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股票機構戶,怎麼開通到哪裡,有什麼條件和要求 2.股票機構戶和個人開戶 有什麼不同
機構戶是指以法人名義而非自然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 一般機構到證券公司營業部即可辦理,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等特殊機構開戶需到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辦理。 機構新開戶 攜帶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我司可提供格式化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
1、個人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以自然人身份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主要的市場參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在選擇個人投資者時,主承銷商應當優先考慮具備較強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其投資資金規模與新股申購業務的特性相適應、且與本單位具有長期合作關系並相互了解的自有客戶。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B. 機構投資者原油期貨開戶條件
機構投資者交易保證金賬戶余額要求達到100萬元。
包括有進行產業套保操作的石化企業,和資產配置需要的公募及私募基金產品,資管機構等。
C. 機構投資者深市港股通的開通條件是什麼
機構投資者開通深市港股通需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業務規則的規定;
2、需在廣發證券開立標準的深市A股賬戶;
3、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不低於積極型;其投資期限不短於「短期」;其可接受的投資品種類型包括「股票」(此三要素皆無硬匹配要求)。
D. 機構投資者A股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您好,機構投資者A股開戶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2.法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社團法人注冊登記證書、機關事業法人成立批文等)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E. 深港通個人投資者及機構開戶要求
這個是我粘貼別人的,自己也算學習一下吧!
如果是個人投資者開戶:
(1)必需滿足50萬元資產
(2)深港通業務知識水平測試90分等標准。
如果是機構投資者開戶:
機構投資者沒有上述資金和業務水平的限制。
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都必須符合「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的誠信狀況。
如符合開戶條件,投資者就可以進行開戶了,
開戶流程大致分為五步:客戶申請——知識測評——風險揭示——協議簽署——開通。
F. 基金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證券投資基金把眾多投資人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基金託管人(例如銀行)託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通過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實現收益的目的。那麼,購買基金,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投資者可到基金管理公司直銷網點辦理基金賬戶的開戶手續。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機構投資者應攜帶以下材料到直銷點提交開立基金賬戶及交易賬戶申請:
(1)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3)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4)加蓋預留印鑒(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的《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5)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6)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7)傳真交易協議。(異地)
2、個人投資者應攜帶以下材料到直銷點提交開立基金賬戶及交易賬戶申請: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及其復印件;
(2)同名的銀行存摺或金融卡;
(3)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投資者如已開立基金賬戶,但未在直銷點開立交易賬戶的,還需攜帶基金賬戶卡到直銷點開立交易賬戶。在直銷網點開立基金及交易賬戶的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家 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即「指定銀行賬戶」。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指定銀行 賬戶」進行。
3、個人投資者如果在第三方代銷機構網上平台開戶購買基金的話,那就方便的多。只需要一張有效證件(如:居民身份證)、一個正在使用的可以收到驗證簡訊的手機號碼和一張可以關聯的銀行卡。
G. 機構投資者開通新三板需要什麼條件
噗。。。網上很多還來知道提問?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於2013年2月8日發布施行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並於2013年12月30日進行了修訂,明確下列投資者可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且應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