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戶口本可以登記住宿嗎
可以登記住宿。
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戶口本可以作為有效證件辦理入住手續。我國政策規定,戶口本、駕駛證、護照都可以作為酒店住宿登記的身份證明。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1)開戶籍住宿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條: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並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旅館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以酌情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旅館負責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其所經營的旅館已成為犯罪活動場所的,公安機關除依法追究其責任外,對該旅館還應當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⑵ 開旅館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經營旅館業的備案手續
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下列統稱旅館),不論是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夥經營、個體經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一定依法履行開業審批備案手續。
1.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一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等相關規定,並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2.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准開業。
經批准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並、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
3.經營旅館,一定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4.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管理的職責是,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該予以協助。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方法》
第2條至第5條、第14條的規定,除與上述各點一樣內容外,還有第15條規定:「違反本方法第4條規定開辦旅館的,公安機關能夠酌情給予警告或處以200元下列罰款;未經登記,私自開業的,公安機關應該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處理。
簡單的說:
1.到當地工商所為旅館注冊一個名稱;
2.憑此名稱到當地衛生局辦理<衛生許可證>;
3.拿<衛生許可證>再到當地工商辦理營業執照;
4.憑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
5.辦理上述手續過程中插空到消防辦理相關手續.
⑶ 開一個賓館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開賓館需要的主要手續如下:
1、賓館開辦,首先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2、向縣、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3、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4、到公安機關備案,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附;按規定提交的必備資料:
1、消防安全合格證照;
2、開業申請書;
3、方位及四鄰平面圖;
4、房屋質量鑒定證明;
5、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衛生執照復印件;
8、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張。
(3)開戶籍住宿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開賓館需要哪些條件:
1、房屋建築質量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准;
2、以每隻床位實際使用面積4平方米以上,總床位30隻以上;
3、旅館業的住宿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會客登記、旅館貴重物品寄存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達到環要求:樓上沒有居民居住,且距離周邊居民住宅20米。
⑷ 用戶口本住旅館可以嗎
可以的。
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戶口本可以作為有效證件辦理入住手續。
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中國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海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制發的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學員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國公民持上述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在賓館、飯店辦理住宿登記。
(4)開戶籍住宿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⑸ 開酒店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開酒店需要辦理《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檢查合格意見書》,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手續。
1、《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簽領《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工商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消防檢查合格意見書》。指的是建築物已經完成,需要消防部門檢驗,檢驗合格後才發予驗收合格意見書。
4、衛生許可證。是指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及餐飲店的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有注冊備案的許可證號。
5、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⑹ 本地戶口怎樣開居住證明,需要什麼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為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簽字
3、蓋一個村裡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以漣源市為例,辦理居住證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辦理流程:
一、審批流程: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的,需協管員或本人填寫《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派出所社區民警核實簽字,填寫《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審批表》並附申領材料裝訂成冊,由派出所分管所領導審核批准後,錄入居住證系統受理居住證,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審批。
二、辦理規范: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2、居住地證明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交相應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2)居住在租賃房屋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房屋出租戶戶主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供查驗。
(3)居住在本市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家中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可以證明系父母子女的證明文件,及戶主的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
4、連續就讀學生。需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或錄取通知書、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連續就讀住宿的材料。
5、代為申領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6)開戶籍住宿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參考資料:漣源市人民政府-居住證辦理
⑺ 申請開辦旅館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申請開辦旅館應當具備的申辦條件為:
1、申辦旅館的房屋建築、消防設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有固定、合法的營業場所,
房屋建築質量及消防安全設施必須依法通過有關單位或部門的驗收。
2、旅館房屋須具備獨立的門戶及通道,已納入拆遷規劃范圍內的房屋不得用於開辦旅館。
3、旅館總體布局符合安全防範要求,設置符合要求的貴重物品寄存室,並配備保險箱、儲物櫃等具
備安全防範標準的防盜安全設施。客房的門、窗必須符合防盜要求,底層、臨街靠巷易攀爬、易侵
襲的門窗必須設置防盜設施。
4、建立或配備適應安全管理需要的治安保衛組織或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值
班巡查、消防安全、驗證登記、嫌疑報告、財物保管、會客登記、旅客信息採集傳輸、治安防範、
教育培訓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標准,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終端設備。
6、法定代表人、從業人員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其中,外地務工人員應當
同時持有居住證。
7、旅館經營單位須將旅館業治安管理制度及旅客須知等制度牌匾懸掛上牆。
(7)開戶籍住宿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具備旅館的申請條件之後,還需要准備的材料:
1、特種行業申請登記表,
2、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
3、經營場所位置圖、場所平面圖和建築設施產權證明,
4、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5、安裝旅客信息上傳系統的發票及安裝協議,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制定的安全保衛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可疑人員報告制度、財務保管制度、會客
登記制度以及身份證查驗制度的文本。
8、從業人員登記表,
9、治保人員登記表,
10、派出所與旅館簽定的治安管理責任書到屬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