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招投標流程及程序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規范、實施與監管問題解析-工保網
2、可實施性與市場監管
將傳統公共資源交易的招投標活動與監管由線下轉為線上,涉及多方面的聯動發展。一些原有環節操作是可以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線下向線上的遷移,甚至進一步完善優化;也有一些環節操作是難以通過技術實現線上操作取代線下操作的,如投標人的現場考察環節。
投標人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即是參加現場考察,通過對招標工程地點的的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進行綜合考量,如現場地形、地址、水文、周圍環境及障礙物的考察,為投標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設計制定施工方案、安排冬雨期施工措施、編制現場「三通一平」計劃等,進而科學合理的開展投標編制工作與投標報價。
從這個角度來看,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與科學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兩者之間即存在必然的問題矛盾。
此外,在招投標市場監管方面,市場監管機構不僅面對線上化監管的全新挑戰,還面臨更為嚴峻的線下不規范市場行為監管。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對於規范各類招投標市場行為的監管效果毋庸置疑,因此在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發展過程中,一些項目單位轉而採取「下線」策略逃避監管,如將項目工程化整為零或分段實施,從而降低項目規模逃避招標,直接發包給承包商;再如項目主體工程進行線上招投標,後期建設或附屬配套工程轉為線下發包。這要求監管機構對於招投標線下市場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
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是我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一項重要發展變革,是對傳統招投標活動形式與市場管理的一次信息化升級。這一方面代表著我國公共資源交易交易服務與公共資源管理開始進行「形」與「質」躍遷,另一方面也對電子招投標市場建設與監管提出巨大挑戰。
『貳』 想請問招投標的詳細流程
一個完整的招標投標過程其工作順序依次是: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
一、招標人准備工作
1、項目立項
①提交項目建議書 主要內容有:投資項目提出的必要性,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的初步分析,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項目大體進度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評價等。
②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 主要內容有:國家、地方相應政策,單位的現有建設條件及建設需求;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場發展前景;技術上的可行性;財務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經濟、社會、環境)等。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①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②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③如果沒有資格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4、辦理交易證 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二、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資格預審申請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基本情況表、近年財務狀況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其他材料。
2、編制招標文件
①招標文件內容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②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投標人資格要求。
發售文件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郵寄,能否電傳,投標文件應交到什麼地方,在什麼時間。
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投標的語言。
投標文件的構成。
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投標報價
投標有效期: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如遇特殊情況,即開標後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定標,執行機構和采購人必須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3、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①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②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4,、廢標
屬一下情形者作廢標處理:
①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已超過規定投標截止時間(公平、公正性)。
②投標文件未按要求裝訂、密封 。
③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
④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保證金、匯出行與投標人開戶行不一致的。
⑤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⑥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⑧投標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生產的且未提供製造廠家的授權和證明文件的。
⑨採用聯合投標時,未提供聯合各方的責任的義務證明文件的。
⑩不滿足技術規格中主要參數和超出偏差范圍的發布招標公告的等。
三、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2、發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在媒體或網站發布的有效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資格預審
1、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2、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
3、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①接受資格預審文件
②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 由招標人組建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
③評審程序
初步審查: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詳細審查: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等 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 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設備: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
澄清 審查委員會要求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對資格預審文件中的不明確的地方給予解釋說明。 范圍: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不得改變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會載明評審方法,評審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數量制。
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單確定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稱,一般由招標人根據審查報告和資格評審文件規定確定。
4、發出投標邀請書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1、出售招標文件
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一般為了保險,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為二十五日。
2、開標前工程項目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
①踏勘 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②標前會議 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③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六、接收投標文件
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評標專家
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參與評標。
八、開標
1、時間、地點
時間為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時間,地點為工程交易中心。
2、參會人員簽到
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督單位、紀檢部門等與會人員簽到。
3、投標文件密封性檢查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4、主持唱標。
5、開標過程記錄,並存檔備查。
九、投標文件評審
1、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一般由招標人代表擔任委員會主任,專家在開標前由招標人在專家庫抽取,且專家信息需保密。對其專家有「迴避原則」。
2、評標准備
①工作人員及評委准備 工作人員向評委發放招標文件和評標有關表格,評委熟悉招標項目概況、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評標辦法及標准等內容並明確招標目的、項目范圍和性質以及招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要求和標准和商務條款等。
②根據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做系統的評審和比較。
3、初步評審
①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②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③投標文件的完整性
④與招標文件的一致性
⑤對投標文件的質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給予解釋、澄清。
⑥廢標的有關情況需與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規定相符合。
4、詳細評審
①工作人員工作 評標輔助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評委對各投標書評標得分的計算、復核、匯總工作。
②評審程序
技術評估 主要內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商務評估 主要內容有審查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的商務評估。
投標文件的澄清 評標委員會可以約見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予以澄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問題,要求投標人回答,隨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必須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並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評標報告
①報告內容 主要有基本情況和數據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准、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評分比較一覽表、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以及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②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③提交書面評標報告並評標委員會解散。
6、舉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3人,並標明排序。
十、定標
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1、發出中標通知書
2、談判准備
①談判人員的組成 。
②注重相關項目的資料收集工作。
③對談判主體及其情況的具體分析 明確談判的內容,對於合同中既定的,沒有爭議、歧義、漏洞和有關缺陷的條款任何一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④擬訂談判方案。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1、簽約前合同談判
在約定地點進行談判,在談判過程中要把主動權爭取過來,不要過於保守激進,注意肢體語言和語音、語調,正確駕馭談判議程,站在對方的角度講問題,貫徹利他害他原則。
2、簽約
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十三、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叄』 政府招投標的具體流程
說到政府招投標的具體流程,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政府招投標的形式並不是單一的,而是包括多種形式,常見的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采購和競爭性談判等。不同的招標形式其具體的流程是不同的,以公開招標舉例,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開招標:
1、受理申請表
2、確定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其他采購方式)
3、編制招標文件
4、招標辦審核招標文件,采購人對招標文件進行確認
5、發布招標公告
6、投標報名,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
7、組織答疑,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補遺(發布變更公告)
8、組織召開招標會
9、中標公示
10、簽發中標通知(成交確認)書
11、未中標供應商退還投標保證金
12、簽訂合同,即中標供應商和業主單位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
13、中標供應商退還投標保證金,並按招標文件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14、將招標文件資料經整理後統一裝訂編號歸檔
『肆』 財政部招標審批流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以工程建設項目為例進行說明。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
『伍』 招標投標具體流程
招投標流程可以分為六個階段: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及訂立合同等。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後,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准備投標文件。其間,如有相關問題可與招標公司進行招標文件澄清,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並根據答疑或澄清內容,對全部投標人發布補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和修改。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開標包括:招標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開標紀律>確認和宣讀投標情況>宣布招標方有關人員情況>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唱標(對投標函或投標一覽表中的投標人名稱/價格/交貨期/投標保證金等內容唱標)>完成開標記錄並各方簽字>開標結束.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確定中標候選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之間確定最終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另外,在第五項可以增加資格預審。即招標公告中增加對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事先遞交資格文件、滿足資格條件後,招標公司才將招標文件發售給該投標人。此時的招標公告實際為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替了招標公告的作用。
(5)財政賬戶開戶銀行招標流程擴展閱讀:
《招標投標法》第5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招投標的意義
1.有利於科學合理的確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製成本,實現資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當競爭。
3.促進了工程質量不斷提高,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儲備。
4.簡化了工程結算手續,減少扯皮現象,密切了承發包雙方協作關系。
5.促進了施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落實,調動了企業內部的積極性。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的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完整的招標流程是什麼
政府采購的招標程序一般為: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託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後,編制招標文件。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
6、接受投標人標書;
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
8、由評標委員對投標文件評標;
9、依據評標原則及程序確定中標人;
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12、進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糾紛。
(6)財政賬戶開戶銀行招標流程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公開招標一般為:
1、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2、審查建設單位資質;
3、招標申請;
4、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編制和送審;
5、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
6、發布招標通告;
7、單位資格審查;
8、招標文件;
9、勘察現場;
10、招標預備會;
11、投標文件管理;
12、工程標底價格的報審;
13、開標;
14、評標;
15、決標;
16合同簽訂。
『柒』 招標的流程
招標投標的詳細流程可以細分為多個步驟進行,通常情況下,一個完整的招標投標過程其工作順序依次是:招標前准備、招標開始以及相關文件製作、資格預審、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
一、招標人准備工作
1、項目立項
①提交項目建議書 主要內容有:投資項目提出的必要性,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的初步分析,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項目大體進度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評價等。
②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 主要內容有:國家、地方相應政策,單位的現有建設條件及建設需求;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場發展前景;技術上的可行性;財務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經濟、社會、環境)等。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①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②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③如果沒有資格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4、辦理交易證 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二、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資格預審申請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基本情況表、近年財務狀況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其他材料。
2、編制招標文件
①招標文件內容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②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投標人資格要求。
發售文件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郵寄,能否電傳,投標文件應交到什麼地方,在什麼時間。
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投標的語言。
投標文件的構成。
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投標報價。
投標有效期: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如遇特殊情況,即開標後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定標,執行機構和采購人必須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3、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①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②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4,、廢標
屬一下情形者作廢標處理:
①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已超過規定投標截止時間(公平、公正性)。
②投標文件未按要求裝訂、密封 。
③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
④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保證金、匯出行與投標人開戶行不一致的。
⑤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⑥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⑧投標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生產的且未提供製造廠家的授權和證明文件的。
⑨採用聯合投標時,未提供聯合各方的責任的義務證明文件的。
⑩不滿足技術規格中主要參數和超出偏差范圍的發布招標公告的等。
三、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2、發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在媒體或網站發布的有效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資格預審
1、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2、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
3、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①接受資格預審文件
②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 由招標人組建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
③評審程序
初步審查: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詳細審查: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等 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 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設備: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
澄清 審查委員會要求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對資格預審文件中的不明確的地方給予解釋說明。 范圍: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不得改變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會載明評審方法,評審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數量制。
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單確定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稱,一般由招標人根據審查報告和資格評審文件規定確定。
4、發出投標邀請書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1、出售招標文件
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一般為了保險,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為二十五日。
2、開標前工程項目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
①踏勘 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②標前會議 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③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六、接收投標文件
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評標專家
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參與評標。
八、開標
1、時間、地點
時間為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時間,地點為工程交易中心。
2、參會人員簽到
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督單位、紀檢部門等與會人員簽到。
3、投標文件密封性檢查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4、主持唱標。
5、開標過程記錄,並存檔備查。
九、投標文件評審
1、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一般由招標人代表擔任委員會主任,專家在開標前由招標人在專家庫抽取,且專家信息需保密。對其專家有「迴避原則」。
2、評標准備
①工作人員及評委准備 工作人員向評委發放招標文件和評標有關表格,評委熟悉招標項目概況、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評標辦法及標准等內容並明確招標目的、項目范圍和性質以及招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要求和標准和商務條款等。
②根據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做系統的評審和比較。
3、初步評審
①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②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③投標文件的完整性
④與招標文件的一致性
⑤對投標文件的質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給予解釋、澄清。
⑥廢標的有關情況需與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規定相符合。
4、詳細評審
①工作人員工作 評標輔助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評委對各投標書評標得分的計算、復核、匯總工作。
②評審程序
技術評估 主要內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商務評估 主要內容有審查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的商務評估。
投標文件的澄清 評標委員會可以約見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予以澄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問題,要求投標人回答,隨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必須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並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評標報告
①報告內容 主要有基本情況和數據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准、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評分比較一覽表、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以及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②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③提交書面評標報告並評標委員會解散。
6、舉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3人,並標明排序。
十、定標
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1、發出中標通知書
2、談判准備
①談判人員的組成 。
②注重相關項目的資料收集工作。
③對談判主體及其情況的具體分析 明確談判的內容,對於合同中既定的,沒有爭議、歧義、漏洞和有關缺陷的條款任何一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④擬訂談判方案。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1、簽約前合同談判
在約定地點進行談判,在談判過程中要把主動權爭取過來,不要過於保守激進,注意肢體語言和語音、語調,正確駕馭談判議程,站在對方的角度講問題,貫徹利他害他原則。
2、簽約
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十三、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捌』 政府招投標的流程,具體一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採用以下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邀請招標;
(三)競爭性談判;
(四)單一來源采購;
(五)詢價;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二十七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准,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
(8)財政賬戶開戶銀行招標流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三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玖』 政府采購招標基本程序是什麼
招標,是《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之一,也是一種最具有競爭、公開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種方式。一般來說,招標投標活動需經過招標、投標、開標、評標與定標等程序,但根據本人多年來從事招標采購工作的實踐經驗,完整的招標投標活動還應包括在招標前的准備工作。因此,我們可以把招標投標活動分成兩個階段,即准備階段和招標階段。各個階段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備階段
在准備階段,要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整個過程作出具體安排,包括對招標項目進行論證分析、確定采購方案、編制招標文件、制定評標辦法、組建評標機構、邀請相關人員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總體實施方案
即對招標工作作出總體安排,包括確定招標項目的實施機構和項目負責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具體的時間安排、招標費用測算、采購風險預測以及相應措施等。
(二)項目綜合分析
對要招標采購的項目,應根據政府采購計劃、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或采購方案),從資金、技術、生產、市場等幾個方面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綜合分析,為確定最終的采購方案及其清單提供依據。必要時可邀請有關方面的咨詢專家或技術人員參加對項目的論證、分析,同時也可以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實施的現場進行踏戡,或者對生產、銷售市場進行調查,以提高綜合分析的准確性和完整性。
(三)確定招標采購方案
通過進行項目分析,會同采購人及有關專家確定招標采購方案。也就是對項目的具體要求確定出最佳的采購方案,主要包括項目所涉及產品和服務的技術規格、標准以及主要商務條款,以及項目的采購清單等,對有些較大的項目在確定采購方案和清單時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分包。
(四)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要求和招標采購方案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招標公告(投標邀請函)、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知、合同格式、投標文件格式等五個部分。
1、招標公告(投標邀請函)。主要是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招標項目的地點和時間要求;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地點和時間;招標文件售價;投標時間、地點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2、招標項目要求。主要是對招標項目進行詳細介紹,包括項目的具體方案及要求、技術標准和規格、合格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竣工交貨或提供服務的時間、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與項目相關的其它事項。
3、投標人須知。主要是說明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文件的編制方法和要求、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要求、投標價格的要求及其計算方式、評標標准和方法、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提交方式、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和地點以及截止日期、開標和評標及定標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條款、工程進度、工期要求、合同價款包含的內容及付款方式、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驗收標准和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務要求等。
5、投標文件格式。主要是對投標人應提交的投標文件作出格式規定,包括投標函、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主要設備及服務說明、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內容等?
(五)組建評標委員會
1、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
2、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的代表及其技術、經濟、法律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總人數一般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得少於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3、《政府采購法》以及財政部制定的相關配套辦法對專家資格認定、管理、使用有明文規定,因此,政府采購項目需要招標的,其專家的抽取須從其規定。
4、在招標結果確定之前,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應相對保密。
(六)邀請有關人員
主要是邀請有關方面的領導和來賓參加開標儀式,以及邀請監督機關(或公證機關)派代表進行現場監督。
二、招標階段
在招標階段,應按照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幾個步驟組織實施,基本程序是:
(一)招標
1、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發布投標邀請函)。招標公告必須在財政部門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的內容、格式與招標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
2、資格審查。招標人可以對有興趣投標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辦法和程序可以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中載明,或者通過指定報刊、媒體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由潛在的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招標人根據資格預審文件規定對潛在的投標進行資格審查。
3、發售招標文件。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規定的時間、地點向有興趣投標且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發售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對已售出的招標文件需要進行澄清或者非實質性修改的,招標人一般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的購買者,該澄清或修改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這里應特別注意,必須是在投標截止日期前15天發出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
(二)投標
1、編制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載明的事項有:投標函;投標人資格、資信證明文件;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投標價格;投標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招標文件要求具備的其他內容。
2、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投標人對編制完成的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標記。這個過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為密封或標記不規范被拒絕接受投標的例子不少。
3、送達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對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後收到的投標文件,應不予開啟並退還。招標人應當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簽收備案。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提供簽收證明。
4、投標人可以撤回、補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但是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之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撤回、補充或者修改也必須以書面形式。
這里特別要注意的是,招標公告發布或投標邀請函發出之日到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於20天,即等標期最少為20天。
(三)開標
1、舉行開標儀式。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舉行開標儀式。
2、開標儀式的基本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開標儀開始(需簡要介紹招標項目的基本情況,即項目內容、准備情況等)。
(2)介紹參加開標儀式的領導和來賓同志(來自單位、職務、身份等)。
(3)介紹參加投標的投標人單位名稱及投標人代表(這里需要對所招標項目作進一步介紹:如招標公告發布的時間、媒體、版面;截止什麼時間有多少家供應商作出了響應,並提交了資格證明文件;有多少家供應商購買了招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有多少家供應商遞交了投標文件,等等),在介紹招標人及其代表時,應按照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介紹,先介紹招標人單位名稱,接著介紹其代表人姓名、職務、身份。
(4)宣布監督方代表名單(監督方代表所在單位、職務、身份)。
(5)宣布工作人員名單(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及在開標時擔負的職責:主要是開標人、唱標人、監標人、記標人)。
(6)宣讀有關注意事項(包括開標儀式會場紀律、工作人員注意事項、投標人注意事項等)。
(7)檢查評標標准及評標辦法的密封情況。由監督方代表、投標人代表檢查招標方提交的評標標准及評標辦法的密封情況,並公開宣布檢查結果。
(8)宣布評標標准及評標辦法。由工作人員開啟評標標准及評標辦法(須在確認密封完好無損的情況下),並公開宣讀。
(9)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情況。由監督方代表、投標人代表檢查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情況,並公開宣布檢查結果。
(10)開標。由工作人員開啟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須在確認密封完好無損且標記規范的情況下)。開標應按遞交投標文件的逆順序進行。
(11)唱標。由工作人員按照開標順序唱標,唱標內容須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招標文件對應宣讀的內容已經載明)。唱標結束後,主持人須詢問投標人對唱標情況有無異議,投標人可以對唱標作必要的解釋,但所作的解釋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2)監督方代表講話。由監督方代表或公證機關代表公開報告監督情況或公證情況。
(13)領導和來賓講話。按照開標儀式的程序安排,參加開標儀式的領導和來賓可就開標以及本次采購過程中的有關情況發表意見、看法,提出建議(此部分程序可以提前在開標程序的第三步進行)。也可以安排采購人代表發言,由采購人代表向有關方面作出承諾。
(14)開標儀式結束。主持人應告知投標人評標的時間安排和詢標的時間、地點(詢標的順序由工作人員用抽簽方式決定),並對整個招標活動向有關各方提出具體要求。
開標應當作記錄,存檔備查。
(四)評標
1、開標儀式結束後,由招標人召集評標委員會,向評標委員會移交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
2、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評標由評標委員會獨立進行評標,評標過程中任何一方、任何人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3、評標程序
(1)審查投標文件的符合性。
(2)對投標文件的技術方案和商務方案進行審查,如技術方案或商務方案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則可以判定其為無效投標。
(3)詢標。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地方進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4)綜合評審。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評標標准、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和比較。綜合評審和比較時的主要依據是: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評標標准、辦法,以及投標文件和詢標時所了解的情況。這個過程不得也不應考慮其它外部因素和證據。
(5)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根據綜合評審和比較情況,得出評標結論,評標結論中應具體說明收到的投標文件數、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數、無效的投標文件數及其無效的原因,評標過程的有關情況,最終的評審結論等,並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個中標候選人(應註明排列順序並說明按這種順序排列的原因以及最終方案的優劣比較等)。
(五)定標
1、審查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招標人對評標委員會提交的評標結論進行審查,審查內容應包括評標過程中的所有資料,即評標委員會的評標記錄、詢標記錄、綜合評審和比較記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個人意見等。
2、定標。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中標人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且其投標方案為最優,在綜合評審和比較時得分最高的。
3、中標通知。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定標,在確定中標後應將中標結果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
4、簽訂合同。中標人應當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規定,並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如采購人委託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則直接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部分、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及其補充部分是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