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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銀行開戶比選流程

發布時間: 2021-11-29 21:13:03

Ⅰ 事業單位分支機構在銀行開戶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請看以下規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型大小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准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但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第十條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第十一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注冊驗資。
第十五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並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第二十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
(三)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四)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應出具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五)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外,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經營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二)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屬本條第二、三項情況的,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文件的名稱全稱相一致。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型大小相一致;無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一致。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准後辦理開戶手續;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於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一並退回報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除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以外,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並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一條開戶登記證是記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效證明,存款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並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並簽章。但臨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Ⅱ 銀行帳戶的開立有哪些程序

1、填寫開戶申請書。各單位要求在銀行開立賬戶必須向開戶行提出申請,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由銀行統一印製,其主要內容有:
(1)申請開戶單位的名稱;
(1)開戶證明文件日期;
(3)申請開戶單位的性質;
(4)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號;
(5)單位地址、電話;
(6)生產經營范圍等內容。
各單位在申請開戶時,應詳細填寫申請表上的各項內容。填寫完畢後,要加蓋本單位全稱公章。
2、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開戶申請人在填好開戶申請表後,將其報送有關單位審查,審查同意後,審查單位要出具證明文件,並加蓋證明公章。
(1)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工商企業到銀行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其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2)機關、醫院、學校、社會、團體與單位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撥款的財政府部門或上一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審查征明。
(3)部隊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軍隊軍級以上或武警總隊財務部門審查後出具的開戶證明。
(4)三資企業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查證明。
(5)個體工商戶辦理開戶,應提交由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農村鄉政府出具的證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
(6)外地單位常駐(派出)機構辦理開戶,要提交主管部門和駐地有關部門的審查文件。
(7)各單位的附屬機構辦理開戶,應提交其管轄單位的審查證明,若開設基本存款賬戶,還須向開戶銀行提交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
3、填制並提交印鑒卡片。開戶單位在提交開戶申請書和有關單位證明的同時,應填寫開戶銀行的印鑒卡片。印鑒卡片上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一致,在卡片上要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或財務機構負責人及出納人員三枚印章。印鑒卡片是開戶單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據。銀行在為開戶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憑開戶單位預留的印鑒審核支付憑證的真假。若支付憑證上的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銀行拒絕辦理付款業務,以保證開戶單位銀行存款的安全。同時,卡上的印鑒也明確開戶行的責任,保障了銀行的權利不受侵犯。
4、開戶銀行審查。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提交的開戶申請書、有關證明、印鑒卡片、會計人員的「會計證」等文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經銀行審查同意後,銀行確定賬號、登記開戶、發證有關各種結算憑證。

Ⅲ 銀行公戶怎麼開戶流程

1、先成立一家公司

2、公司成立後,准備齊全以下資料清單:

①營業執照正本

②營業執照副本

③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

④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⑤法人代表的聯系電話

⑥注冊地址房屋租賃憑證(紅本)

3、法人代表帶著第2項裡面的所有資料,直接去建設銀行櫃台找銀行客戶經理說明需要開企業對公賬戶,銀行客戶經理會給一個手寫的排隊號給客戶,並給予一份一式三聯的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給客戶預先填寫。

4、等待銀行客戶經理語音叫號,當叫號排到客戶的時候,帶上第2項裡面的所有資料以及填寫好的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一起交給銀行客戶經理

5、銀行客戶經理接收開戶材料,並詢問客戶大概10個關於客戶自身企業的問題(比如企業辦公面積多大,具體做什麼的,後期的一些規劃、流水大不大等),並且告知客戶10個工作日內會上門核查注冊地址的真實性,並且會拍照留底。

6、銀行客戶經理告知客戶企業對公賬戶的一些收費情況,並告知賬戶每年會收取賬戶年費。

7、開戶開始辦理,隨後銀行客戶經理將公司材料、身份證原件等拿去復印留底,復印件會留銀行存檔,原件將歸還客戶,並且給法人代表拍照留底,辦理完以上手續後,銀行客戶經理會通知客戶等待上門核查注冊地址,並通知客戶今天材料提交手續辦理完畢,如核查注冊地址無任何問題,則會安排上傳開戶材料至央行進行開戶審批。

8、銀行客戶經理上門核查注冊地址,並拍照留底,地址核查完畢後銀行客戶經理會返回銀行,開始進行開戶材料上傳,材料上傳後,大概15個工作日後審批會有結果,到時候銀行客戶經理會打電話或者發簡訊通知法人代表銀行賬戶已經下來,並前往開戶行領取開戶許可證並辦理企業網銀U盾、設置網銀U盾密碼,同時簽訂稅務代扣稅協議。

9、開戶許可證跟企業網銀辦理完畢後,大概5個工作日後,銀行客戶經理會再次通知客戶前往開戶行領取銀行機構信用代碼證

10、領取完銀行機構信用代碼證後,開立企業對公賬戶業務辦理完畢!

11、企業對公賬戶辦理完畢後,客戶將收到以下資料:

①開戶許可證 1個

②銀行機構信用代碼證 1個

③印鑒卡 1個

④企業網銀U盾 3個

⑤支付密碼器 1個

⑥對公銀行賬戶 1個

Ⅳ 企業銀行開戶需要什麼手續和程序

一、銀行開戶手續

1

(一)人民幣帳戶的開立

1

(二)辦理《外匯登記證》及外幣資本金賬戶和外幣結算賬戶開立

2

二、外債的借入流程

3

三、人民幣結算方式及付款時間明細表

4

四、外幣結算方式

5

五、銀行提供的負債業務及年利率表

5

一、銀行開戶手續

(一)人民幣帳戶的開立

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並刻制公章之後,即可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根據人民銀行關
於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每個公司僅可開立一個基本帳戶,用以提取現金及日常結算支付等,並可
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再開立其他的一般帳戶。

1
、開立帳戶需要准備的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副本及其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


留存印鑒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簽署相應的授權書;

5


公章、財務專用章及預留人名章;

6


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通常工商銀行需要)


7


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含國稅及地稅)副本的復印件(通常招商銀行需要)


8


房屋租賃協議(一般基本戶開戶行需要)


9


其他需要的證明文件。

Ⅳ 企業銀行基本戶開戶流程是什麼

1,在辦理基本戶之前,多走訪幾家銀行,比較各大銀行的對公業務的收費情況,服務態度,開戶速度的快慢程度以及網點的便利程度。確定好選擇的銀行後,選擇離辦公地較近的網點,方便以後辦公,有的銀行當天還辦不了,需要提前預約的。到櫃台咨詢時銀行工作人員會給一張所需材料和費用的清單。2,新辦企業銀行開戶需要證件如下:「營業執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財務章,公章,法人章。如果是經辦人去開戶,就還要經辦人的身份證,還要一份由公司法人簽字同意的授權書。3:銀行開戶流程細節:銀行交驗證件-客戶如實填寫《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並加蓋公章。-開戶行應與存款人簽訂的「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開戶行與存款人各執一份-填寫「關聯企業登記表」-下面銀行會送報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並核發《開戶許可證》後,一般開戶行將《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密碼、《開戶申請書》客戶留存聯交與客戶簽收。

Ⅵ 黨政機關應在哪些銀行開戶

具體哪些銀行,沒有特別規定的,但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在銀行開立賬戶,必須依照有關規定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
找幫辦銀行開戶欄目指導小微企業進行公司銀行開戶,包括銀行開戶流程, 銀行開戶所需資料等內容,解決如何辦理銀行公司賬戶及個體工商戶銀行開戶等問題。

Ⅶ 對公銀行賬戶開戶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續

公司銀行開戶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非法人執照正本
2、法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如果法人委託他人開戶的還要出具法人授權書。
3、如果你是為機關、事業單位開戶還要有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但部門同意你開戶的證明。
4、開戶申請書
5、開戶印鑒卡片,卡片背面蓋單位公章,正面蓋法人章及財務公章
6、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信用證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公章、法人章、財務章、法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7、帶少部分現金,可能會需要。
注意:如需要掛密碼器需要攜帶銀行密碼器。沒有密碼器可以辦理一個。密碼器可以各家銀行通用。
如果需要開通網銀需要把開戶資料多准備一套。
以上證件都需要帶原件去銀行,為了開戶節省時間,復印件可以在公司提前復印出來。部分銀行需要工作人員自己復印。
提前和您的客戶經理溝通好,提前預約,避免等待時間過長。
在辦理之前,需要填寫部分表格,如《開戶風險告知書》《開戶申請書》《密碼器申請書》《對賬協議》《收費申請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