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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6-27 19:29:08

㈠ 新辦公司的印章的領取和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注冊公司完畢後會領到5枚公司用的印章,這個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備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問題可是每個公司都覺得糟心的事情。那麼今天企盈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公司注冊成功後有關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歡。
一、公司印章的種類:
(1)公章,用於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事需要加蓋。
(2)財務專用章,用於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3)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
(4)法定代表人章:用於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 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5)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二、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麼辦?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後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然後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經過上述程序後,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 ,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三、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並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 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麼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後,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願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並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五、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㈡ 怎麼辦理企業公章

一般可以找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把資料交給他們就可以辦理 下面是廣州天河區 各種原因刻公章備案所需要的資料
一,天河區公司新成立刻章備案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2.需由企業出具刻章申請(樣稿1見下)、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上面簽名寫上手機號碼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上面簽名寫上手機號碼

5.開業通知書復印件1份

申請格式請打開 01天河(新成立)刻章備案 下載申請格式

二、分公司新成立(天河)刻章備案提供以下資料

1.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2.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3.需由總公司出具刻章證明(樣稿1見下)、

註:刻章證明要蓋總公司的公章

4.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與總公司法人代表復印件1份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申請格式請打開 04天河(分公司新成立)刻章備案申請 下載申請格式。

三、公章損壞(天河)刻章備案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股東是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並在股東簽名哪裡蓋公章)

3.需由企業出具申請書(見樣稿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註:法人是外國人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法人是港澳台同胞需提供回鄉證復印件)

5.舊章

6.公司章程

7.企業變更核准通知書

注意:《刻章申請》要公司全體股東簽名,如果股東是個人就簽名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股東是單位就要蓋股東單位的公章並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申請格式請打開02天河印章(損壞)刻章備案申請 下載申請格式。

四、天河(分公司舊章損壞)刻章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2.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3.需由企業出具刻章證明(見樣稿1)證明要蓋總公司的公章。

4.分公司負責人與總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 (註:法人是外國人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法人是港澳台同胞需提供回鄉證復印件)

5.舊章

申請格式請打開05天河(分公司公章損壞)刻章備案去申請 下載申請格式。

五.變更名稱(天河)刻章備案需要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3.需由企業出具申請書(見樣稿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股東身份證復印件1份(註:法人是外國人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法人是港澳台同胞需提供回鄉證復印件)

5.須提供工商局變更核准書復印件1份

6.舊章

7.公司章程復印件1份

注意:《刻章申請》要公司全體股東簽名,如果股東是個人就簽名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股東是單位就要蓋股東單位的公章並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申請格式請打開03天河(變更名稱)刻章備案申請下載申請格式。

六、天河區(遺失公章備案)刻章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3.需由企業出具刻章申請(見樣稿1)

4.法定代表人和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7.派出所報案回執 遺失申明的報紙

8.公司章程

注意:《刻章證明》要公司全體股東簽名,如果股東是個人就簽名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股東是單位就要蓋股東單位的公章並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申請格式請打開 07天河區(公章遺失)刻章備案申請 下載申請

㈢ 辦理個體工商戶公章的流程

需要法人提供身份證,帶上公司營業執照,只要在線下相應服務窗口現場申請免費公章刻制服務,在領取材料時便可一並領取企業公章、法人章及財務章等基礎印章。

使用方法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3)公章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照「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㈣ 在深圳市辦公章需要什麼手續

帶齊公司資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2份、公司章程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到市民中心西廳40號窗公安局窗口或者到轄區的區公安分局辦理即可。
如果是外資企業,則還需提供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另外還要有一份刻章申請書,需要投資人簽字的,如投資人是公司,則需要蓋該公司的公章,因此可能你要提前去准備這個資料。
去辦理好之後,公安局會發一個刻章許可證給你,憑許可證到指定刻章點刻章,之後憑刻章店的發票,再到公安局同一窗口換取刻章登記卡。刻章登記卡要保存好,今後凡變更、注銷、增加公章都要提供該證件,銀行開戶也要這個證件。如有遺失很麻煩。
目前深圳市要求刻章店必須統一刻制網路防偽印章,即要到網上申請一個防偽號,將此號刻到公章上。你刻章是時一定要看是否防偽的,如不是,則有可能是黑刻章點忽悠你,刻出的章也是無效的

㈤ 如何辦理個體戶公章

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即可。

依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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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的相關要求規定:

1、需要刻制中、外文並刊印章的單位除持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外,還應提出書面申請,並到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

2、印章停止使用後,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印章全部交回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收繳。

3、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對交回和收繳的印章要登記造冊,並於十日內送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

㈥ 公章是怎麼辦的

刻章手續: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

1.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後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2.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但是如果是三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要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公章需要自己去辦理,應該去公安機關指定的地方或刻字店刻制,並且需要備案。

(6)公章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公章的使用規則:

1、 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 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