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沙公積金怎麼申請組合貸款需滿足啥條件
長沙早在7月28日就推出了「關於印發《長沙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近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簽約,正式推出住房組合貸款。不少市民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但是商業貸款利息又比較高,「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能夠解決不少人的困難。
想問一下,長沙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申請?怎麼申請?流程是什麼,另外,組合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是怎麼算的?償還方式有哪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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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長沙市公積金買房以下條件大概可以貸款多少
如您在湖南省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當地公積金貸款中心確定(其中省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首套房貸款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第二套房的貸款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50%,第三套房不支持),貸款限額按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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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申請60萬能批嗎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職工在長沙地區(含長沙市區和長瀏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職工在長沙地區購買首套房、二套房、一手房、二手房只要符合條件最多都能貸到60萬。
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已轉讓注銷,無其他房屋,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首套購房貸款政策,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款的80%。
長沙市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
未來可繳存年限按退休年齡減去目前年齡計算。目前,長沙按男性職工60歲、女性職工50歲計算退休年齡。
④ 長沙公積金有專門的公積金卡嗎
你好!一般沒有地區之分的,公積金有專門的卡叫做公積金聯名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又簡稱「聯名卡」,由住房公積金管理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放,具有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賬戶查詢和銀行借記卡多種功能的銀行卡,是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2、聯名卡的功能?
1)查詢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即持卡人可查詢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匯繳、補繳、提取、計息等賬戶明細,並通過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列印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
2)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除此之外公積金聯名卡還具有相應銀行卡的全部金融功能。
3)可以把公積金轉入聯名卡,持卡人可指定聯名卡作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賬戶,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聯名卡賬戶中。
3、辦理聯名卡的好處?
1)可以實時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信息、核對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監督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為自己繳存住房公積金。
2)提取資金直接轉入聯名卡,不再需要經過「管理機構劃轉提取資金到單位賬戶—單位財務確認提取資金到賬—劃轉資金至個人賬戶」的繁瑣流程了。
3)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辦理聯名卡之後,可以將其設為還款卡,此後只要辦理了約定提取,在本人公積金余額足夠的情況下,就可以不用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然後再轉到還款卡,節省了時間。
4、如何辦理聯名卡?
聯名卡辦理有單位集中辦理、個人申請辦理兩種方式。
個人申請辦理公積金聯名卡的過程很簡單,拿著身份證以個人的名義去指定銀行網點直接辦理就行了。
辦理條件:必須擁有公積金賬戶,只能是一個公積金賬戶,身份證符合銀行要求,之前沒有申領辦理過聯名卡。
還有需要購房者注意的是,辦理了聯名卡並不意味著就可以任意提取公積金了。職工辦理過聯名卡後,提取公積金仍需要按照相關的提取規定和相應的證明材料。目前來看,聯名卡的主要作用還是在與查詢和接受資金上。
⑤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一、長沙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
1、借款人所購住房必須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不良信用記錄。
4、已支付所購房屋總價的比例不低於20%的首付款,且有按規定償還貸款的能力。
5、具有公積金繳存地及購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證明。
6、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長沙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2、銀行進行資信調查及貸款審批。不管選擇如何貸款買房,這一步驟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時間。
3、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帶上相關資料到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財產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
5、貸款劃撥。貸款承辦銀行在確認抵押登記已辦妥、借款合同生效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借款人與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賬戶,並將放款回單寄送借款人。
6、貸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借款。
7、貸款結清注銷。借款人還清借款本息後,由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並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⑥ 長沙如何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09年第15號)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七)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項情形的,應當在管委會規定的時間內提取。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或者轉移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同時注銷:
(一)退休或者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第二十七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八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管理中心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申請人要求書面說明理由的,管理中心應當提供。
第二十九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管委會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管委會規定的比例;
(三)信譽良好,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關手續;
(五)提供擔保。
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符合前款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比例和最高貸款額度。
第三十條 禁止向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禁止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辦公或者生產經營用房。
第三十一條 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補貼。具體辦法由管理中心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個人購房需求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
第三十三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書和相關材料。
管理中心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不準予的,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申請人要求書面說明理由的,管理中心應當提供。
第三十四條 企業在預售或者現售商品房時不得阻撓或者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銀行貸款的購房人,企業應當實行同等銷售價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不利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的附帶條件。
第三十五條 管理中心應當在辦公場所、服務網站公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程序,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應當簡便、快捷。
第三十六條 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審核和發放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管理制度,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貸款審核、貸款發放等工作程序。具體辦法由管理中心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七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風險防範機制,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貸後管理等制度,有效防範貸款風險。
禁止挪用住房公積金,禁止使用住房公積金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三十八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貸款申請人信用審查制度。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當查驗貸款申請人信用情況,貸款後貸款人出現違約記錄時,管理中心應當及時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 監委會應當採取聽取工作匯報、列席相關會議、定期檢查等方式,對住房公積金相關管理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情況。管委會、管理中心及其他相關單位應當配合監委會的監督檢查工作。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監委會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辦理建議的部門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書面反饋給監委會。
第四十條 市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管委會通報。
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市財政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一條 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管委會審議。
管理中心在年度結算終了後,應當及時將有住房公積金資產負債、損益、增值收益分配等內容的財務報告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核後,再向管委會報送;財務報告經市審計部門審計後,應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二條 市審計部門應當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依照職責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以及增值收益的取得、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三條 管委會、管理中心及受委託銀行應當接受人民銀行駐本市分支機構、銀行監管部門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利率政策執行等相關情況的監督。
第四十四條 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實行交叉復核、內部稽核等制度。
第四十五條管理中心可以對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繳存單位不得拒絕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按管理中心要求如實提供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不得謊報瞞報。
管理中心可以記錄、復制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但對被檢查單位提供的信息應當保密。
第四十六條 職工有權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管理中心重新復核。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第四十七條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管理中心應當自接到投訴、舉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管理中心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管委會、監委會或者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有關機構或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⑦ 請問那個長沙住房公積金對沖怎麼辦理具體需要些什麼條件才能辦理需要些什麼資料在哪辦理
在長沙市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前3個月無停繳、欠繳和緩繳記錄,並且信譽良好,申請委託劃撥還貸時無逾期欠款記錄的繳存人,在還款滿一個月(或一年)且公積金賬戶余額是月供的6倍(或12倍)以上時可以辦理按月(或按年)委託劃款業務。 需攜帶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還款存摺(持銀行卡的須提供還貸明細)以及借款合同到管理部申請辦理。(單獨借款人辦理的話,則無需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