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怎麼辦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鄭州市公積金聯名卡怎麼辦理流程
攜帶身份證到百花路公積金中心樓下的建行就可以直接辦理。、
需要知道自己的公積金賬號,可以在公積金官網查到
⑶ 鄭州公積金離職封存半年才能取,切不能在異地開戶!如果我在別的省開戶了可以提取嗎
非農業戶籍只能辦理購房公積金支取或轉往異地,需要先查詢公積金封存在原單位名下還是公積金管理部名下。封存在原單位名下的需要原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封存在管理部名下的自己去辦理相關手續。 1、以異地購房名義支取公積金:異地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不是全款發票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復印件、在京期間社保繳費證明、原單位開具異地購房證明(此證明必須由最後一家繳存公積金單位開具,沒有不能辦理支取)。 2、轉往異地需要異地先建立公積金賬戶:異地公積金管理部開具證明(包含單位名稱、單位公積金帳號、個人姓名、個人公積金帳號、身份證號碼、開戶行名稱、開戶行行號、開戶行帳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拿著兩個材料去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
⑷ 鄭州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單位辦理公積金流程如下: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2.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是採取單位按月匯繳的方式進行的。繳存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的部分,需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辦理匯繳業務。
單位首次和以後各月匯繳住房公積金時,均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其他表格均為附件,應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⑸ 鄭州市公積金怎麼辦理合並
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並分單位公積金賬戶合並和個人公積金賬戶合並。
1、單位公積金賬戶合並: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該單位集體歸並、轉移到其他單位的,由原單位經辦人帶相關證明文件及「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到單位繳存網點辦理賬戶合並;
2、個人公積金賬戶合並:職工因工作調動,原單位未及時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調入單位又為其開設另一個住房公積金帳號後,經轉移造成一個職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帳號的,由現單位出具合並證明,到單位繳存網點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合並。(合並時個人公積金賬戶必須在同一個單位,不在一個單位的需辦理轉移,轉移到一個單位後再辦理合並手續)
⑹ 鄭州管城區的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是啥
帶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蓋公章,到所在區域專門辦理公積金業務的建設銀行領取開戶申請表,填完交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他們會給你一個公司的公積金帳號的,這樣就算開戶完成了
要辦理相關業務的話,還需要到辦理公積金業務的建設銀行購買相關表格。
我是河南天邦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新媒體運營-薛黎明
⑺ 鄭州市公積金開戶行是哪
鄭州市區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網點
服務機構 服務地點 地址 聯系電話
服務大廳 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 百花路46號 67172112
交通銀行 建設路支行 建設路188號 67973447
開發區支行 瑞達路82號 67981813
工商銀行:
工商銀行行政區支行營業廳 緯五路14號 65669912
工商銀行金水支行營業廳 南陽路324號 63947262
工商銀行花園路支行營業廳 緯五路8號 65585177
工商銀行建設路支行營業廳 建設路110號 67632067
工商銀行二里崗支行營業廳 隴海東路301號 67392178
工商銀行五里堡支行營業廳 建設東路43號 68567529
工商銀行隴海路支行營業廳 隴海西路81號 67089189
工商銀行西大街支行 西大街214號 66234862
工商銀行南陽路支行營業廳 南陽路128號 63724784
工商銀行未來支行營業廳 未來大道69號 65618887
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百花路支行 百花路46號 67170592
⑻ 鄭州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般住房公積金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時間和金額都必須滿一年(12個月)。
一、所需材料
1、申請貸款的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復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
3、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
5、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7、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
注意:遞交以上材料復印件時時最好將原件一同帶去。
二、房屋建審資料
1、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國有土地使用證;
6、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