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開一般戶需要經過人民銀行審核嗎
不一定需要人民銀行,各大銀行都可以
② 銀行開立對公賬戶需要提供什麼!
本戶開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3、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能親自到櫃台辦理開戶手續時,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書和被授權經辦人員身份證件)
5、企業賬戶備案聯系人員身份證(辦理購買支票、匯兌、賬戶對賬、大額金額支付核實及其他業務使有用)
填寫以下申請表:
《單位客戶身份信息表》,《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開戶授權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他人辦理開戶手續),,預留印鑒授權書(預留印鑒章為非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私章)業務經辦人授權書,銀行預留印鑒卡片4份(請到營業網點櫃台加蓋預留印鑒章)。
一般戶開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3、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4、企業賬戶備案聯系人員身份證(辦理購買支票、匯兌、賬戶對賬、大額金額支付核實及其他業務使用)
5、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6、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申請
7、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能親自到櫃台辦理開戶手續時,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書和被授權經辦人員身份證件)
拓展資料
公司對公帳戶分為四類:基本賬戶、一般賬戶、臨時賬戶及專用賬戶。 其中: 基本賬戶一個公司只能開一個。 其他的 例如:一般賬戶,一個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立多個,沒有數量限制。 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但是可以開立多個一般賬戶,如果另外還要開一個可以取款的賬戶,而且資金方有一定的專門用處,那麼你可以在該行申請辦理一個專用賬戶也是可以取款的。
③ 個人在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開戶嗎
不能。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不是商業銀行,無法進行開戶。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3)人民銀行規定公司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實行行長負責制。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中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但應當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依法分別進行的審計和監督。
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給予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④ 公司在人民銀行開戶要准備什麼資料
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並刻制公章之後,即可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根據人民銀行關於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每個公司僅可開立一個基本帳戶,用以提取現金及日常結算支付等,並可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再開立其他的一般帳戶。
1、開立帳戶需要准備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副本及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留存印鑒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簽署相應的授權書;
5)公章、財務專用章及預留人名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7)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含國稅及地稅)副本的復印件(通常招商銀行需要);
8)房屋租賃協議(一般基本戶開戶行需要);
9)其他需要的證明文件。
2、辦理支票領購手續
1)經辦人的照片;
2)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3)設置開立帳戶的密碼(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3、購領支票
1)支票購領本(要經辦人照片,身份證復印件)
2)開戶許可證(工商銀行)
3)預留銀行印鑒,當時填寫手續費和工本費的單子(先從銀行取回,買時填好蓋章後帶道銀行即可,轉賬支票30元一本,現金支票20元一本,直接從銀行劃付)
4、支票的填寫
1)年月日的寫法,年必須用漢字的大寫,月日是個位的,前邊要加零,10月或10日,要寫「壹拾」;
2)數字的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
3)收款人處一定填全稱;
4)可以限定支票的最高金額。
5、辦理電話查詢
1)簽署電話查詢協議;
2)設置查詢密碼。
⑤ 銀行開戶規定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一、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
二、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 外地臨時機構;
二、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
第十六條 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 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的資金。
第十七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 企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二、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第十九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第二十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有權部門批准立項的文件;
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三章賬戶開立和撤銷
第二十一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第二十二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開立賬戶。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的,可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二十四條 存款人申請改變賬戶名稱的,應撤銷原賬戶,按本辦法的規定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五條 存款人撤銷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賬戶余額,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後,辦理銷戶手續。
存款人銷戶時,應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和開戶許可證。
第二十六條 存款人撤銷基本存款賬戶後,可以按本辦法的規定在另一家銀行開立新賬戶。
第二十七條 開戶銀行對一年(按對月對日計算)未發生收付活動的賬戶,應通知存款人自發出通知起30日內來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
第四章 賬戶管理和責任
第二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仲裁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方面的爭議,監督、稽核開戶銀行的賬戶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負責開戶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
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製作。
第二十九條 開戶銀行負責按本辦法的規定對開立、撤銷的賬戶進行審查,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賬戶管理檔案,定期與存款人對賬。
開戶銀行對基本存款賬戶的撤銷,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的開立或撤銷,應於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申報。
第三十條 銀行不得對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銀行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強拉客戶在本行開立賬戶。
信用社不得超出規定的業務范圍,為存款人開立賬戶。
第三十二條 存款人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銀行的幾個分支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第三十三條 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執行紀律,轉移基本存款賬戶。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轉移基本存款賬戶的,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 存款人的賬戶只能辦理存款人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和轉讓賬戶。
第三十五條 開戶銀行、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開設賬戶的,要限期撤銷多餘賬戶,並根據其性質和情節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 開戶銀行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除責令其糾正外,按規定對賬戶出租、轉讓發生的金額處以罰款,並沒收出租賬戶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核發開戶許可證的,上級人民銀行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九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造成後果的,應由存款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銀行規定公司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企業在銀行的開戶需要的材料:
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當地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⑥ 開基本戶必須要到人民銀行批准嗎
是需要的。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
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⑦ 公司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一、一般賬戶開戶要求
1、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
2、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3、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資金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二、開立程序
根據《賬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規定的證明文件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符合一般存款賬戶條件的。
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同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並簽章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自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基本存款賬戶開啟銀行。
(7)人民銀行規定公司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令 〔2003〕第5號
第十二條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不能提現,所以公司除一般存款賬戶外都有一個基本賬戶.
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⑧ 為什麼人民銀行規定企業新開賬戶三個工作日後才可使用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對新開設的賬戶設立生效日制度,即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在正式開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不能辦理付款業務,這是參考了國際上普遍採用的「了解你的客戶」原則設立的,具體原因是二:
一是為了確保銀行有充足的時間對存款人的真實身份和開戶資料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充分了解存款的資信狀況等 。
二是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偽造或變造的證明文件騙取銀行開立賬戶,進行詐騙、勒索、洗錢等 犯罪活動。大量事實證明,通過設立「空殼公司」或虛假注冊實體,開立賬戶,偽造虛假交易、利用賬戶轉入非法資金,並隨即支出轉移或套取現金,是不法分子朝廷經濟犯罪的主要手段和途徑,實行賬戶生效日制度,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也為案件征破提供了時間。
以下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⑨ 中國人民銀行開戶條件
中國人民銀行是不可以辦理業務的,它的職責是管理銀行和貨幣,沒有辦理業務的職能。去別的銀行看下吧!建議你去中行和農行,那裡只需要身份證、收入證明、還有申請表就可以辦理,工行和建行的信用卡相對來說不好辦。
⑩ 人民銀行對公司賬戶開戶管理要求
首先開戶必須是實名制真實意願的開戶,不能冒名假名開戶,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其次必須有真實的經營業務,必須要定期對賬,每年年檢,最後賬戶不得轉借出售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