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社保怎麼扣款,繳費流程怎麼樣的
社會保險業務流程由登記、繳費申報、申請支付以及日常業務等四部分組成。一、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期30日內,應向社保中心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中心即時受理,並在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繳費單位如遇注銷或社會保險登記表所填項目發生變更情況時,應及時到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注銷或變更手續。二、繳費申報根據《河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辦法》規定,自2002年3月1日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由稅務部門徵收。繳費單位應於社會保險登記證頒發之日起3日內到開發區地稅局進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繳費單位應於每月3日前將《養老保險費申報表》、《失業保險費申報表》上報至社保中心,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社保中心在收到申報表後應即時受理,經審核無誤,加蓋復核章。社保中心審核完畢後,繳費單位應到開發區地稅履行繳費手續。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繳費單位應於每年3月中旬上報《職工繳費基數核定表》。工資收入高於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其上報月工資額將作為職工整個繳費年度(當年4月至下年3月)的唯一繳費基數,全年不變。繳費單位如有人員變化,務必於每月5日前上報《人員增減變化表》及《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申報表》,如無人員增減繳費單位不必報表。生育保險每季度徵收一次,企業應於每季度初5日內上報《生育保險費申報,繳費基數為企業上季度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三、申請支付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社保專管員攜帶《養老保險手冊》及職工個人檔案到社保中心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對符合月領養老金條件的由社保中心計算其退休金標准並發給退休金卡,退休人員可就近到當地工商銀行按月領取養老金。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由社保中心退還其個人賬戶全部。失業保險: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到社保中心申領失業保險;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社保中心在受理申請10日內作出審核認定對符合條件的通知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不符合條件的作出書面答復並通知本人醫療保險:職工個人門診、購葯及住院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直接由醫療保險個人賬戶IC卡結算,超出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現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三日內,應由患者家屬或委託人憑醫療保險卡到社保中心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者,社保中心有權拒絕保險其醫療費,特殊情況除外。每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出院的參保人員憑醫療保險卡、住院診斷書、《住院醫療收費名詞表》收據到社保中心報銷其醫葯費。申請門診慢性病管理的職工應先到社保中心進行登記,待社保中心通知其進行醫療鑒定。 生育保險:統籌項目內各項生育費用每季末結算一次。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所在企業填寫《生育費用補償申請表》一式三份,並附下列證明材料(復印件):1、市、縣、區計劃生育委員會發給產婦的《計劃生育准生證》;2、產婦本人身份證;3、嬰兒出生(難產的需有醫院開具的證明)、死亡或流產證明;4、產假期間領取的《獨生子女證》;5、養老保險手冊(原件)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請表並各項證明材料齊全情況下,審核完畢並差額下撥給女職工所在企業。四、日常業務社保中心日常業務包括養老、失業保險關系轉移,一次性結清養老保險等。養老、失業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在統籌范圍內轉移只轉保險關系,不轉資金。醫療保險實行區域統籌,參保人員轉出開發區只需在遷入地重新參保登記,原IC卡中賬戶金額可繼續使用。養老保險關系調轉時,調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應開具《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養老保險卡片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三者缺一不可,作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接續的證明。轉出前社保中心應審核養老保險手冊,原單位應上報其當年繳費花名冊,如轉往外省或調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應告知調入地社保經辦機構開戶行,賬(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⑵ 社保銀行代扣款協議需要去哪裡辦理...
社保銀行代扣款協議的辦理方法:
個體參保人員
1、持本人身份證和銀聯卡(委託辦理需持雙方身份證及被委託人的銀行卡),到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填寫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費委託銀行代扣代繳申請表。
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本人申請提出審核意見。
3、符合銀行代扣的人員,由參保人員持申請表到指定的代扣銀行,簽訂代扣協議。
4、代扣以年繳方式代扣費用,銀行將用簡訊息通知參保人員。參保人員需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將錢存在銀行卡上。在銀行代扣成功後,可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個體征繳窗口列印代扣發票。
5、若需變更繳費險種、檔次、扣款賬戶或終止繳費等信息,參保人可持身份證件和原協議到市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重新填報繳費申報表。
用人單位
只要帶齊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和公司公章,去社保局填表申請即可。表格也可以在當地的社保局網站下載的,銀行賬號就是用人單位在銀行開戶的公司賬戶。如果公司社保要新開戶,需要攜帶的資料是: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2)保險開戶扣款流程擴展閱讀
個人社保信息查詢方法:
(1)你可持本人身份證到單位所屬地社保局服務大廳列印個人帳戶繳費清單。
(2)你可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報個人身份證號查詢個人帳戶社保繳費情況。
(3)你可以用社保號或身份證號,進入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個人社保帳戶繳費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代繳
⑶ 保險繳納方式和流程
繳納養老、失業保險:
辦理時間:每月1-20日受理
所需材料:1.身份證
2.用本人18位身份證辦理的北京銀行借記卡
辦理流程:
選擇繳納保險基數標准,填寫《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張
簽署《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協議書》,並核對《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
注意事項:
養老失業保險每月劃款時間為每月5-8號,參保人應確保在劃款時登記的繳費北京銀行卡中有足夠的金額繳納當月保險。
在本中心簽訂《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協議書》後,由於余額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當月劃款失敗,應及時到本中心前來登記申請補繳未扣社會保險。
如連續三個月劃款失敗,則視為自動終止繳納社會保險協議
轉出養老失業保險:
辦理時間:每月10-20日受理
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北京銀行賬戶對賬單
前來登記轉出,本中心將在社會保險轉出後電話通知本人
新參醫療保險:
辦理時間:每月1-20日受理
所需材料:身份證、個人一寸彩色免冠照一張
用本人18位身份證辦理的北京銀行借記卡
辦理流程:
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並選擇三所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一個社區醫院)
簽署《存檔人員繳納醫療保險協議書》並提交照片用於辦理《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即醫療藍本)
注意事項:
辦理新參醫療保險後的180天後醫療藍本生效
不能單獨繳納醫療保險,需同時繳納養老失業保險
醫療保險間斷後的2個月從您繳費銀行卡卡中自動補扣,2個月後仍然沒能補扣的,將無法補繳。
繳納醫療保險
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攜帶本人《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即醫療藍本,前來簽署《存檔人員繳納醫療保險協議書》並提交醫療藍本,本中心將在60天以後電話通知本人來領取醫療藍本
注意事項:
不能單獨繳納醫療保險,需同時繳納養老失業保險
醫療保險間斷後的2個月從您繳費銀行卡卡中自動補扣,2個月後仍然沒能補扣的,將無法補繳。
如果醫療保險間斷3個月,再繳納醫療視為新參醫療保險
⑷ 社會保險在銀行怎麼上繳,具體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
單位攜帶開戶銀行要求的材料到開戶銀行簽訂「銀行繳費的紙質資料」。與銀行簽訂協議時,可以向開戶銀行詳細咨詢了解繳費扣款的相關注意事項。
與銀行簽訂協議時填寫社保中心的相關信息:例如(如下舉例)
社保中心全稱:北京市西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簡稱:西城社保中心
社保賬戶賬號:0200002909014483319
社保賬戶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街口支行
社保賬戶開戶銀行交換號:029
醫保賬戶賬號:01090374400120111008119
醫保賬戶開戶銀行:北京銀行華安支行
醫保賬戶開戶銀行交換號:374
與銀行核對銀行系統中單位開戶名稱是否與社保登記證上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寫、標點符號全形半形、名稱中是否有空格等等),如不一致,在辦理以下第三步業務時可攜帶公章一並到社保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第二步:
通過單位數字證書進入「XX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選擇「網上申報」中的「銀行繳費信息採集」模塊,閱讀並同意《XX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錄入「開戶銀行簡稱」(請根據單位實際開戶銀行選擇相應的銀行)、「賬戶名稱」和「賬號」
列印《XX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一式兩份;
再列印《XX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第三步:
到社保中心辦理手續時攜帶如下資料:
(1)與開戶銀行已簽訂的 「銀行繳費的紙質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通過數字證書列印出的《XX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一式兩份;
(3)通過數字證書列印出的《XX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4)《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註:用一般賬戶繳費的單位如沒有《開戶許可證》,需要提供《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公章;
(6)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第四步:
在辦理完畢所有手續後,請到開戶銀行再做最後確認,確保次月正常扣款。另外,在辦理完銀行繳費業務後次月首次扣款期內(次月20日前),隨時留意單位銀行賬戶是否正常扣款,如果發生問題,請及時與銀行和社保溝通,避免出現產生滯納金的情況。
(4)保險開戶扣款流程擴展閱讀:
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具體來說,這5個險種的作用見下表:
如何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參考資料:社會保險——網路
⑸ 公司剛成立是第一次交社保請問一下具體的流程從開戶開始到最後該怎麼做
新公司社保開戶:
一、領取《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基本開戶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在三樓領取《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可現場填寫,也可帶回公司填寫,一式三份;填寫好並加蓋公章,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勞動和社會保障證》,
二、員工參保手續:
帶上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的,帶一份去即可,以及員工《就業失業登記證》;(大廳一樓櫃台)
如果公章可帶去,帶上公章和填寫完整的《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即可,此情況下《南京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由社保機構列印,只需蓋公章;
如不能帶公章去,填寫完整的《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和《南京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
如員工還沒換新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則需帶員工照片一張,在辦理社保的同時辦理此證(南京玄武區辦理此證不需要員工本人暫住證,其他區域的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南京市戶口的,讓其回戶籍所在區的街道管理處辦理即可);
辦理以上手續,上二樓給《就業失業登記證》加蓋印章。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領取:
以上手續辦理完成,工作人員會告訴你去三樓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所需證件:備案蓋章的《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三份,(即第一步填寫的表單)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公章;
同時填寫《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登記完畢,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針對社保中斷兩個月以內的,同時填寫《醫療保險費用補繳申請單》,加蓋公章
四、次月1—10號去地稅大廳申報社保,方能扣款成功。
所需證件:銀行帳戶涉稅賬戶確認單、稅務登記證、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公章。
銀行帳戶涉稅賬戶確認單:一般公司注冊的時候,公司開戶行會給與辦理,如沒有,則需去銀行辦理, 所需注意的是:地稅管理碼,是《稅務登記證》上簽字筆寫的數字,如果還不確定,可向所在區的地稅片管確認;
一、需要准備以下一些資料:1。法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4。開戶銀行許可證的原件及復印件5。公章 所有復印件要用A4紙復印。二、到注冊地所在區社保局領取《單位社保信息表》三、到銀行簽署《委託付款協議書》四、到社保大廳的櫃台辦立新設立業務,五、將公司需要參保的人員的信息錄入在機器中,列印,加蓋公章,交到社保大廳
⑹ 社保繳納流程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如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