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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注冊制後開戶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7-04 09:12:13

㈠ 創業板實行注冊制了,是不是可以自由申購了

不是。

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目的是增加交易彈性,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

施行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普通投資者不適用該項規定,但首次參與按照注冊制相關法律法規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電子方式重新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交易創業板,科創板開通門檻是50萬元,也沒有存量交易者,所以投資群體要小得多,把85%左右投資者排除在外。

(1)創業板注冊制後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創業板投資注意事項:

對許多創業企業而言,股東往往就是管理層,或管理層往往來自於股東,股東和管理層一般情況是合二為一的。而在國內現有的制度體系和法律框架下(如缺乏類似辯方舉證、集團訴訟等對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有效制約的法律制度),對上市公司股東及其管理層的約束能力可能相對較弱。

一旦出現企業估值過高,特別是極度偏高的情況,企業管理層在了解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並非市場預期的情況下,將難以抑制減持套現的沖動。

因此投資者應該明白,創業板市場本身是一個高風險市場,盡管證監會嚴令禁止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發行人及其股東最近3年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但是在國內制度與法律還不能有效約束內幕交易的情況下,應該謹防大股東利用信息優勢高位套現。

㈡ 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當前在這些方面有變動,即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
從這里來看,創業板在實現注冊制之後,它的機制有了不少的變化,也就說具體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分為三套:

【1】一般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第三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2】紅籌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3】特殊股權結構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綜上所述,這就是改革後的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㈢ 想開通創業板注冊制,需要哪些必須的條件

開通創業板條件並不高,只要符合開通創業板三大條件者即可順利開通。

開通創業板板的三大如下:

1、股東證券賬戶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以上;

2、必須有24個月的交易經驗;

3、風險測試評級在積極型及以上;只要符合這三大條件的股東證券都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第二,假如你這種情況,只符合日均20個交易日有10萬,其他兩大條件不符合,比如賬戶不足2年,或者風險等級在穩健型以下的,不可以申請創業板的。

通過例子告訴我們大家,想要開通創業板,不是只滿足某條件即可,必須滿足三大條件,記住是必須滿足。

以上就是關於開通創業板的三大要求,以及一些注意事項,分享出來為幫助更多股民投資者,為大家充電。

㈣ 金元證卷創業板注冊制開通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創業板是需要10萬的資金和2年的交易經驗。你這個券商要50萬是不是不正規啊。
只有科創板是50萬要求的,你問的客服是不是業務知識不全。
股票萬1的開戶流程可以發送給您,望採納!

㈤ 創業板實行了注冊制,現在買創業板還有啥門檻沒有

開通注冊制下的創業板許可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投資者需要滿足2年的交易經驗;
2、開通許可權前20和交易日日均資產不小於10萬元。
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可以直接在線上開通許可權。

㈥ 創業板開戶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具體辦理流程為: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㈦ 創業板開戶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開創業板許可權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溫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受影響。但後續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發行申購、交易前,需要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㈧ 創業板開戶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關於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可用於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二、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三、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四、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五、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證監會網—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的熱線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