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行公積金卡如何辦理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② 有公積金是在建行開戶的嗎
你好,有的。
建設銀行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①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②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③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④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⑤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⑥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③ 南京建設銀行公積金賬戶設立需要什麼資料
這是公司新開戶需要的東西
(1)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4)經辦人的身份證。
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
http://www.njgjj.com/public/njgjj/wsbs/bszn/200912/2009-12-15_8021.htm
到這個網址看看吧,實在不行,可以直接去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問,工作人員會告訴你該帶什麼資料
④ 建設銀行開通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借款人必須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
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借款條件。
⑤ 在建行如何辦理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流程
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5)建設銀行公積金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借款人必須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借款條件。
⑥ 企業開通建行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帶什麼資料
這個是要帶本人的身份證,然後你的工資收入
⑦ 建設銀行可以辦理公積金卡嗎
可以在建行辦理的。
辦理公積金業務要到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卡戶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當前可以申請聯名卡的銀行共有四家,不同銀行發放的聯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職工只能在一家銀行辦理申領手續,聯名卡一經發放將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長期有效,銀行和聯名卡名稱分別是:
1、交通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太平洋卡);
2、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龍卡);
3、工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牡丹卡);
4、招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一卡通);
5、北京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⑧ 建設銀行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有哪些
建設銀行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①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②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③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④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⑤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⑥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⑨ 怎麼激活建設銀行公積金卡。
一、公積金卡的激活可以在網上辦理:
1、首先應當登錄當地的公積金網站,各地公積金網站都是不同的,我以「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為例。
(9)建設銀行公積金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公積金聯名卡
公積金卡一般指公積金聯名卡
公積金聯名卡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服務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為目的,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放,具有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賬戶查詢和銀行借記卡多種功能的銀行卡,是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從2013年3月25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無需再通過單位,即可以個人名義去銀行直接申領具有借記卡功能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⑩ 建行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建行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婚姻的證明,配偶的身份證的原件;代他人來提取公積金的,應該提供委託人以及被委託的人的身份證的原件;並根據實際情形來提供下列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
6、在本市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7、農民工或戶籍在本市轄區以外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12、職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的(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10)建設銀行公積金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各管理部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結算賬戶的提取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結算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經與管理中心簽訂協議可用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各類銀行卡或存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條 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