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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以前開戶條件

發布時間: 2021-11-04 11:42:48

A. 創業板開戶資金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B. 創業板開戶條件

從2020年4月28日開始,創業板開戶的最新條件就是“10萬+2年”。

2020年4月27日證監會和深交所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則,正是開啟了對於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本次改革具有深遠的意義,因為這次資本市場的改革首次涉及到了增量市場和存量市場。改革的內容當中和普通投資者息息相關就是開戶條件,以及交易方式。

三、對原有創業板投資者的要求

由於創業板股票不是新開的股票市場,這次改革對於原來的創業板投資者來說也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考慮。新的開戶條件其實並不適用以前的老人,只是需要原來的創業板投資簽署新的《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就可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有的投資者不簽署這個新的風險揭示書,是不能進行創業板的股票交易和打新的。

另外對於原有的創業板投資者來說,也需要注意的創業板最新漲跌幅規定。20%的漲跌幅的規定,是從首隻在創業板股票市場按照注冊制方式上市當天自動修改的。投資者可不能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遭遇不必要的損失。

各位大仙,對於小仙的上述觀點,您有什麼不同看法,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C. 以前己開戶的創業板和現在新開戶的創業板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分嗎現在要10萬資金要求,以前有這個要求嗎

你好,2020年4月28日後開通創業板需要10萬的資金和2年的交易經驗,滿足條件的投資者可以網上開通交易許可權。首次開通和二次開通都需要驗資驗經驗,也都可以網上辦理,沒有轉簽一說了。

之前已經開通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重新簽署風險協議書,不需要驗資驗經驗,可以正常的進行轉簽。從前已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之後注銷了重新開通的還是要驗資。

新規和之前是有區別的:

  1. 新規實施之前開通創業板沒有資金和經驗要求,首次開通必須臨櫃辦理

  2. 新規後創業板的漲跌幅變成了20%,上市前5日沒有漲跌幅

D. 創業板開通條件是什麼

根據證監會的規定,開通創業板的條件主要有2點: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必須到自己使用的券商營業廳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其主要針對解決創業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及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而設立。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於目前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於創業型企業,所以在又多稱為創業板。
2.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3.創業板如何開戶:分四步走 散戶開戶教程:兩年股齡怎麼計算 第一步: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 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第二步: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第三步: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後, 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 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 第四步: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E. 創業板開戶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具體辦理流程為: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F. 創業板開戶條件有哪些

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6)創業板以前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交易規則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

(1)股票;

創業板

(2)投資基金;

(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

(4)債券回購;

(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主板規則

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 漲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連續競價時間

9:30----11:30

13:00----14:57

創業板「炒新」三防線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2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5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80%時,可臨時停牌至14:57。

市場期盼已久的創業板交易規則,有了明確說法。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創業板的交易規則將與主板保持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市創業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創業板

G. 創業板開戶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關於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可用於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二、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三、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四、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五、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證監會網—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的熱線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