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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單位公積金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7-13 13:54:54

㈠ 寧波公積金辦理中心

可以啊,你和公積金中心聯系一下,辦理一下相關的手續,如果要補交的話,你就補交一下就可以了。

㈡ 急!寧波住房公積金辦理

原來公司應繳公積金未繳的,可向當地公積金中心投訴。
到新單位你催促單位勞資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㈢ 寧波有兩個公積金賬戶,北侖一個,寧波一個怎麼辦

可以轉移或者提取
住房公積金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要件:
4.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㈣ 寧波新公司開通公積金以後,怎麼定基數。好給員工繳納公積金!

如果考慮到貸款時間,您最好在7月份繳納
公積金管理賬號是什麼意思?就是公積金賬號吧,和原來單位的公司名稱不一樣嗎?
那麼可以考慮先按照最低基數給員工繳納,然後再把原單位的公積金轉入,再合並到每個人的賬戶里,公積金應該沒有不能兩處交的限制吧

㈤ 寧波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㈥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與企業各繳存多少知道的大神說下

一、繳存基數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12

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

二、繳存計算

1、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6)寧波單位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1、單位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材料

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②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

2、職工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材料

①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②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1、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及復印件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需提供職工調動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或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㈦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個人沒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㈧ 寧波住房公積金如何申請

您好,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購買商品房的,該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須為購房人作階段性擔保; 7、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8、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㈨ 請問寧波公積金申領程序(詳細),謝謝!

第二十三條 職工 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商調函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 及 戶口遷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管理中心辦結業務時留存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商調函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復印件 及 戶口遷移證明的復印件。職工可提取其賬戶內余額,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第二十五條 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離開寧波市的,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勞動合同終止單(或社保終止單)原件及復印件。管理中心辦結業務時留存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合同終止單(或社保終止單)復印件。職工可提取其賬戶內余額,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第二十六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 5 年 , 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管理中心辦結業務時留存資料:《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手冊復印件,失業證復印件。 職工可提取其賬戶內余額,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第二十七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 2 年 , 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所在地街道或鄉鎮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狀況證明 。管理中心辦結業務時留存資料:《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手冊復印件,失業證復印件, 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狀況證明 。 職工可提取其賬戶內余額,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