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社保開戶如何辦理
社保開戶辦理方式:
單位負責人進行社保登記,需要在企業所在地的社保網站下載填寫登記表,然後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了解櫃面辦理所需資料(不同地區會存在差異)。
一般需要如下辦理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2、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3、與開戶銀行簽訂的《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原件和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信息登記表》;
6、《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
7、《工商信息登記表》;
8、公章。
註:辦理一證通需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所有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建議辦理的時候順便攜帶公章,然後拿這些准備好的資料,去單位經營地所在地社保機構櫃面辦理即可。(各地略有不同)
拓展資料:
登記手續
1、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⑵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⑶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⑷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⑸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⑹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2、已參加本市三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申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樣表附後),並出示與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參加養老、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協議書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繳納證》或有關繳費證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參加了一項或二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須出示有關協議和證明。
3、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其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即時受理,1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社會保險登記表》由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備案),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獨立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所屬的若干非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也須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其登記工作由上級主管單位全權辦理。上級主管部門除按照規定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外,還須填報《所屬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表附後),經核審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2. 公司社保開戶多少費用
只要在當地社保局辦理開戶手續是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社保開戶資料:
1、《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當地社保局現場填寫,後蓋單位公章);
2、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開戶銀行證明原件或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7、企業法人或社保經辦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入中國境內的證件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公司辦理社保前期需要交什麼費用嗎
公司辦理社保只需要在當地社保局辦理開戶手續,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社保開戶流程:
1、《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當地社保局現場填寫,後蓋單位公章);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及復印件;
4、開戶銀行證明原件或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6、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法人或社保經辦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入中國境內的證件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 私企社保開戶收費嗎
任何一個企業,去社保開戶都是不收取費用的。但是,在社保開戶的目的,是為了給企業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所以,社保收費,收的是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保開戶辦理方式:
單位負責人進行社保登記,需要在企業所在地的社保網站下載填寫登記表,然後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了解櫃面辦理所需資料(不同地區會存在差異)。
一般需要如下辦理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2、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3、與開戶銀行簽訂的《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原件和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信息登記表》;
6、《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
7、《工商信息登記表》;
8、公章。
註:辦理一證通需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所有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建議辦理的時候順便攜帶公章,然後拿這些准備好的資料,去單位經營地所在地社保機構櫃面辦理即可。(各地略有不同)
登記手續
1、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⑵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⑶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⑷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⑸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⑹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2、已參加本市三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申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樣表附後),並出示與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參加養老、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協議書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繳納證》或有關繳費證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參加了一項或二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須出示有關協議和證明。
3、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其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即時受理,1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社會保險登記表》由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備案),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獨立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所屬的若干非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也須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其登記工作由上級主管單位全權辦理。上級主管部門除按照規定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外,還須填報《所屬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表附後),經核審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5. 公司社保開戶以後,不知道每個月的扣費是怎麼扣的,還是需要辦理其他手續急需!!
每個月扣的費用是根據你們公司提交的人數的工資額度來扣的,一般都能從網上查出來,你們不是從網上交費嗎?如果不是網上扣費的話,那每月去社保辦扣完費用,他應該給你們一張回單,上面都寫的很清楚。
6. 公司社保開戶需要錢嗎
新公司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6)臨沂企業社保開戶的手續費擴展閱讀
辦理和使用社保卡6大提示
提示一:如申領人辦卡時系統中無法查詢到照片或照片質量不佳、有誤,均可通過自行提供電子版證件照片的方式解決。
提示二:申領人取到社會保障卡後,本人要持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網點櫃面激活金融功能、設置密碼,保證持卡人各項社保待遇正常發放。確因身體不便本人無法到場,可由親屬與社會保障卡服務銀行聯繫上門驗證等個性服務。
提示三:若持卡人的社保卡發生丟失、損壞等情況需進行補卡時,不論補卡時是否更換服務銀行,為保證金融賬戶安全及順利補卡,一定要將所丟卡片的金融功能進行掛失。
提示四:持卡人在進行社會保障卡補卡後,如原社會保障卡開戶銀行與新補換社會保障卡開戶銀行相同,銀行系統會自動將原卡內賬戶余額轉入新卡內;如原社會保障卡與新補換社會保障卡開戶銀行不同,原社會保障卡余額則無法跨行轉賬到新補換社會保障卡賬戶,參保人員需到就近的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開具《天津市社會保障卡掛失清戶通知書》,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原社會保障卡服務銀行的指定網點辦理銷戶。
提示五:若個別持卡人的卡片因暫時無法找到而擔心丟失、盜刷時,可通過就近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天津人力社保APP進行社會保障卡社保應用的掛失,從而避免丟失、盜刷等意外的出現;在持卡人未進行卡片金融功能掛失或補卡登記前均可通過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天津人力社保APP進行社保應用的解掛。
提示六: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社會保障卡,保持卡面清潔、平直,不得私自拆卸晶元,防止磁條部分被刮傷、浸水以及酸鹼腐蝕,避免接近高磁高溫區域,不能與其它卡片的磁條、晶元相對置放,以免造成卡內信息丟失,影響個人使用。
7. 公司社保開戶以後,不知道每個月的扣費是怎麼扣的,還是需要辦理其他手續急需
新成立的公司應當在30日之內辦理社保開戶,不辦理的是會受到懲罰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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