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公司社保開戶需要准備什麼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1)青島企業社保開戶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社保是對保障未來生活的一種基本保障,不是簡單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問題。因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經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麼醫保對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壽命長,那麼他領的養老金就遠遠超過他的繳費金額。那麼如何辦理社保,辦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項就成為了百姓關心的問題。
我們通常所說的以個人名義參保按照文件的話說,應該是「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這種辦法參保的條件,按照文件規定,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有勞動能力的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所稱個體勞動者指個體工商戶僱主及受僱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指在沒有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依靠提供勞務,並獲得合法勞動報酬的人員。
實際上就一個前提:必須是本市城鎮戶口(本市城鎮才有檔案,能存到職介或人才;外地城鎮的存當地職介或人才,也可以通過當地職介或人才辦理自己繳費參保;農村戶口沒有檔案,暫不能按此辦理個人參保。)如果市民對社保的辦理還是有疑問,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去咨詢,畢竟各位辦理社保過程中會有一些細微額差異。同時,市民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對於不給市民辦理社保的公司一定進行舉報。
2. 青島市企業社保開戶流程,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新增企業辦理社保開戶需攜帶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證件及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表》加蓋公章;《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加蓋公章。
3. 企業社保開戶怎麼辦理呢,需要哪些材料呢
是青島市唯一一家有黨組織的人事代理機構。 專業的人事代理機構 ▲一、業務范圍: 1、社保開戶建檔 2、企業社保、公積金託管 3、個人五險代繳 4、個人兩險補交 5、住房積金繳存 6、企業檔案存管 7、勞動事務咨詢8、疑難檔案協辦 9、協助外地在青島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0、應屆畢業生接收、改派、落戶及就業指導。 11、黨組關系接收。 12、市內戶口遷移 、集體戶掛靠 13、代辦夫妻投靠落戶 ,新生兒落戶▲二、我們的優勢: 1、專業的社保代理機構、專家在線、免費咨詢; 2、我們有著專業的顧問眼光;豐富的行業經驗; 3、與企業及客戶一體,為您以及您的企業做整體的繳納規劃; 3、最透明的收費、最明細的協議、最快捷的辦理; 4、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相關明細表,讓您了解真實的辦理費用; 5、為您以及您的企業給出最合理的辦理方案。
4. 在青島新開戶的企業如何辦理社會保險
社保繳費流程: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2、也可以交由人才服務中心代理社保。只需將檔案轉入便可按月付款就可以了。
5. 青島企業開通社保帳戶如何辦理
1、單位到就業備案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
2、到單位注冊所在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賬戶的開戶。
3、同時辦理網上相關業務的申請和銀行代繳代扣的業務。
最簡單的辦法,帶著公司的執照、代碼證、公章、財務章、法人身份證,到如上部門現場辦理。
更多相關信息,可以到青島人保局網站、青島社保服務網了解查詢。
6. 在青島新注冊的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的流程是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7. 青島社保公司開戶是什麼流程希望詳細。
1、到單位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開戶,辦理就業備案手續。
2、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開戶,人員增減手續。
攜帶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
8. 青島公司首次給員工辦理社保,應該如何操作流程
以下是社保局頒布的用人單位新開戶的辦事指南,新成立的公司首次辦就按這個辦。
社會保險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發布日期:2010-11-10
辦理部門: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聯系電話:
辦理地點: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時間:
法定依據: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號)
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
執行程序:
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營業執照登記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對提報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