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開戶條件
從2020年4月28日開始,創業板開戶的最新條件就是“10萬+2年”。
2020年4月27日證監會和深交所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則,正是開啟了對於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本次改革具有深遠的意義,因為這次資本市場的改革首次涉及到了增量市場和存量市場。改革的內容當中和普通投資者息息相關就是開戶條件,以及交易方式。
三、對原有創業板投資者的要求由於創業板股票不是新開的股票市場,這次改革對於原來的創業板投資者來說也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考慮。新的開戶條件其實並不適用以前的老人,只是需要原來的創業板投資簽署新的《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就可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有的投資者不簽署這個新的風險揭示書,是不能進行創業板的股票交易和打新的。
另外對於原有的創業板投資者來說,也需要注意的創業板最新漲跌幅規定。20%的漲跌幅的規定,是從首隻在創業板股票市場按照注冊制方式上市當天自動修改的。投資者可不能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遭遇不必要的損失。
各位大仙,對於小仙的上述觀點,您有什麼不同看法,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Ⅱ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
(2)創業板早期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創業板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資者自主判斷發行人的投資價值,自主作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變化或者股票價格變動引致的投資風險。
2、中國證監會依據發行人提供的申請文件核准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3、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健全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注重投資者需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Ⅲ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開通的條件:
(一)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1、對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客戶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未完成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客戶,將無法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個人客戶可以通過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拓展資料:
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參考資料:
創業板---網路
Ⅳ 創業板開通條件是什麼
根據證監會的規定,開通創業板的條件主要有2點: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必須到自己使用的券商營業廳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其主要針對解決創業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及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而設立。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於目前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於創業型企業,所以在又多稱為創業板。
2.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3.創業板如何開戶:分四步走 散戶開戶教程:兩年股齡怎麼計算 第一步: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 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第二步: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第三步: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後, 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 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 第四步: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Ⅳ 創業板開戶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具體辦理流程為: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Ⅵ 怎樣開通創業板交易創業板開戶的條件有哪些
要知道,創業板市場有幾百隻上市股票能夠供出資者買賣的,可大多的出資者在券商開立證券賬戶的時分並沒有一起開立創業板買賣。即300的股票是無法在買賣系統進行買賣買賣的。這個時分就需求出資者去券商注冊相關創業板買賣下面給我們講一講怎樣注冊創業板買賣?創業板開戶的條件有哪些呢?
怎樣注冊創業板買賣?
注冊創業板市場買賣詳細要經過四個流程:
(1)創業板買賣許可權怎樣注冊?出資者應盡可能事前對創業板的特色、風險進行了解,對本身的風險承受才能進行客觀點評,審慎決議是否請求注冊創業板市場買賣。
因為創業板市場出資風險相對較高,並非所有出資者都合適直接參加創業板市場。出資者很有必要客觀地對自己的風險承受才能進行測評,判別自己的風險認知和承受才能,同時也為證券公司供給相關材料做准備。
(2)創業板買賣許可權怎樣注冊?出資者能夠經過網上請求或到證券公司經營場所現場提出注冊創業板市場買賣的請求。
請求時需用到身份證和股民卡。出資者在提出注冊請求後,應向證券公司供給自己身份、產業與收入情況、風險偏好等根本信息。出資者原則上應向現在進行買賣的開戶經營部提出請求,但證券公司所屬經營部也能夠受理在本公司異地經營部開戶出資者的注冊請求和進行風險提示書的簽署。
(3)創業板買賣許可權怎樣注冊?證券公司將據出資者供給的信息對出資者的風險承擔才能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奉告出資者,作為出資者判別本身是否合適參加創業板買賣的參閱。證券公司還會核對出資者的買賣經歷年限。
假如風險測評結果顯現出資者的風險承受才能較弱,不合適參加創業板買賣,則出資者能夠考慮經過購買出資基金等方法直接參加創業板的買賣。
(4)創業板買賣許可權怎樣注冊?出資者需求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依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經營部現場閱覽並簽署《創業板市場出資風險提示書》,還需抄寫一段聲明(未具有兩年買賣經歷的出資者還應就自願承擔市場相關風險抄寫一段特別聲明)。之後還需求證券公司經營部負責人簽字確認。
怎樣注冊網上創業板買賣?
假如能網上處理創業板開戶,信任許多朋友們會很高興。那麼網上能夠注冊創業板許可權嗎?第一次注冊創業板許可權是需求自己到經營部處理注冊手續的。注冊之後假如你想辦這個許可權轉移到另一個券商,那麼你能夠買賣軟體上轉簽,詳細怎樣操作能夠問詢證券公司全國客服電話。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
其間契合條件且股齡滿2年,2個買賣日後可注冊買賣;根本契合條件但股齡未滿2年,出資者仔細閱覽並現場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出資風險提示書》,5個買賣日後可注冊買賣。在正常的買賣日上班時間,出資者都能夠隨時到證券公司處理注冊請求手續。
對於怎樣注冊創業板買賣,在創業板注冊後幾天能買賣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兒了,期望能夠協助到我們。需求提示我們的是,創業板出資風險較主板大,我們需謹慎考慮!
Ⅶ 創業板開戶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關於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可用於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二、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三、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四、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五、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證監會網—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的熱線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