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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7-07 17:26:42

Ⅰ 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滿足:
1、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國有);
2、法人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5、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開戶申請表;
7、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滿足以上才能辦理公積金開戶。

Ⅱ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Ⅲ 單位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

單位開戶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
辦理流程: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國家機關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城鎮私營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單位登記表》;
3. 《開戶申請表》;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授權委託書》;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Ⅳ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Ⅳ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對於用人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進行辦理。
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Ⅵ 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6、公章。
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