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開戶環節的可疑特徵有哪些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相對於「儲蓄」帳戶而言的。在以前,人民銀行對個人在銀行開立的帳戶是定義為「儲蓄」帳戶的,就是存取錢款使用的帳戶。
但是,近年隨著銀行業務的拓寬,個人的銀行帳戶不再只是存取錢的,而是可以進行繳費、劃轉、匯兌等結算功能的。於是,我國的銀行界對個人銀行帳戶進行了重新的定義和區分。
單純用於存取款的帳戶定義為儲蓄帳戶(如果有人給你辦理匯款這種結算業務你是收不到錢的)。
我個人認為這種功能單純的帳戶是會很快退出歷史舞台的。
現在個人去銀行開立帳戶,銀行都會提示客戶簽署「個人結算帳戶」的協議。
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決定是否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B. 哪個銀行可以開 個人聯名賬戶 , 開戶有什麼限制或條件
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可以開個人聯名賬戶。
1、個人聯名賬戶需要由2-3名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客戶共同管理,聯名賬戶全體申請人,須持各自實名制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共同到中行網點櫃台辦理。
2、聯名賬戶開戶起存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所有資金動向均需全部聯名客戶到場方能啟動,真正實現聯名共管,保障資金安全。
3、開戶需按照以下要求:
(1)聯名賬戶申請人需提供全體賬戶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聯名賬戶申請人在本地區已開立的理財金賬戶前來營業網點櫃面辦理聯名賬戶的申請開立手續。(2)聯名賬戶申請人需共同填寫《個人聯名賬戶申請書》,約定相關業務方式,簽訂《個人聯名賬戶管理協議》。
(2)銀行攔截可疑個人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1. 聯名賬戶為下掛在您業務操作卡下的電子賬戶。您通過業務操作卡、卡密碼和對應著聯名賬戶的子賬戶序號,即可方便的進行聯名賬戶相關業務操作。
2.
對支取聯名賬戶內資金,我行提供「共同辦理」和「授權辦理」兩種方式。「共同辦理」是指全體聯名賬戶所有人憑各自業務操作卡到我行營業網點共同辦理;「授權辦理」是指被授權的聯名賬戶所有人可憑其業務操作卡在約定的「授權支取累計限額」內,通過我行營業網點、電子銀行、自動櫃員機單獨辦理。
C. 銀行發現可疑賬戶會怎麼處理
會封殺可疑賬戶。
人民銀行、公安部合召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建成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央行「可能把所有賬戶身份證號碼、姓名和身份證復印件都對一遍」,「把已開立的假名、匿名賬戶全部清理掉」,全面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
央行副行長蘇寧指出,「腐敗、金融詐騙往往與假名、匿名賬戶相聯系,系統的啟動有利於從源頭上遏制這些違法犯罪活動」,蘇寧強調,「真正把企圖以虛假身份證開戶的不法分子堵截在銀行體系之外,真正把已經開立的假名、匿名賬戶全部清理掉」。
蘇寧表示,如果企業和個人可以假名、匿名開戶,那麼就沒有真實的經濟主體對償還貸款負責,銀行的貸款也就失去了償還保證,實現賬戶實名制可減少因賬戶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經濟糾紛,保護老百姓的資金安全和銀行機構的合法權益。
(3)銀行攔截可疑個人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銀行核查身份,姓名賬戶出現同音字不列為可疑賬戶。
央行副行長蘇寧介紹,制定相關的方案進行核查,有可能將會核查所有的賬戶填的身份證號碼、姓名和身份證復印件,但核查以後並不能確定他就是可疑的,如在這次核查中,很多地方出現同音字現象,因為可能在錄入的時候搞錯了,結果沒有對上,但這個不能列為可疑賬戶。「我們准備先查單位,因為單位賬戶少一點,先試點,再確定比較好的方法,逐步推開。但我可以保證,不會影響合法的企業和個人辦理合法業務。」
D. 個人銀行賬戶開戶條件
本人拿著身份證就好了,開存摺不收費,卡需要有5元工本費和5元最低存款。
每個銀行也是不同的,我遇上過工商銀行那些小一點的營業點就不辦理外地戶口,一般要去大一點的營業廳才可以。但是中信就不這樣子,不分營業點的大小都可以。
所以建議你去大營業廳,就不會有問題了。
E. 凍結個人銀行賬戶要具備哪些條件
如果是自己主動要凍結銀行卡可以撥打銀行客服電話進行掛失,不需要條件。如果是司法程序凍結則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財產凍結書才可以去銀行凍結。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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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中國銀行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辦理條件
開戶機構為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時,應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並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溫馨提示:臨時身份證的使用問題請您詳詢經辦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G. 什麼是可疑賬戶
有下列交易情形的銀行結算賬戶可列為可疑賬戶: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H.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需要什麼條件
對。
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寫開戶申請書,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期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I. 公安機關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調查公民的銀行賬戶
公安機關在被查人涉案時,經上級批準的情況下可以調查公民的銀行賬戶,檢察院、法院也可在立案或者案情需要的情況調查公民銀行賬戶。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八條在立案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鑒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明確了立案審查期間,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的調查措施為:詢問、查詢、勘驗、鑒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措施。
(9)銀行攔截可疑個人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按規定,銀行不受理個人查詢存款,只有縣級上的公、檢、法、國安、監獄、監察、稅務、海關、物價等部門和軍隊師級以上單位的保衛部門才有權力到銀行查詢個人存款的狀況。
(1)人民法院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
(2)人民檢察院有權查詢、凍結個人儲蓄存款。
(3)公安機關有權查詢、凍結個人儲蓄存款。
(4)國家安全部門有權查詢、凍結個人儲蓄存款。
(5)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有權查詢、凍結個人存款。
(6)走私犯罪偵察機關有權查詢、凍結個人存款。
J. 反洗錢法對個人銀行賬戶可疑資金是怎麼定性的
銀行對可以賬戶的認定標準是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