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立專用帳戶條件
沒有營業執照就無法辦理,除非銀行內有人能夠給你辦理。
B. 中國銀行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辦理條件
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中國銀行單位客戶可向開戶行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1、基本建設資金;2、更新改造資金;3、財政預算外資金;4、證券交易結算資金;5、期貨交易保證金;6、信託基金;7、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8、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9、單位銀行卡備用金;10、住房基金;11、社會保障基金;12、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客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13、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這里指的工會賬戶是指不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組織;14、糧、棉、油收購資金;15、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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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司開立專用賬戶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九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3)專用戶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准。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審查批准。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銀行應按照本條的各項規定和國家對糧、棉、油收購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加強監督,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收付和現金支取,不得辦理。但對其他專用資金的使用不負監督責任。
第五十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督、檢查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對存款人、銀行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罰。
第五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實施監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的管理。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及私自印製開戶登記證。
第六十條
銀行負責所屬營業機構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其執行本辦法的情況,糾正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
銀行應明確專人負責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的審查和管理,負責對存款人開戶申請資料的審查,並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送存款人開銷戶信息資料,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按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後10年。
第六十二條
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對經核實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資料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
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D. 開設銀行項目專戶需要什麼手續
專用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
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
一、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除必須提供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和中國人民銀行
市分行帳戶管理卡外,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經有權部門批准項的文件;
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4)專用戶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
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型大小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
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E. 如何寫銀行專用賬戶開戶申請
填寫方法:
1.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確保存款人開戶資料信息的真實、完整、合規,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根據提交的開戶證明文件如實填寫「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以下簡稱個人開戶申請書),並在個人開戶申請書上簽章。
2.存款人在個人開戶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包括:存款人名稱、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電話、地址、郵編、申請事由。銀行應按照規定對存款人在個人開戶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與存款人提交的證明文件認真進行核對,同意其開戶的,在個人開戶申請書上填寫如下內容:開戶銀行名稱、開戶銀行代碼、賬號、開戶日期、有效日期(限個人信用卡賬戶)。
3.個人開戶申請書由各銀行自行印製和管理,除必須包含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記載事項外,銀行還可根據本行的管理需要,在個人開戶申請書中增加有關內容。
F. 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條件是什麼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G. 中行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辦理條件是什麼
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單位客戶可向開戶行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1、基本建設資金;
2、更新改造資金;
3、財政預算外資金;
4、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5、期貨交易保證金;
6、信託基金;
7、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8、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9、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10、住房基金;
11、社會保障基金;
12、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客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13、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這里指的工會賬戶是指不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工會組織;
14、糧、棉、油收購資金;
15、本地建築施工單位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16、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17、境外投資者依法受讓境內不良債權;
18、國際開發機構依法發行人民幣債券;
19、企業年金受託人為企業年金理事會的;
20、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