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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4-21 11:30:17

A. 加入本地戶口需要哪些條件戶主願意就行了嗎

1、不是的:遷入地的集體及戶主出具書面的同意接收證明,只是戶口遷入當地的條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條件;
2、當事人要遷移戶口的,必須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婚遷入戶(結婚年限)、購房入戶(購房時限、房屋面積、遷入總人數、房屋總價等);
3、當事人具體可以事先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B. 新開一個戶口本要什麼條件和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分戶的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2)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辦理分戶,除需提供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的產權證明(房產證、宅基地證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離婚、無房屋產權且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

2、屬房屋所有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房屋分割後的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和戶主的身份證。

3、屬農村地區分戶的,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離婚要求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2)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需提供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產權人與申請人的對房產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協議、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C. 農村戶口分戶條件

農村居民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分戶:

1、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2、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3)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D. 我是農村戶口,立戶主需要帶什麼手續

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建立戶主,但是前提是戶主必須年滿18周歲,更改戶主的,須徵得原戶主的同意。

E. 農村家庭戶口本戶主如何變更

農村戶口變更戶主由戶籍所在地戶籍民警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原戶主戶口遷出的憑戶內成員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原戶主遷出憑證,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辦理憑現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房產證》。

(5)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居民有正當理由需申請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貫、民族的,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給予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凡到派出所提出變更更正戶口登記主要項目的,須填寫《戶口項目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其中屬證件材料的,可經派出所驗核原件後提供復印件)。

申請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需出具申請人申請更正戶口登記項目的書面報告、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申請變更更正出生日期的,還需提供申請人出生證和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憑據。如申請人16周歲以上且有工作單位的,還應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F. 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6)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1)分戶人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A、現在農村戶口分戶要求分戶人要年滿18周歲,並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說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成年人。

B、若是因為結婚,想要分戶,且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戶的。

(2)非獨生子女家庭

A、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開始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這也導致了多數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孩子,針對這類獨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暫不允許分戶。

B、若是分戶家庭存在多個子女,其父母身邊需要留有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過分戶來獲取宅基地建房。

G. 辦理戶口本的戶主需要哪些條件

相信有不少人,在辦理入戶廣州前都會先問自己,我為什麼要辦理廣州入戶?把戶口從老家遷入廣州,對於我們個人有什麼好處呢?相信回答是多樣的,也有共同的特徵:

「為了孩子讀書」、「為了更好的醫療保障體系」、「為了買二套房指標」、「為了享用更多的城市公共配套資源」......其中,解決戶口問題是為了解決孩子讀書和教育的佔多數!

入戶更多的意義在於:完善的教育資源、穩定的家庭發展基礎、良好的公共配套資源、完善的公立醫療資源,享受城市社會福利,引申而出的是整個家庭未來的發展。

辦理入戶廣州對於我們會有哪些福利

1、教育資源:更多的公立學校選擇,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等

2、醫療保障:更多優質的公立醫療配套、醫療保障計劃。

3、發展機遇:更低的貸款利率、更寬松的置業條件、更多創業支持、更優質的人脈資源。

提早規劃入戶廣州,做一個新的廣州人

只要您喜歡這個城市,就希望融入城市的發展,不管您是剛畢業的小年輕、還是職場未婚人士、還是到而立之年的家庭父母。選擇入戶廣州是:宜早不宜遲!

辦理入戶廣州有哪些方式

目前入戶廣州大概有:積分入戶、技能入戶、學歷入戶等幾種方式,其中技能入戶是目前不受指標限制,最便捷有效的入戶通道之一。如果您想讓孩子一直留在廣州,接受更好的教育,以及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那就選擇入戶廣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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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居民自己立戶需要什麼條件

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

1、己成年(滿18周歲)。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立戶。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三、辦理步驟

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8)農村戶口新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