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構投資者開通新三板需要什麼條件
噗。。。網上很多還來知道提問?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於2013年2月8日發布施行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並於2013年12月30日進行了修訂,明確下列投資者可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且應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的自然人。
2. 新三板機構開通要求
1)一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
A.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B. 實繳出資總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 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
A.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B. 實繳出資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3) 三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
A.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B. 實繳出資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4) 四類投資者
a.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企業法人;
b. 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合夥企業;
3. 新三板開戶有哪些限制條件
新三板開戶條件
1.機構投資者:
(1)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法人機構:機構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4. 普通散戶新三板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個人新三板賬戶開立條件:
新三板許可權:分為合格投資者與受限投資者(合格投資者可買賣全市場新三板的股票,受限投資者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股票)受限投資者開許可權條件:新三板持股證明即可。
合格投資者開通條件如下:
1、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5. 新三板准入投資者有哪些規定條件
新三板投資者的准入條件介紹如下所示: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
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5)法人單位新三板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6. 新三板開戶條件及流程
一、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三、投資者參與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6)法人單位新三板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條件是: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後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1)「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2)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3)「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
(4)「新三板」的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新三板」企業掛牌後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