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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開戶需要什麼條件2015年

發布時間: 2021-04-19 16:13:39

Ⅰ 想注冊一個家庭農場,需要什麼條件,好不好辦理

好辦理的,戶主年齡18至60周歲,並有意願長期務農即可辦理。

以四川省為例,培育對象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戶或機農一體經營戶,以家庭勞動力為主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戶主年齡18至60周歲,並有意願長期務農。對45周歲以下或文化程度較高的,進行重點培養和創業孵化。

從事種植業的,土地經營規模不低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的5倍。從事養殖業的,生豬養殖年出欄不低於200頭,其餘畜禽養殖按豬當量換算。其它特種產業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自行確定後報備。從事農旅融合的,須堅持農業為前提條件。

(1)家庭農場開戶需要什麼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家庭農場的相關要求規定:

1、每批次培育3年,實行「2+1」培育時間安排,即:兩年創建加一年提升。其中,第一年為初創期,啟動培育工作、規范土地流轉、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創建計劃、完善基礎設施等,家庭農場初具規模。

2、第二年為鞏固期,重點在提高經營效率、農業標准化生產、農業設施裝備等方面取得進展,家庭農場基本達到縣級家庭農場標准。第三年為提升期,重點在農產品初加工、品牌創建、市場拓展等領域著力,並對該批次組織驗收。

3、從2019年起啟動現代農戶家庭農場(以下簡稱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把長期穩定務農的小農戶培育成為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示範性強的家庭農場,到2022年,全省分兩批次培育家庭農場5000戶以上。

Ⅱ 家庭農場注冊登記需要什麼條件

應具備一定的土地經營規模等。

依據《關於發揮工商注冊職能做好家庭農場登記工作》第五條規定:申請登記的家庭農場應具備一定的土地經營規模。從事稻穀、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五年以上的土地經營規模應達到100畝以上。

從事經濟作物、養殖業或種養相結合的,其經營規模按照當地農業等有關部門確定的規模標准掌握;當地農業等有關部門沒有規定標準的,也應達到一定的經營規模。家庭農場申請市場主體資格登記,其承包或流轉的土地應當符合《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

(2)家庭農場開戶需要什麼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家庭農場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家庭農場申請變更、備案、注銷登記,應當依照其所屬的市場主體類型,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辦理。

2、經工商部門登記後的家庭農場因自身條件發生變更導致不符合本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時,應當主動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3、登記機關對登記的家庭農場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登記機關應加強對家庭農場的行政指導,督促其規范經營,對其違法行為應當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Ⅲ 辦理注冊家庭農場需要哪些證件和材料

(一)農場申報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農場認定申請及審批意見表;
(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經鑒證後的土地流轉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轉等情況);
(四 )農場成員出資清單;
(五)農場發展規劃或章程;
(六)河南省現代農業設計有限公司總結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
1.土地流轉以雙方自願為原則,並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2.土地經營規模:水田、蔬菜和經濟作物經營面積30公頃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經營面積50公頃以上。土地經營相對集中連片;
3.土地流轉時間: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規模:投資總額(包括土地流轉費、農機具投入等)要達到50萬元以上;
5.有符合創辦專業農場發展的規劃或章程。
鄉(鎮)政府對轄區內成立專業農場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報縣(市)農經部門復審。經復審通過的,報縣(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由縣(市)農經部門認定其專業農場資格,做出批復,並推薦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Ⅳ 家庭農場去銀行開戶需要哪些材料

若在農行需要辦理單位基本賬戶的開戶,資料有:
(一)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當年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正本);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三)稅務登記證正本;
(四)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上述資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兩份,並提供單位預留簽章。
(五)非法人代表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法人代表委託授權書,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實際情況建議您與當地網點核實)

Ⅳ 家庭農場辦理有哪些條件

申請注冊家庭農場,主要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口(即非城鎮居民)。
二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也就是說,無常年僱工或常年僱工數量不超過家庭務農人員數量。
三是以農業收入為主。就是:農業的純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上。
四是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准並相對穩定。
五是家庭農場經營者受過相應的農業技能培訓。
六是家庭農場有生產經營記錄。
七是對其他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有示範帶動作用。
凡是符合家庭農場認定條件的農戶,可向當地鄉(鎮)農技推廣部門提出申請,由農技推廣部門組織人員現場勘察認定、填寫(家庭農場認定申請表》,並簽署意見。
農戶持簽署意見的《家庭農場認定申請表》,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所)申領營業執照。對此,我們將積極簡化審批程序,為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Ⅵ 我想辦理家庭農場都需要什麼手續

家庭農場1、申請人必須是農業的身份(證明材料:戶口本頁或者其它農業戶口證明)
2、提交設立登記申請書。
3、經營規模相對穩定,土地相對集中連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應在5年以上,土地經營規模達到當地農業部門規定的種植、養殖要求。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等經營土地、林地的證明。
4、選擇經濟組織模式: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等其他組織形式。
去申請設立登記時,資料最好一次性齊全,這樣可以節省大家很多時間,提高效率。
登記部門:
家庭農場去其經營場所或住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負責登記

Ⅶ 辦理家庭農場需要哪些材料

這位知友,申報家庭農場,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可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其條件按文件規定的條件執行。
具體規定介紹:
一、家庭農場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報家庭農場,需達到以下條
1.以家庭為單位專業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擁有從事農場生產經營的場地、設施和農機具,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准並相對穩定。
2.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無常年僱工或常年僱工數量不超過本家庭常年務農人員數
3.以農業收入為主,即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休閑觀光業)凈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
4.經營活動有比較完整的財務收支記錄。
5.對其他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有示範帶動作用。
6.經營者具備相應的生產經營能力和一定的農業生產經驗,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掌握必要的農業技術,能熟練使用農機具。
7.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籍。已經注冊登記農業公司的一律不再申報家庭農場,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成員可申報家庭農場。
二、 示範家庭農場應具備的規模:
家庭農場,需達到以下規模:
(一)種植業。土地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連片,以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為依
1.糧食作物。種植面積100畝以上。
2.蔬菜類。常年蔬菜基地面積50畝以上。
3.柑橘類。標准化種植面積100畝以上。
4.其他作物。標准化種植名、優、特水果50畝以上,茶葉、花卉30畝以上,中葯材100畝以上。
(二)養殖業。養殖場在適養區內,有無害化處理設施(沼氣池等)和消納能力,建立完整的生產防疫檔案,已經營3年以上。規模認定以圈舍面積和檢疫證明為依據。
1.生豬: 種豬存欄50頭以上,商品肉豬年出欄500頭以上;圈舍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
2.牛: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奶牛存欄20頭以上;圈舍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
3.羊:年出欄300隻以上;圈舍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
4.兔:種兔存欄300隻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欄10000隻以上;圈舍150平方米以上。
5.雞:種雞或蛋雞存欄10000隻以上,肉雞年出欄商品雞10000隻以上;蛋雞、肉雞種雞舍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雞300平方米以上。
6.鴨:蛋鴨存欄種鴨5000隻以上,肉鴨年出欄商品鴨10000隻以上;種鴨或者蛋鴨的圈舍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鴨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7.鵝:存欄種鵝1000隻以上或年出欄商品鵝2000隻以上,種鵝或者蛋鵝的圈舍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鵝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8.鴿子:存欄2000對以上;圈舍面積400平方米。
(三)漁業。從事漁業生產的,土地流轉期限在10年以上,池塘養殖50畝以上、流水養殖20畝以上。
(四)其他。從事其它種植業、養殖業或種養結合的,參照種植業或養殖業的規模標准。
三、 家庭農場申報的程序:
1.農場主填寫《家庭農場申請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村委會對照示範家庭農場應具備的准入條件和規模標准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簽署意見後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報的示範家庭農場情況進行現場審核,
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上報區農委。
4.區農委對上報的示範家庭農場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評定為示範家庭農場。
四、申請示範家庭農場應提交的材料:
1.《農場申請書》。
2.土地流轉相關證明材料,養殖業需提供鄉鎮(街道)農業服務中心的檢疫證明。
3.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戶口本復印件)。
4.相關財務資料。
5.家庭農場全貌照
6.有產品注冊商標、產品和基地認證的提交相關復印件。

Ⅷ 申請辦理家庭養殖農場需要哪些手續

申報家庭農場,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可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其條件按文件規定的條件執行。
具體規定介紹:

家庭農場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報家庭農場,需達到以下條件:

1、以家庭為單位專業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擁有從事農場生產經營的場地、設施和農機具,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准並相對穩定。

2、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無常年僱工或常年僱工數量不超過本家庭常年務農人員數。

3.以農業收入為主,即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休閑觀光業)凈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

4.經營活動有比較完整的財務收支記錄。

5.對其他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有示範帶動作用。

6.經營者具備相應的生產經營能力和一定的農業生產經驗,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掌握必要的農業技術,能熟練使用農機具。

(8)家庭農場開戶需要什麼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家庭農場實施建議:

推廣家庭農場,應明確家庭農場的定義,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優惠政策,為家庭農場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1、探索建立注冊登記制度,扶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逐步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

定義明確後,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農場等注冊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准、登記辦法,扶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逐步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各地在制定家庭農場認定標准時,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國使用同一標准,應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環境,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范圍內。

2、對符合以上條件的規模經營主體,給予政策扶持,同時接受行政部門的管理與監督。

各地應落實中央關於各類補貼向種養大戶傾斜的要求,將家庭農場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有機統一,制定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優惠政策,明確家庭農場可以優先承擔涉農建設項目。

可通過項目傾斜、以獎代補等手段引導流轉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如對種糧的家庭農場可給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