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入戶口的條件是什麼
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入戶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准予遷入戶口。
(一)取得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的。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四)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五)最近在本市連續暫住滿五年以上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
2. 珠海市入戶的條件是什麼
(一)優化人才入戶政策
大力引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技術技能型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留學回國人員、高校畢業生等,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落戶。
(二)放寬直系親屬投靠
與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請我市常住戶口
(三)增加基本條件入戶渠道
將長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非戶籍人口有序轉為戶籍人口。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請我市常住戶口。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四)持居住證可通過積分方式享受福利
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可通過積分等方式,階梯式享受公共教育、醫療衛生、就業扶持、住房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公共文化、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服務。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切實履行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以及地方規定的公民義務。積極拓展居住證的社會應用功能,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
(五)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從2016年1月1日起,珠海已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了農業和非農業以及其他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教育、民政、人社、國土、住規建、衛計及統計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制度,實現戶籍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三、增加基本條件入戶渠道
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請我市常住戶口。
3. 轉珠海市戶口需要條件
現在珠海是特區轉戶口的條件比較麻煩,不過還是說給你聽三種方法:第一種看你的學歷,如果你是研究生以上學歷或者是你有一套房子(面積好像要大於100平)找找關系就比較好轉,可以掛靠在珠海人力資源中心的集體戶口。第二種看你公司是否有集體戶口,如果公司有集體戶口,而且也願意接受你,那麼這種是最方便的。第三:如果你學歷也不怎麼樣,公司又沒有集體戶口,那麼只能就是達到珠海市政府規定的進入特區的標准:你是什麼職稱。分行業來講,比如你是高級工程師,那麼就相對來說比較簡單。09年以後珠海市政府出台了新規定,也就是說以前入集體戶口只要人力資源中心簽字就可以了,現在必須要有公安局簽字,而且人事權不在人力資源中心了。所以09年以後就比較麻煩了。給你舉個例子:我是本科畢業,教師,中教一級職稱。我07年來珠海,現在沒有房子,但是我07年戶口就掛靠在人力資源中心,因為當時珠海的條件是本科就可以掛靠,我學歷達到標准了,如果現在根本不可能。因為學歷、職稱達不到現在的標准;我同事自考本科,工程師(就是最低級別的那種),珠海沒有房子,公司有集體戶口,09年12月調入珠海。很簡單,因為公司願意接受他,而他的職稱也剛好達標;我另一個朋友是70年出生的,初中畢業當兵,退伍後專業分配來到珠海,沒有房子,是高級工程師,現在國企上班,他調入珠海戶口也很簡單。因為他職稱夠標准了。通過比較你明白了吧?你最好查一下珠海人才引進計劃,看你是否符合人才引進標准。
4. 落戶珠海需要什麼條件
依據《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實施辦法》珠海落戶條件如下:
第二章 市外戶口遷入
第七條 經本市的組織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招調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准予遷入。
第八條 屬於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社會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據人才引進核准相關規定核准引進後,准予遷入。
橫琴新區經濟發展確需的人才,不能依據前款規定遷入的,橫琴新區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橫琴人才開發目錄,按年度提交需要引進人才的名單和相關資料,報市政府批准後准予遷入。
第九條 與本市戶籍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遷入。
第十條 本市戶籍人員依法收養的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准予遷入。申請遷入時,申請人年齡應當在十八周歲以下。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下孤兒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人員,必須投靠具有本市戶籍的親屬生活的,憑有效證明准予遷入。
第十二條 符合本市政策性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職工、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復員幹部,准予遷入。
第十三條 符合隨軍條件、經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批准隨軍的駐珠部隊現役軍人家屬,准予遷入。
隨軍家屬屬在職幹部、工人的,應當在辦妥工作調動後方准予遷入。屬自主擇業的,提交符合領取安置補助金所需材料,經審核通過後方准予遷入。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准予遷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國家計劃統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讀大中專院校、技校中途退學、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畢業後沒有單位錄用的;
(三)本市戶籍人員入伍,退伍後沒有安排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
(四)異地入伍,退伍後沒有安排工作,父母戶口已遷入本市,需與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復員、退伍軍人;
(五)由上級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及其不在職的配偶;
(六)原戶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來本市定居的華僑、台灣同胞、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準予遷入的其他情形。
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國家計劃統一招收的新生申請遷入的,其戶口落在學校集體戶,畢業後按照就業去向辦理戶口遷移,未落實就業去向的,兩年內將戶口遷回原戶口所在地。學生集體戶由學校統一管理,相關人員不得依據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申請遷入。
第十五條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准予遷入:
(一)自申請遷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內在本市連續居住;
(二)自申請遷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內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
(三)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本條所稱合法穩定就業,是指用人單位員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辦理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正常經營六個月以上並依法納稅的。
本條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一)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單獨或者共同擁有完全產權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鋪、廠房、倉庫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產;
(二)申請人本人與政府或者與本市引進高校共同擁有產權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鋪、廠房、倉庫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產;
(三)申請人合法租賃且實際居住的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本項所稱申請人僅限公租房申請人本人,不包括公租房共同申請人。
第十六條 凡申請遷入本市人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主義犯罪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綁架、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嚴重犯罪記錄;
(二)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者活動的記錄;
(三)提交申請之日前三年,無因提供入戶申請相關的虛假材料、隱瞞入戶申請相關的真相等被處理的記錄。
5. 珠海市外來戶口職分
一、對象和條件
申請時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
處於法定勞動年齡內,身體健康;
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滿1年,且處於就業狀態;
(三)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就業登記單位與參保單位一致,且處於正常參保狀態),其中申請積分制入戶之日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的,須在本市累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
(四)持有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
(五)無嚴重犯罪記錄和無違法生育記錄(含無違法收養子女,下同);
(六)積分制入戶基準分值達到80分。
二、辦理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達到積分入戶基準分值80分的,可於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網上服務平台申報後,列印申請表(詳見網上申報流程圖)。申請人攜帶《申請表》及所需材料向用人單位所屬的市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現場提出申請。
▲凡積分入戶指標項中涉及時間計算的,均以列印受理回執時間作為計算截止點。
查詢積分排名
8月31日後,申請人登錄市人社局網站查詢全市積分制入戶人員分值排名公示名單;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於公示期間向經辦機構提出。
查看入戶名單
待積分入戶指標確定後,登錄市人社局網站查看全市積分制入戶人員名單。
領取入戶指標卡
申請人應當自市人社局公布積分制入戶人員名單之日起,30天內憑受理回執和本人身份證到經辦機構領取《珠海市入戶指標卡》。
▲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入戶指標;由此產生空缺,將按積分排名名單順序依次遞補。
(五)辦理落戶
申請人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持《珠海市入戶指標卡》及相關入戶材料到本市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入戶所需材料以遷入地派出所要求為准)。
▲申請人不符合入戶條件或因逾期未領取《珠海市入戶指標卡》而自動放棄入戶指標的,應當自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之日起60天內,憑受理回執到經辦機構取回申請材料。
三、所需材料
(一)基本要求材料
1.《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申請表》(簡稱《申請表》,下同)原件;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戶口簿復印首頁及個人頁);
3.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以往年度居住信息由經辦機構向公安部門核查);
4.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計生部門審核通過的《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原件(《審核表》可在各鎮(街)、村(居)辦事窗口領取,或登錄香洲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下載:http://wjj.zhxz.cn/ →網上辦事→表格下載);
5.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婚者提供《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未婚者無需提供);
6.珠海市三甲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即招工體檢,在申請年度內有效;本市三甲醫院有: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中大五院、遵義醫學院);
7.申請人有以下情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隨遷條件的,提供隨遷人員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在廣東省其他地市參保的,提供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地稅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帳/單原件(帳單落款日期在申請年度內有效);已轉移入珠海社保的險種無需提供相關證明,需在申請表「參保情況」欄註明原轉出地及轉入險種、年限。
(二)輔證材料
1.個人素質項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須同時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學歷的在線驗證碼或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屬國(境)外學歷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國家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技能水平證書
①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核查國家、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為有效證書;如網站無法核查,須同時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驗證證明原件);
②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須同時提供《評審表》或《報名發證登記卡》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僅提供復印件的,需由其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
③獲得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或廣東省、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辦或其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榮譽證書(近5年內有效,從申請之日計算前5年)原件及復印件;
④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本省各地級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的榮譽證書(近5年內有效,從申請之日計算前5年)原件及復印件。
2.獎勵加分項
(1)未婚者提交《無婚姻登記記錄承諾書》(承諾書模版可登錄市人社局網站下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結合《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進行核查。
(2)落戶材料:
①申報落戶自有住房的,須提供個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申報落戶用人單位集體戶的,須用人單位在《申請表》用人單位意見欄加具「同意落戶單位集體戶口」意見並加蓋公章;
③申報落戶親友戶口的,須提供親友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的原件及復印件,戶主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戶主簽名同意申請人落戶的《確認書》原件(確認書模版可登錄市人社局網站下載);
④申報落戶父母或成年子女房產的,按落戶親友戶口方式申報,提供父母或成年子女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人原申報落戶自有房產或用人單位集體戶,因各種原因無法按原申報方式落戶的,須扣減相應項指標所得分值,扣減後其積分排名仍在入戶指標范圍內的,可繼續辦理落戶手續。
(3)社會服務方面材料(近5年內有效,從申請之日計算前5年):
①參加獻血的,提供本人捐獻證明原件;
②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的,提供所在地縣(區)級以上團委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內容需包含志願時系統個人服務時數截圖,證明材料模版可登錄志願時網站下載切換城市/珠海;通知公告);
③慈善捐贈的,提供捐贈證明原件(接收捐贈單位須為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4)衛生防疫方面材料:
①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合格證的,提供本市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子女參加計劃免疫的,提供本市預防接種單位出具的防疫證明原件;
③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自覺參加婦幼保健項目的,提供《珠海市孕產婦系統管理保健手冊》及《珠海市兒童系統保健管理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④婚前按有關規定參加婚檢,提供本市婚檢單位加蓋公章及醫生手寫簽名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 外地入珠海戶口有那些條件
市政府60號令《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下簡稱「新規」)正式開始實施,同時1997年實施的舊規廢止。對比此前實施的戶口管理規定,新規在取消「購房入戶」政策的同時,增加了「投資入戶」政策。此外,變動較大的還有暫住人口入戶增加了「市級以上榮譽」、「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夫妻掛靠由「2年」改為「5年」等。入戶條件有增有減對比6月1日開始實施的戶口管理新規和1997年頒布實施的戶口規定cgko區別主要體現在「市外人口遷入」上。如4月份媒體廣泛關注的「購房入戶」政策,此前的戶口管理規定是允許的,新規則予以取消。暫住人口入戶必須同時滿足5個條件。除保留「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和固定住所」這一要求外,將之前的「連續在本市居住滿7年」的規定改為「5年」,同時增加了「取得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3個要求。香洲某派出所戶政科工作人員昨日表示,「固定處所」是指當事人在珠海已有固定房產、且房產證上的名字須署名為當事人。記者隨後就新規解讀欲咨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mim該負責人暫未做出回應。「購房入戶」取消後,新規增加了被網友解讀為「投資入戶」的條款。新規「第十二條」規定:生產科技型私營企業和其他私營企業人員中符合一定條件的准予入戶,入戶指標依據納稅多少可申請1-3個名額。「市內人口遷移」方面,配偶掛靠的婚齡要求由「2年」(1997年的規定無婚齡要求)增加到「5年」。網友:投資入戶門檻太高在瀏覽天涯網論壇珠海吧時,記者發現新實行的珠海戶口管理規定被網友貼到論壇。網友在跟帖時對暫住人口入戶新增的條款及夫妻投靠入戶的條款變更頗有微詞。網友「以改變換改變」表示,「第七條(暫住人口入戶新增條款)把很多人擋在門外。」「夫妻投靠不是2年嗎?改到5年?那還不如離開。」網友「techiema」質疑道。署名「珠海明月」的網友也表示,「本人已是珠海戶口,但結婚的那條太狠了。結婚後5年LP才能轉為珠海戶口!真煩!」「珠海,你以為你是天堂啊?兩年前移民澳門也只不過200萬的物業投資,現在辦香港移民也不過只要600萬吧。」網友「keyon」認為「投資入戶」的門檻太高。■解讀◎暫住人口入戶新規第七條: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准予遷入戶口:(一)取得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的。(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四)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五)最近在本市連續暫住滿五年以上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解讀:條款中所稱的「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即民間理解的「暫住人口」的入戶條件,新規條款中增加了「取得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3個要求tyae對於「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w市公安局戶政科工作人員稱包括「勞模」、「十佳青年」、「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u◎投資入戶新規第十二條:生產科技型私營企業和其他私營企業人員中符合下列條件的准予入戶:
(一)生產科技型私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年納稅每20萬元可申請1人入戶,最多可申請3人入戶40(二)其他私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50萬元(含150萬元)以上eimq最近3年納稅累計200萬以上,可以申請3人或3人以下入戶。
7. 我想入戶珠海,要什麼條件
符合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入戶珠海:
1、與本市戶籍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遷入。
2、連續居住滿五年、合法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五年、合法穩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定的人員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實施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共六章二十七條,包括總則、市外戶口遷入、市內戶口遷移、集體戶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7)珠海分開戶口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入戶流程
第一步 網上申報
可採取個人申報或單位申報兩種方式,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平台進行申報;
第二步 網上預審
用人單位審核通過後,經辦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信息進行網上預審;
第三步 窗口審核
申請人自預審通過之日起90天內到經辦機構辦事窗口提交申報材料原件進行審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報材料原件的,視作自動放棄;
申報材料原件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將告知申請人同意引進的審核結果。申請人收到審核結果後可到經辦機構辦事窗口領取《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證明》。
申請調檔的,經辦機構同時開具《調檔函》。
申請落戶的,申請人自同意引進之日起90天內憑《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證明》及入戶所需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8. 獲取珠海戶口有什麼條件
珠海市戶口遷入管理規定(試行)
(1990年10月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市戶口遷入的管理,根據國務院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由外地和斗門縣遷入本市市區(指香洲轄區)及萬山、三灶、平沙、紅旗四個管理區,以及市內由農村遷入城鎮的戶口遷移的,均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根據國家、省、市規定調入或招收的幹部、職工,國家統一安置的轉業、退伍軍人,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本市大中專和技校按國家計劃統一招收的新生(不含自費生)等,按規定辦理入戶。其配偶是幹部、職工並經人事、勞動部門辦理工作調動的,准予入戶。
在外地自動離職或停薪留職的幹部、職工,市外自謀職業的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不予入戶。
第四條市區各企、事業單位僱用的農村勞動力和市區外城鎮待業人員,符合市人民政府《關於企業事業單位招用、調進工人的暫行規定》(珠府字〔1988〕52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經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的,准予入戶。其中屬農業人口的,在國家下達的農轉非招工指標內辦理,屬商品糧人口的在市下達的招收合同制工人指標內辦理。在本市漁、農、牧、果場和海島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第五條市、鎮幹部、職工、居民不在職的配偶和十六周歲以下的子女屬商品糧人口的准予入戶。外地城鎮人口要求投靠市區親屬生活的,一般不予遷入,特殊情況需要照顧的,從嚴審核辦理。
第六條現役軍人的隨軍家屬,符合上級規定的隨遷條件又不在職的,准予入戶;隨軍家屬是幹部、職工的,由人事勞動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工作調動、入戶手續。
隨軍家屬由農業人口轉為商品糧人口的,憑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按軍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規定條件審核批准,准予落戶。
第七條外地離退休的幹部、職工、本人在外地非獨立生活、工作,家庭基礎不在本市的,不予遷入。根據上級規定到我市安置的離退休幹部(含軍隊離、退休幹部)、職工及家屬的遷入,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嚴格控制從農村遷入市區,由農業糧人口轉為商品糧人口。
(一)符合上級規定需要照顧的專業技術幹部在農村的配偶和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在國家下達的農轉非指標內,准予辦理落戶。
(二)市區內被徵用土地的農、漁民,在國家計劃指標內可逐步轉為城鎮戶口。
與市區內被徵用土地的農、漁民結婚的農村女青年或男青年(指女方父母無兒,男到女家落戶的),從1991年7月1日起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辦理。
與市區內未被徵用土地農、漁民結婚的農村女青年或男青年(指女方父母無兒,男到女家落戶的),准予入戶。
(三)市區幹部、職工、居民在農村的配偶,確因長期病殘,生活難以自理,農村又無親屬依靠的;幹部、職工在農村的父母無親屬照顧,生活難以自理,必須投靠子女的;幹部、職工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需隨父生活的,在國家下達的農轉非指標內經申請批准,准予辦理落戶。
其他原因要求遷入的農業人口和代耕農不予遷入。
(四)萬山、三灶、平沙、紅旗管理區的居民,除因工作調動,按國家計劃招干、招工、入學(不含大中專、技校的自費生和中、小學生)、結婚嫁出的外,不準遷入香洲區。
(五)歸僑、難僑及其子女,需要在市區安置落戶的,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內聯企業合作期在五年以上,內地一方固定資產投資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已正式投產,經濟效益好的,其派進我市工作滿二年的非輪換的領導幹部和技術、業務骨幹,確因工作需要,符合市政府規定的調入條件(具體要求另訂),經市經濟協作辦公室審查同意,市公安局批准,可予入戶。其屬於商品糧人口又不在職的配偶及十六周歲以下的子女經申請批準的准予入戶。
外地在我市設立的辦事機構,其在編人員均申報臨時戶口,不得遷入。
第十條華僑、外籍華人申請來我市定居入戶者,按國務院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原籍珠海、單程回來投親靠友的港澳同胞,經本人及本市親友申請,市公安局批准,可予以落戶。
第十一條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用外匯在特區發展公司和特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售樓部購買住宅的,其需遷入市區居住的直系親屬,按市政府珠府字〔1983〕011號文件有關規定辦理入戶。
第十二條市區幹部、職工和居民經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查符合條件收養一個小孩的,被收養小孩十五周歲以下,又是統銷戶的准予入戶。
第十三條戶口遷入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招收或調進的幹部、職工憑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的招干(工)證明或調動證明,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憑人事、勞動部門證明,經市公安局審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十六周歲以下的子女,屬商品糧人口的,准予隨母入戶。其非在職的配偶及長期一起生活的父母經另行申請批准,予以入戶。未經市公安局批准而擅自隨遷的,不予入戶,一律退回原遷出地。
(二)軍轉幹部和異地參軍或本市農村參軍的退伍兵,由市退伍、轉業軍人安置辦公室安置在市區工作的,憑市退伍、轉業軍人安置辦公室證明和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證明,填寫入戶申請表,經接收單位加具意見,報市公安局審核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本市城鎮、農村參軍的退伍兵不安置工作的,憑市退伍轉業軍人安置辦公室證明到原居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三)大中專和技校新生憑《新生入學通知書》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由學校集中《戶口遷移證》、《新生入學通知書》、市以上招生部門簽發的《入戶通知書》、《院校新生入戶名冊》,經市公安局按省下達招生指標核實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集體戶口手續。
(四)收養小孩必須持送養小孩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簽名)的證明或送養機關(醫院、孤兒院等)的證明及收養公證書,市計劃生育委員會證明,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市公安局批准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五)凡屬農轉非人口入戶,由市有關對口部門在國家下達計劃指標內按政策對申請人員逐個進行審核,然後送市計劃委員會審定。申請人憑市計委審批的《珠海市農轉非人口指標審批表》和糧食卡,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市公安局核准後,辦理戶口、糧食遷移手續。
(六)三灶、萬山、平沙、紅旗管理區符合遷入市區條件的居民,除經市人事、勞動部門正常調動者外,均需向遷出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市公安局批准後,才能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七)其他從外省、本省外市(縣)申請遷入本市的人員,憑有關證明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由派出所報市公安局批准。
第十四條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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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珠海積分入戶需要那些條件
珠海市積分入戶現在都是需要網上申請的。
另外積分入戶其中有一項明確表明,指出如果學歷屬實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積
分入學,為此需要先做紙質版學歷認證。本科如果學歷屬實的話,可以加80分,專科60分。
學歷認證一般情況下只需要提供畢業證、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目前全國取消了加急辦理認證,窗口辦理的正常時間為20-30個工作日。
如果 在【啟 征 網】上 辦理 的話,認證時間應該會控制在5-15個工作日。
只需要上傳畢業證、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