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公司首次給員工辦理社保,應該如何操作流程
以下是社保局頒布的用人單位新開戶的辦事指南,新成立的公司首次辦就按這個辦。
社會保險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發布日期:2010-11-10
辦理部門: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聯系電話:
辦理地點: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時間:
法定依據: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號)
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
執行程序:
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營業執照登記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對提報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2. 青島社保公司開戶是什麼流程希望詳細。
1、到單位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開戶,辦理就業備案手續。
2、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開戶,人員增減手續。
攜帶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
3. 青島企業社保及住房開戶流程是怎麼樣的望指導
給你提供我前期在青島開發區剛剛辦理的流程,大體可以概況為,先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再給員工辦理就業備案;接下來到社保中心辦理開戶,隨後辦理員工的社保增員。
考慮到各地區有部分的差異,具體的材料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不過大的方向都是一樣的。你可以到青島人保局、青島社保服務網查詢,以便第一時間解決。
你根據這個思路辦理就可以了。
一、辦理用工登記:
1、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一樓一號窗口,領取《單位用工登記表》,辦理用工等級的開戶。
2、如果想辦理招聘,需要辦理招聘手續:
(1)條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用人單位
(2)材料准備:※填寫《單位用工登記表》並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民辦學校應攜帶辦學許可證及社團登記證、機關事業及其他機構應攜帶批准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辦理就業備案:
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
,攜帶以下材料辦理就業備案: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招用人員登記表》(一寸照片兩張)(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一式四份);
4、《勞動合同書》(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鎮居民,屬市內四區的應攜帶《失業證》、屬五市三區的應攜帶《求職證》;招用人員屬外地人員的,應攜帶身份證、《暫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職工);招用人員屬應屆正規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的,在開發區落戶後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人事局出具的《幹部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招用人員屬轉移就業(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攜帶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戶口本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三、社保開戶: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或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等級。辦理程序:
1、先到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手續;
2、到社保中心領取《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
3、企業勞工人員持《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企業發放工資表或工資證明、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到區社保中心開戶繳納社會保險費。
4、城鎮各類企業職工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城鎮戶籍和本區農業戶籍的新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單位0.9%;養老保險:單位0.4—1.4%;
企業每月1—10號正常繳費(超時未交,每日加收2‰滯納金),每月14-24號辦理次月繳費增減人員。
四、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每月1至10日)
1、企業在接到「社會保險征繳通知」後,將保費於每月10日前存入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繳費專戶,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上銀行劃轉社保費,繳費成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郵寄「繳費票據」。對於無開設銀行帳戶條件的企業,提交《青島市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按「一票制」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逾期繳納按日加收2‰滯納金,跨月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利息。
(1)新增人員屬初次參保
2、辦理增加投保人員手續(每月14日至24日)
企業填報《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以下簡稱《增減變化表》)(必須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和新增人員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社保業務員審核後將初次參保職工信息錄入微機並核發個人社會保險編號。企業為其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4. 青島企業開通社保帳戶如何辦理
1、單位到就業備案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
2、到單位注冊所在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賬戶的開戶。
3、同時辦理網上相關業務的申請和銀行代繳代扣的業務。
最簡單的辦法,帶著公司的執照、代碼證、公章、財務章、法人身份證,到如上部門現場辦理。
更多相關信息,可以到青島人保局網站、青島社保服務網了解查詢。
5. 青島市公司公積金開戶流程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青島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
存交比例各10%左右,分情況
6. 青島炒股開戶流程。
1. 由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去當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立股票賬戶。
2.去證券公司辦理證券委託交易手續。
3.去銀行開辦第三方資金託管賬戶。
4.把錢存入在銀行開辦的第三方資金託管賬戶里,然後在股票委託交易系統里把銀行的錢轉入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里,你就可以開始買股票了,否則你就白忙乎。
以上1--3步驟都須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辦理。
7. 青島市企業社保開戶流程,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新增企業辦理社保開戶需攜帶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證件及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表》加蓋公章;《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加蓋公章。
8. 青島市企業社保開戶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不需要再去社保中心辦理確認手續,你只要網上辦理了新增人員投保或者續保,系統會自動確認。
3、每月的15日之前辦理,當月會繳納成功,15日之後只能下月,但是可以申請補繳上月的。
4、如果是首次社保開戶,需要在網上扣款至少兩次後,才能去社保中心申請領取社保卡。申請領取社保卡需要單位開一個介紹信,網上有模版,最好再帶上身份證。
5、不需要提供,也是網上操作就可以。
6、有些公司以青島市最低標准繳納,最低標準是1638,也就是說至少按照1638交。如果按照實際工資水平繳納,如果高於1638,就按照實際額,如果低於1638,就必須按照1638的基數。
9. 青島地區企業初次開戶交保險需要辦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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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開戶、變更、注銷業務
1、開戶
(1)市內四區的外資企業初次辦理社會保險業務時,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經企業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工商局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辦事處、分公司的攜帶總公司的批准證書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在勞動工資台辦理基本信息需填寫完整);經勞動部門鑒證的《招用職工和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必須由參保職工本人確認繳費基數等信息後在備注欄簽名);開戶前一個月的工資憑證;在中國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開設專用繳費帳戶,並提交《網上扣費授權書》。每月11日至25日到社會保險業務工作台(以下簡稱社保業務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社保業務台核發單位編號同時審核確認五項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繳費金額。單位經辦人提交《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轉帳支票(或現金)到社會保險財務工作台(以下簡稱社保財務台)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攜帶已核準的《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為初次就業職工登記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2)基數核定
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個人實際工資為基數;年工資總額高於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
每年3、4月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進行一次社會保險費基數年度審核,同時確立本年度「社平」工資。
(3)社會保險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
生育保險:單位0.9%,個人不繳納;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城鎮戶口1%,農業戶口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根據行業0.5--1.2%,個人不繳納。
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
1、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每月1至10日)
企業在接到「社會保險征繳通知」後,將保費於每月10日前存入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繳費專戶,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上銀行劃轉社保費,繳費成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郵寄「繳費票據」。對於無開設銀行帳戶條件的企業,提交《青島市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按「一票制」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逾期繳納按日加收2‰滯納金,跨月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利息。
2、辦理增加投保人員手續(每月15日至25日)
(1)新增人員屬初次參保
企業填報《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以下簡稱《增減變化表》)(必須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和新增人員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社保業務員審核後將初次參保職工信息錄入微機並核發個人社會保險編號。企業為其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2)新增人員屬再次就業
新增人員屬本市統籌范圍內調動的,職工必須使用其在本市使用的唯一個人社會保險編號。接收單位將其個人社會保險編號填至《增減變化表》上,攜此表與《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為其辦理增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