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手續流程 » 北京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北京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7-22 10:19:24

① 北京公司如何辦理社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新公司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② 北京社保和公積金開戶流程

一般個人需要通過單位來開戶繳納公積金,只有個體戶才可以給個人開戶、繳納公積金
北京公積金開戶條件是什麼?北京公積金開戶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開戶條件

原則上單位應指定本單位在職職工作為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
開戶材料

網上開戶:《單位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櫃台開戶:《單位櫃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還需帶上: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證件原件。
開戶流程

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上材料到所選管理部櫃台辦理開戶登記手續。櫃台工作人員經初審復審後,符合條件的辦理單位登記開戶,並退一份加蓋審核意見的申請表給經辦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③ 北京社保開戶需要的手續及流程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3)北京公司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條款資料:

第七條、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④ 北京企業社保開戶流程

普通增員、減員,每月5-25日,用數字證書在北京社保網上服務平台上,輸入身份證號,辦理。不用去社保交材料。
新參保,操作方法同上,但是需要填更多的個人信息,在網上提交之後。列印增員表、個人信息登記表,加蓋公章,去社保交材料。領回臨時社保卡,大約1個月左右去社保領正式卡,然後去北京銀行領醫保存摺。
其他業務,等您遇到再問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北京社保開戶需要哪些資料

【公司開戶流程】

  • 登錄北京社保網上服務網平台 登記單位詳細信息 列印單位信息登記表和銀行繳費表(一式兩份)

  • 到公司開戶行簽訂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可以直接簽訂正式社保代扣協議)

  • 約號 每月5-25號 攜帶以下【所需材料】標明的材料到社保局櫃台辦理

  • 【公司所需材料】

  • 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身份證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 5.公章 6.法人一證通 7.網上登記生成的單位信息登記表和銀行繳費信息單 註:(1-4為原件+復印件)

  • 【個人開戶所需材料】

    1.已在京參保人員 直接轉入人員增加到公司賬戶 2.首次在京參保人員 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寸電子版白底照片 (每月5-22號從網上登記 並列印個人信息登記表+人員增加表)

⑥ 2019北京新公司社保辦理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不用了,剛起步,可以先不交社保,等做大了,人多了,可以申請。
2019年,新社保政策,有五六條,符合其中一條都不用交社保,你的就符合。

⑦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登記流程

北京社保辦理登記程序:(供參考)
第一步:社保登記
1、帶公章到開戶銀行簽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註:無合同號、收款人全稱:北京市XX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簡稱:XX社保中心)
2、到注冊地所在區社保中心辦單位登記
所帶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同城特約授權書》及復印件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一式兩份
註:最好帶公章
第二步:做完登記後,社保會給企業一個社保號(110開頭的)
回來從北京勞動保障網上www.bjld.gov.cn下載醫療採集軟體v2.4.6版,把單位信息錄入後列印表一、表一內附頁、表二並蓋公章。
第三步:增員
1、醫療增員
把人員信息錄入醫療採集軟體後列印表三(原來參加過社保的不用列印),貼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輸入完所有人員的信息後,選擇「個人變更登記」中的增員,設置好恢復原因,點擊「增員」,列印兩張表八(蓋公章)。
再選擇「數據交換」中的「信息報盤」,將生成的文件拷到u盤上。
2、四險增員
填寫表十一(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蓋公章,如有新參保人員,還需填寫表二(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蓋公章。
注意:到社保辦理增員時,要先辦醫療增加(帶好u盤),再辦理四險增加。

⑧ 北京單位社保開戶流程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
1、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三)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四)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六)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為參保單位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專戶開戶通知》,參保單位憑此通知到指定銀行開設繳費專戶;社保經(代)辦機構依據銀行開戶回執對參保單位予以登記並核發《登記證》。
2、變更
參保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當自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手續。
(一)《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
(二)《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變更證明;
(四)社保經(代)辦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給予變更。
因單位信息變更事項涉及《登記證》內容的需要重新列印《登記證》,但社會保險登記證號不予變動,原《登記證》收回。
2、注銷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發生注銷登記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並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為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收回《登記證》。
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與生成
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採集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參保單位下發繳費基數採集通知及《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表》(表六)(以下簡稱「《採集表》」)或繳費基數採集軟體。參保單位依據基數採集的要求如實將參保人員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資填入《採集表》或錄入採集軟體並列印《採集表》,由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採集表》和採集數據上報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生成
社保經(代)辦機構於每年4月1日按有關規定生成當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並於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繳費基數的核對工作。
三、參保人員增減變動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月5?25日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的變動手續。
參保單位新增參保人員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並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新參保人員還須身份證復印件)或《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轉移單補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增加手續。
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十二)並附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根據減少原因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清算單》(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單》(表二十三?3),並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減少手續。
四、基金補繳
參保單位及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可選擇銀行扣款或零星繳費的收繳方式進行補繳,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和《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並附補繳情況說明,其中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人員復核後,錄入《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生成補繳匯總信息,與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核對一致後自留一份,並將另一份簽字後轉同級財務收款處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⑨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1.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新成立的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2. 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後,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3. 各地需要的具體材料及辦理流程可能會稍有不同,辦事前建議咨詢當地社保經辦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