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納的業務流程
出納的業務流程:
出納工作是按時間分階段進行處理和總結的,因此出納員在了解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序和賬務處理之後,要對工作有個時間的概念,以保證出納業務得到及時處理,出納信息得到及時反映。
(1)上班第一時間,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2)向有關領導及會計主管請示資金安排計劃。
(3)列明當天應處理的事項,分清輕重緩急,根據工作時間合理安排。
(4)按順序辦理各項收付款業務。
(5)當天下班前,應將所有的收付款單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賬。
(6)因特殊事項或情況,造成工作未完成的,應列明未盡事項,留待翌日優先辦理。
(7)根據單位需要,每天或每周報送一次出納報告。
(8)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進行賬實核對,必須保證現金實有數與日記賬、總賬相符;收到銀行對賬單的當天,出納人員進行核實,使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與銀行對賬單在進行余額調節後應當相符。
(9)每月終了3天內,出納人員應當對其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
(10)其他出納工作的辦理。
(11)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應整理好辦公用品,鎖好抽屜及保險櫃,保持辦公場所整潔,無資料遺漏或亂放現象。
Ⅱ 出納基本操作流程
出納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後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工作細則:
工作事項及審驗等程序
失誤防範及糾正程序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偽。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
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簽字,批准並用借支單借款。
若無批准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銀行賬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賬時先分清賬戶,避免張冠李戴。開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賬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
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賬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每日下班後賬務章交總經理處。
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簽字,證明人是否簽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
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
若有,應分開貼。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
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
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簽字。
若無,不予報銷。
Ⅲ 出納具體工作流程、細節
1.先說工資卡的問題,你最好讓新來的員工自己去銀行辦理工資卡(借記卡),回來讓他把卡號告訴你,因為現在銀行代辦工資卡要求多。
2.你可以先看看以前的憑證。了解業務,既然有財務軟體,可能涉及到現金和銀行的憑證需要出納做。這樣你就可以不用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
3.一般月末去銀行列印對賬單和拿回單做賬,月末用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帳對,做余額調節表。
4.及時對現金庫存。
5.開現金支票和銀行支票,開幾次就知道了,不明白的可以拿著支票、財務章和法人章,去銀行問。
還有不明白的,以後我們可以交流。
Ⅳ 出納辦理業務的流程是什麼樣子的!
. 出納人員的職責有哪些?主要負責哪些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會法規,出納人員具有以下職責: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 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 審核有關原始憑證,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收、付款 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隨時查詢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保證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的安全與完整;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但出納人員不得負責登記除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外的任何賬簿。
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等三方面的內容。貨幣資金核算包括:辦理現金收付;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復核收人憑證,辦理銷售核算;保管有關印章。往來結算包括:建立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工資核算包括: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核算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3. 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在工作中有哪些聯系?如何協作?
會計與出納之間是分工與協作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作為記賬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按照一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共同完成會計核算任務,缺一不可。同時,他們之間互相牽制。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分類賬中的有價證券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賬,均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必須相互核對賬目以保持一致。會計工作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人、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會計,從其所分管的賬簿來看,可分為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三者既相區別又有聯系,是分工與協作的關系。
第一,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各有各的分工。總賬會計負責企業經濟業務的總括核算,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總括的全面的核算資料;明細分類賬會計分管企業的明細賬,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明細分類核算資料;出納則分管企業票據、貨幣資金,以及有價證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總體上講,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第二,它們之間又有著密切的聯系,既互相依賴又互相牽制。出納、明細分類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有著很強的依賴性。它們核算的依據是相同的,都是會計原始憑證和會計記賬憑證。這些作為記賬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按照一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它們共同完成會計任務,不可或缺。同時,它們之間又互相牽制與控制。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賬中的有價證券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賬,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三者之間就構成了相互牽制與控制的關系,三者之間必須相互核對保持一致。
第三,出納與明細賬會計的區別是只相對的,出納核算也是一種特殊的明細核算。它要求分別按照現金和銀行存款設置日記賬,銀行存款還要按照存人的不同戶頭分別設置日記賬,逐筆序時地進行明細核算。「現金日記賬」要每天結出余額,並與庫存數進行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也要在月內多次結出余額,與開戶銀行進行核對。月末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結賬。月內還要多次出具報告單,報告核算結果,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進行核對。
第四,出納工作是一種賬實兼管的工作。出納工作,主要是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工作。現金和有價證券放在出納的保險櫃中保管;銀行存款,由出納辦理收支結算手續.既要進行出納賬務處理,又要進行現金、有價證券等實物的管理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在這一點上和其他財會工作有著顯著的區別。除了出納,其他財會人員是管賬不管錢,管賬不管物的。
對出納工作的這種分工,並不違背財務「錢賬分管」的原則,由於出納賬是一種特殊的明細賬,總賬會計還要設置「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等相應的總分類賬對出納保管和核算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進行總金額的控制。其中,有價證券還應有出納核算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明細分類核算。
第五,出納工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貨物的購銷,必須經過兩個過程,貨物移交和貨款的結算。其中貨款結算,即貨物價款的收入與支付就必須通過出納工作來完成;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證券的經營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的辦理,更是離不開出納人員的參與。這也是出納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其他財務工作,一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而只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
Ⅳ 出納的工作具體流程是什麼
出納的具體工作流程有:
1、辦理現金收付,審核審批有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 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2、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 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 「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並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認真登日記帳,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 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與對帳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於末達帳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4、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 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 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貸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