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對於用人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進行辦理。
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⑵ 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和個人開戶所需手續和流程
單位開戶手續和流程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個人開戶手續和流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2、有權部門批準的集資建房計劃和批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3、單位集資方案原件及3份復印件;
4、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基本情況表復印件3份;
5、單位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原件3份;
(2)福州市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⑶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應從該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為職工辦理個人新增開戶手續。
單位調入職工的,如果該職工已在原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則由原單位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調出手續,新單位辦理個人賬戶調入手續,將該職工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不需要辦理新增開戶手續;如果該職工在原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則由新單位在調入當月為職工辦理新增開戶手續。
受理地點
主城區: 工、農、建、交、中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⑷ 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⑸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⑹ 單位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
單位開戶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
辦理流程: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國家機關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城鎮私營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單位登記表》;
3. 《開戶申請表》;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授權委託書》;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⑺ 單位公積金開戶需提供什麼材料
單位賬戶設立流程
1、單位申請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單位注冊地或營業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2、審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通知單位
3、設立賬戶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為單位和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通知單位辦理繳款手續
二、申辦公積金材料
1、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基數表(加蓋財務章)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單位開戶時一並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職工工資發放的名冊(驗證原件保留復印件一份並且加蓋財務章)
6、法人身份證(事業單位應該帶單位法人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積金繳納額度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4、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 10% — 12%
6、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 8% — 12%
(7)福州市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納范圍
1、國家機關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3、事業單位
4、民辦非企業單位
5、社會團體
6、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
⑻ 單位住房公積金是怎樣開戶的
一、單位應該到公積金住房管理核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公積金住房管理核心審核後,到受委託的銀行為本單位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1、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公章
6、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公章
7、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且要法人簽字或者蓋章
(8)福州市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具體流程是:
1、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核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2、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准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3、審核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後,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只有一個,是單位在管理核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4、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
5、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並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6、持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公章到企業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開戶。企業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開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