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戶口本更換戶主需要什麼手續,在哪個部門辦理
一、辦理手續:
1、居民戶口簿。
2、新戶主居民身份證。
3、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
二、辦理部門:
戶主變更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戶主:
1、原戶主死亡的。
2、原戶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戶主出國(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
4、原戶主戶口遷出的。
5、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 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
6、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申請變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
(1)另開戶主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申請變更民族登記:
1、辦理條件:公民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父親或母親的民族成份確定。父母雙方均不屬少數民族成份的,本人不得變更為少 數民族成份。年滿20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民族成份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予受理。
2、辦理手續:
(1)書面申請報告。
(2)縣(縣、區)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審核 意見、省轄縣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3)申請變更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申請變更人父母居 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請變更人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
3、辦理程序:由公民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受理後,經派出所 、縣級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4、辦理時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8個工作日內辦結。
㈡ 戶口本和戶主分開需要怎樣辦理
符合以下條件,前往派出所即可分戶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㈢ 更改戶主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在什麼地方辦理
一.更改戶主需要辦理的辦理手續:
1.居民戶口簿;
2.新戶主居民身份證;
3.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
二.更改戶主需要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拓展資料:
變更情況
1.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憑: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死亡證明、法院死亡或失蹤判決。
2.原戶主戶口遷出的。憑:戶內成員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原戶主遷出憑證。
3.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辦理憑:現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房產證》。
4.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
㈣ 戶口本換戶主需要哪些證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變更戶主,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1、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所需材料: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死亡證明、法院死亡或失蹤判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當場辦結。
2、原戶主戶口遷出的。所需材料:戶內成員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原戶主遷出憑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當場辦結。
3、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所需材料:現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和《房產證》或有效憑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當場辦結。
4、其他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所需材料:原戶主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其它相關材料。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當場辦結。
拓展資料:
經戶口本上現在的戶主同意,由戶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遞交書面申請,指定新的戶主,就可以變更了。但這個戶主必須是這個戶口本之內的人。實際上這沒有什麼意義,一般也沒有人去改。
戶主都是在戶口本正頁的第一頁。如果原戶主去世,在注銷戶口時,如果沒有特殊請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戶口本上第二頁上的人登記為新的戶主。
㈤ 戶口本換戶主需要哪些流程
1、辦理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戶主
(1)原戶主死亡的;
(2)原戶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戶主出國(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
(4)原戶主戶口遷出的;
(5)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 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
(6)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申請變更的 ;
(7)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
2、辦理手續:
(1)居民戶口簿;
(2)新戶主居民身份證;
(3)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
3、辦理程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㈥ 我現在的戶口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結婚後想把自己的戶口單獨開出來立個新戶主,需要什麼手續,在哪裡辦
分戶程序: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農村戶口分戶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組證明、村委會證明、以及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的文件(可手寫、可列印)。同時准備好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你本人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6)另開戶主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辦理分戶,需要以下條件:
(1)一家人在同居的狀況下,因工作、結婚或經濟獨立而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