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稅務登記必須要先銀行開戶嗎為什麼有的企業沒有銀行開戶就辦理稅務登記了呢
辦稅務登記不是必須要先銀行開戶,但是辦理銀行開戶就必須要稅務登記證號碼,然後在報稅務機關。這兩個稅互為登記的,即銀行開戶要登記稅務登記證號碼、稅務登記也要有銀行開戶信息。
⑵ 想辦一個能開對公賬戶,能開發票的餐飲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有注冊地址,法人股東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就可以,先去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辦好去銀行開戶,然後核定票種 再去稅務局辦理稅控盤就可以了,北京地區是這樣的,不知道你那是哪裡。
⑶ 餐飲稅務章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開餐飲店要辦理什麼手續和證件1、辦理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是開餐飲店手續最重要的證書,沒有衛生許可證的餐廳是嚴禁營業的。衛生許可證在餐廳所在地主管衛生的防疫站辦理。經營者要提供餐廳的平面布局示意圖,供衛生防疫人員審查修改。考察重點為以下項目:
店面布局、操作間、消毒設備和方法、庫房、衛生間、宿舍、用具存放、員工體檢、衛生措施(在衛生防疫站的指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製定餐廳的衛生措施)。
2、辦理環保審批
環保審批由所在地區主管環保局辦理,主要審批項目為:噪音、排污(污水、油煙)。餐廳經營者要提供餐廳位置平面圖,並註明周邊環境情況及近鄰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由環保局派出人員實地查驗。
開餐飲店手續檢驗合格後,由主管環保局在申請開業登記注冊書中有關部門意見欄內簽署「同意開業」,並加蓋公章。
3、辦理消防審批
消防審批由所在地區主管公安局消防科辦理。在工商局領取申請開業登記注冊書後,到所在地區主管公安局消防科申請辦理消防審批。餐廳經營者要提交申請書、餐廳位置平面圖。領取《防火安全重點行業審批表》。由消防科派防火檢驗員檢查驗收。消防審批以下項目:
防火責任制、燃料、特別是液化氣罐的存放位置;廚房、電源、電路等有無火災隱患;室內裝修採用可燃物的,如竹、木、壁布等,要做防火阻燃處理;按照消防科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要定期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訓練,舉行滅火演習和考試。安全培訓要做到制度化。
開餐飲店手續檢驗合格後,由防火檢驗員簽署檢驗合格意見,並加蓋公安局防火檢驗專用章。
4、辦理稅務登記
餐廳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在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
登記表並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餐廳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及其合法證件的號碼;住所、經營地點;經濟性質;企業形式、核算方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賬號;經營期限、從業人數、營業執照號碼;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其他有關事項。
填報稅務登記表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合法證件;稅務機關提供的一切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其中,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提供房主房產稅的完稅證明。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務登記表和有關證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餐廳憑稅務登記證件購買發票。
5、辦理工商登記
工商登記是企業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必要法律程序。新成立的餐廳應到所在地主管的工商局辦理開餐飲店手續中的開業登記。
餐廳辦理開業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的工商局進行審查。辦理開業登記的餐廳,首先應申請企業名稱,經核准後,持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登記主管的工商局領取企業申請開業登記注冊書,登記注冊的主要事項為:餐廳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
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從業人數、經營場所面積、經營期限、分支機構。
防火責任制、燃料、特別是液化氣罐的存放位置;廚房、電源、電路等有無火災隱患;室內裝修採用可燃物的,如竹、木、壁布等,要做防火阻燃處理;按照消防科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要定期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訓練,舉行滅火演習和考試。安全培訓要做到制度化。
開餐飲店手續檢驗合格後,由防火檢驗員簽署檢驗合格意見,並加蓋公安局防火檢驗專用章。
4、辦理稅務登記
餐廳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在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
登記表並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餐廳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及其合法證件的號碼;住所、經營地點;經濟性質;企業形式、核算方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賬號;經營期限、從業人數、營業執照號碼;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其他有關事項。
填報稅務登記表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合法證件;稅務機關提供的一切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其中,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提供房主房產稅的完稅證明。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務登記表和有關證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餐廳憑稅務登記證件購買發票。
5、辦理工商登記
工商登記是企業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必要法律程序。新成立的餐廳應到所在地主管的工商局辦理開餐飲店手續中的開業登記。
餐廳辦理開業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的工商局進行審查。辦理開業登記的餐廳,首先應
⑷ 辦營業執照,納稅開發票,必須在銀行開戶嗎
可以在銀行開戶,公司經常要報稅的,在銀行開戶納稅方便一些。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不用在銀行開戶,可以直接到銀行繳納稅款;
納稅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體或個人收入的一部分繳納給國家。
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手續
申請。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的有關證件或復印件,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批。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准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發票也通常稱為付款單。在中國大陸,付款單、收款收據在民間有時也被統稱為發票。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於某個行業和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後者僅適用於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用;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個人發票一般泛指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徵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於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
專用發票既具有普通發票所具有的內涵。同時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對增值稅的計算起著關鍵性作用。
稅務機關是發票主管機關管理和監督發票的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⑸ 餐飲稅務章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如下:
餐廳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在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並如實填寫。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餐廳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及其合法證件的號碼;住所、經營地點;經濟性質;企業形式、核算方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賬號;經營期限、從業人數、營業執照號碼;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其他有關事項。
填報稅務登記表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合法證件;稅務機關提供的一切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其中,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提供房主房產稅的完稅證明。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務登記表和有關證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餐廳憑稅務登記證件購買發票。
⑹ 去稅務開餐飲發票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如下:
餐廳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在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並如實填寫。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餐廳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及其合法證件的號碼;住所、經營地點;經濟性質;企業形式、核算方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賬號;經營期限、從業人數、營業執照號碼;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其他有關事項。
填報稅務登記表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合法證件;稅務機關提供的一切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其中,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提供房主房產稅的完稅證明。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稅務登記表和有關證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餐廳憑稅務登記證件購買發票。
(6)餐飲稅務需要銀行開戶的手續擴展閱讀:
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將餐飲企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與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結合起來,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根據餐飲行業特點,深入分析征管資料數據,科學確定檢查對象,全面檢查餐飲行業發票使用情況。
對存在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發現涉嫌稅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發現定點飯店將餐費開成非餐費或將大額用餐費用分割成小額發票的,向財政部門移送線索;積極配合監察部門做好餐飲發票信息採集及大額餐飲發票抽查工作。
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模範執行《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等規定,嚴禁設立「小金庫」違規宴請,嚴禁把餐費開成非餐費,嚴禁將大額餐費分割成小額開票,嚴禁接受納稅人宴請,對違反規定者將依紀依規嚴肅查處。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局-人民日報:稅務總局專項整治餐飲業發票使用
⑺ 餐飲店需要辦理哪些證件,怎麼辦理先後順序
去工商局審核店名,去消毒公司簽合同,門面租賃合同,然後去衛生局辦衛生許可證,得了證去辦營業執照,然後去辦稅務證,然後去環保局辦環保證,每個單位都會給你一個所需要資料證明的清單,照單准備材料。
衛生許可證是開餐飲店手續最重要的證書,沒有衛生許可證的餐廳是嚴禁營業的。衛生許可證在餐廳所在地主管衛生的防疫站辦理。經營者要提供餐廳的平面布局示意圖,供衛生防疫人員審查修改。店面布局、操作間、消毒設備和方法、庫房、衛生間、宿舍、用具存放、員工體檢、衛生措施(在衛生防疫站的指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製定餐廳的衛生措施)。
(7)餐飲稅務需要銀行開戶的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類別,不同分類對餐飲前置辦理文書有著不同規定。
1、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2、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3、食品攤販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
《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類別、許可證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發證日期、有效期限及備注等內容,有效期為3年,免費辦理。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區、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加強本轄區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嚴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式樣、內容印製和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做到餐飲服務許可工作有序開展、依法公正。
⑻ 餐飲辦稅務登記證需要什麼
辦餐飲首先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的健康證。然後持衛生許可證及場地使用證明、公司章程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執照(現在三證合一了,不需要單獨辦理稅務登記,辦完營業執照後,持營業執照到稅務大廳相關窗口維護一下就可以了)
⑼ 辦理稅務登記證是否需要開戶許可證
不需要,先辦稅務登記證,後辦理開戶許可證。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九條 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一)開立銀行賬戶;
(二)領購發票。
納稅人辦理其他稅務事項時,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件,經稅務機關核准相關信息後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9)餐飲稅務需要銀行開戶的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五)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均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納稅義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第十二條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務登記地點發生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指定管轄。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生爭議的,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