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銀行個人客戶賬戶開戶辦理流程
若您需要辦理長城借記卡,凡自願遵守《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借記卡章程》並符合個人存款實名制開立條件的自然人均可憑人民銀行規定的本人實名制有效身份證件申領借記卡。同一客戶在中行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致電中國銀行客服熱線9556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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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⑵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單位客戶代理個人開立存款賬戶時應提供哪些資料
您好,單位代理個人開戶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出示單位的營業執照、單位負責人、授權經辦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實名證件,並對其身份證進行聯網核查,留存復印件,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⑶ 中國銀行福建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
身份信息核驗
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開戶機構應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代理開立個人結算賬戶的還應出具合法的委託書等。其中,合法的委託書指經相關公證機構公證,或經我行業務受理機構雙人見證的由賬戶所有人當面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為規范網點業務受理,制定了《授權委託書》模板。該委託書適用於長期在外地或國外無法親自到我行網點辦理業務,又因時間等原因無法辦理公證委託的部分客戶,限定於辦理開戶、轉賬、取款、轉賬、匯款及大額實時核實業務,且限受託網點單獨使用,其中授權許可權可為限定金額或限定貨幣等內容。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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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中行寧波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是什麼
中行寧波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1、委託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除按《人民幣管理辦法》要求審核相關資料外,代理關系為直系親屬的,應提供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或結婚證等關系證明文件;單位代理開戶的,應提供單位證明及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其他代理關系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確需代理的,應提供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或單位證明,確實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可通過司法機關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予以辦理。無法有效確認代理關系的,營業機構不得辦理該代理業務。
2、為同一存款人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最多不應超過3個,如該客戶之前已持有3張(含)以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的,不得為其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超出上述數量限制,必須經核准人員再核實並復核後方可辦理,但同一存款人個人結算賬戶累計不得超過10戶。
對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銀行網點一次性開立3個以上同種類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各行應定期報送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及交易情況表並將該客戶及其相關賬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對於有合理理由懷疑賬戶的支付交易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以及明顯涉嫌犯罪活動的,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我行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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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中國銀行寧波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
寧波個人存款賬戶代辦規定:
1、委託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除按《人民幣管理辦法》要求審核相關資料外,代理關系為直系親屬的,應提供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或結婚證等關系證明文件;單位代理開戶的,應提供單位證明及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其他代理關系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確需代理的,應提供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或單位證明,確實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可通過司法機關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予以辦理。無法有效確認代理關系的,營業機構不得辦理該代理業務。
2、為同一存款人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最多不應超過3個,如您之前已持有3張(含)以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的,不得為其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折戶),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超出上述數量限制,必須經核准人員再核實並復核後方可辦理,但同一存款人個人結算賬戶累計不得超過10戶。
對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銀行網點一次性開立3個以上同種類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各行應定期報送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及交易情況表並將該客戶及其相關賬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對於有合理理由懷疑賬戶的支付交易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以及明顯涉嫌犯罪活動的,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行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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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代辦人代理他人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時,工行是否會與被代理人取得聯系
代辦人代理他人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時,工行會與被代理人取得聯系的。
為確保實名開戶,網點會進行嚴格的真實身份核查。
個人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專門的賬戶用來辦理轉賬匯款、刷卡消費、投資、貸款等各項支付結算業務。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客戶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用於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按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個人結算賬戶沒有個數限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在本地或異地開立多個結算賬戶。可以由本人或他人代辦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代辦時,必須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
⑺ 中行福建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是什麼
中行福建個人存款賬戶開戶代辦規定:身份信息核驗。
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開戶機構應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代理開立個人結算賬戶的還應出具合法的委託書等。其中,合法的委託書指經相關公證機構公證,或經我行業務受理機構雙人見證的由賬戶所有人當面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為規范網點業務受理,制定了《授權委託書》模板。該委託書適用於長期在外地或國外無法親自到我行網點辦理業務,又因時間等原因無法辦理公證委託的部分客戶,限定於辦理開戶、轉賬、取款、轉賬、匯款及大額實時核實業務,且限受託網點單獨使用,其中授權許可權可為限定金額或限定貨幣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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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個人銀行結算或儲蓄賬戶可以委託他人代理開戶和銷戶嗎
代理的條件是需要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到公證處辦理一份公證書,有這個是可以的,其他類型的都是不可以的。
⑼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方式
(一)審核身份證件
銀行為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時,應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並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銀行通過有效身份證件仍無法准確判斷開戶申請人身份的,應要求其出具輔助身份證明材料;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登記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為居民身份證;不滿十六周歲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為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3.台灣地區居民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為中國護照。5.外國公民為護照或者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邊民,按照邊貿結算的有關規定辦理)。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輔助身份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1.中國公民為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居住證、社會保障卡、軍人和武裝警察身份證件、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工作證。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3.台灣地區居民為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為定居國外的證明文件。5.外國公民為外國居民身份證、使領館人員身份證件或者機動車駕駛證等其他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6.完稅證明、水電煤繳費單等稅費憑證;
軍人、武裝警察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除出具軍人和武裝警察身份證件外,還應出具軍人保障卡或所在單位開具的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證明材料[3] 。
(二)核驗身份信息
銀行可利用政府部門資料庫、本銀行資料庫、商業化資料庫、其他銀行賬戶信息等,採取多種手段對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進行多重交叉驗證,全方位構建安全可靠的身份信息核驗機制;
提供個人銀行賬戶開立服務時,有條件的銀行可探索將生物特徵識別技術和其他安全有效的技術手段作為核驗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的輔助手段[3] 。
(三)留存身份信息
成功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銀行應登記存款人的基本信息、與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驗有關的身份證明文件信息、完整的身份信息核驗記錄,留存存款人身份證件、輔助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以電子方式存儲的身份信息,有條件的可留存開戶過程的音頻或視頻等;
銀行在確保分支機構能夠及時獲得相關存款人身份信息的前提下,可以將分支機構登記的存款人身份信息集中管理[3] 。
(四)建立健全個人銀行賬戶資料庫
銀行應建立健全以存款人為中心的個人銀行賬戶管理系統,按照公民身份號碼、護照號等實現對個人銀行賬戶的統一查詢和管理。對於存款人為非中國居民的,銀行應按照存款人國籍(地區)進行標識並實現對非中國居民銀行賬戶的分類查詢和管理[3] 。
(五)停用或注銷銀行賬戶
銀行發現或者收到被冒用身份的個人聲明,並確認該銀行賬戶為假名或虛假代理開戶的,應立即停止相關個人銀行賬戶的使用;在徵得被冒用人或被代理人同意後予以銷戶,賬戶資金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3] 。
規范個人銀行賬戶代理事宜
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或者辦理其他個人銀行賬戶業務,原則上應當由開戶申請人本人親自辦理;符合條件的,可以由他人代理辦理。銀行可根據自身風險管理水平、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及風險等級,審慎確定代理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戶功能。
(一)身份信息核驗。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銀行應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合法的委託書等。銀行認為有必要的,應要求代理人出具證明代理關系的公證書。
銀行應嚴格審核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以及委託書等,對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驗應比照本人申請開立銀行賬戶進行,並聯系被代理人進行核實。無法確認代理關系的,銀行不得辦理該代理業務。
(二)代理開戶業務管理。如開戶申請人確因行動不便等原因不能前往銀行網點,銀行可以採取上門辦理等方式辦理開戶。銀行應合理控制個人以委託代理方式代理他人或者被他人代理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戶數量。
(三)身份信息留存。他人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的,銀行應當登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以電子方式存儲的身份信息以及委託書原件等,有條件的可留存開戶過程的音頻或視頻等。
(四)特殊情形的處理。
1.存款人開立代發工資、教育、社會保障(如社保、醫保、軍保)、公共管理(如公共事業、拆遷、捐助、助農扶農)等特殊用途個人銀行賬戶時,可由所在單位代理辦理。單位代理個人開立銀行賬戶的,應提供單位證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單位代理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戶,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開戶銀行辦理身份確認、密碼設(重)置等激活手續前,該銀行賬戶只收不付。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開戶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有關部門依法指定的人員代理辦理。
3.因身患重病、行動不便、無自理能力等無法自行前往銀行的存款人辦理掛失、密碼重置、銷戶等業務時,銀行可採取上門服務方式辦理,也可由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憑合法的委託書、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關系證明文件、被代理人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以上組織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特殊情況證明代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