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民自己立戶需要什麼條件
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
1、己成年(滿18周歲)。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立戶。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三、辦理步驟
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1)開戶口要什麼條件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㈡ 獨立戶口需要什麼條件辦理
辦理戶口分戶的條件,存在地方性差異:
1、一般是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房屋產權登記證書)等;
2、當事人具體可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㈢ 我想把戶口分出來,單獨開一個戶口本,要什麼條件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㈣ 辦理獨立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單獨立戶的條件:
1,一般需要當事人已經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有單獨的住房(門牌號)、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間,不單獨立戶等條件;
2,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資料戶籍科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4)開戶口要什麼條件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規定。女性可以通過結婚遷入丈夫家的戶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離戶口,須有獨立住房。
㈤ 開個銀行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未成年人可以開立銀行賬戶的,但為年滿18周歲的不能開通晚上銀行的,也就不能開通財付通。所有金融機構都要求客戶使用帳戶實名制,個人存款帳戶實名制,是指個人到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開立帳戶辦理儲蓄存款時,應當出示個人法定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等),使用身份證件上的姓名;不得使用化名、筆名等,也不得不記名。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按照規定進行核對,並登記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
㈥ 開戶口本需要什麼手續
明確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的工作基本要求
(一)對下列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
1、出生登記;
2、死亡登記;
3、戶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
4、分戶和並戶;
5、市內戶口遷移(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戶、購房、換房等);
6、公民出國(境)注銷戶口和回國(入境)恢復戶口;
7、公民入伍注銷戶口和復員、轉業軍人回原籍落戶;
8、被判處徒刑、勞教人員注銷戶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落戶;
9、高校錄取學生、高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高校學生畢業落戶;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以及公務員、職工調動等,經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批准,遷入地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後的戶口遷移;
11、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戶口申報事項。
(二)凡辦理下列需經調查核實、上報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對證明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並填寫《辦理戶口責任書》;對證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向申請人予以說明並當場填寫《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證明材料:
1、公民變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國內公民收養子女落戶登記;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農轉非)落戶;
4、復員、轉業軍人異地落戶;
5、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異地落戶;
6、其他依照規定需要上報縣(市、區)以上公安機關審核、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
(三)辦理本條第(二)項中所列戶口申報事項,各環節的工作應當在以下時限內完成:
1、對本條第(二)項中所列戶口申報事項,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戶口申報事項,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地、市級公安機關;地、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辦理戶口責任書》應當包括「存根」和「回執」兩部分,記載「申報人情況、申請事由、申報材料情況、辦理時限、受理時間、申報人和受理人簽字」等內容;回執部分交給申報人,申報人可據此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手續或者查詢有關情況。
(五)對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只要符合規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居民身份證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快證在七日之內,臨時身份證在二日之內發給公民本人。
㈦ 一個人單獨開個戶口簿要什麼條件為什麼一個人不可以一個戶口本
你家出一個代表就可以簽字,不一定是你爺爺,你也可以,你弟弟也可以。
嗯哪,你們應該是想享受拆遷政策。我來幫你解釋一下。
分戶口的原則是有房才有戶,也就是說,沒有房子,你就立戶,拿什麼立啊,住哪裡啊?
所以說,如果你們是村裡的,只要有村裡給你自己的門牌號,如果你們是城裡的,只要有自己的房產證,就可以申請分戶。
不是結了婚就能自己立戶。你得有門牌號或者房產證啊。
你弟弟有房產證或者門牌號,也可以立戶的,即便是沒結婚。
分完戶後,你爺爺自然剩下一個人在戶上。
我說的這些,只能是在一個轄區內,即一個鎮,這叫分戶。
想要到別的鄉鎮,叫遷戶口。
但分戶之前,一定要有足夠的理由向公安機關說明,你這事不簡單,最好找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