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❷ 企業如何辦理公積金開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單位新開戶,由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開戶手續。辦理所需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5、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6、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的實際要求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❸ 新公司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
❹ 新公司開設公積金,在哪兒去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新公司開設公積金需要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一、新公司辦理繳存公積金的流程: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2、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是採取單位按月匯繳的方式進行的。繳存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的部分,需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辦理匯繳業務。單位首次和以後各月匯繳住房公積金時,均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其他表格均為附件,應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二、新公司辦理繳存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規定: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位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四、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
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五、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應當自錄用或調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辦事機構辦理賬戶設立、賬戶轉移及繳存登記手續,辦理時單位需填寫變更清冊並加蓋財務章。
(4)公司辦理公積金新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繳存公積金的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一個擔保,為自己提供擔保的擔保申請所需材料,應提交包括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的證明資料,購房合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等到借款申請由管理部初審通過後,開具相應的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
3、審批。然後,擔保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4、繳費。之後,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開具擔保服務費,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公章。
5、材料轉送。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轉送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6、簽署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