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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繳納社保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6-18 23:25:41

A. 單位初次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業務項目 :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
辦事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
業務項目:辦理繳費登記
辦事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
業務項目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辦事地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六、咨詢途徑
社保咨詢:12333,地稅局12366-2

B. 新公司辦理社保的流程

材料准備。首先了解辦理所需的材料,准備好原件,需要復印件的蓋章准備好。具體材料有《營業執照》(現在營業執照為三證合一,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需要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開戶銀行的《開戶許可》、勞動合同等、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辦理前預約和工作。辦理前可以先撥打社保咨詢電話12333,詢問當地的具體辦理流程。根據要求,到社保大廳或者網上直接下載《社會保險登記表》等表格(最好保留電子檔),填寫完畢後再預約辦理時間。各地所需表格不盡相同,所以要事先聯系。另外一項繁瑣的工作,就是利用採集軟體採集公司員工的信息,包括照片。在預約時間里,攜帶上述材料到社保服務大廳辦理。社保機關受理之後,對材料進行審查,材料合格的當場就可以受理。另外,社保工作人員還會讓填寫銀行單位社保專用卡的表格材料。之後,就算通過社保登記了代扣代繳協議。在社保大廳辦理,通過材料審核後,主要是辦理一份代扣代繳協議,就是個人繳納部分每月從工資中扣除,單位繳納的部分直接從公司賬戶中扣除。申請網上業務辦理。 從方便的角度考慮,工作人員會讓辦一個「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擁有這個證書,以後公司的人員增減可以直接通過網上辦理,數字證書的是收費的,一般在50元左右。受理次日,就可以通過數字證書登錄社保網站,修改密碼後辦理相關業務社保機關發放《社保登記證》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剩下的時候就是每月扣款、繳款,單位的工作人員填寫之後,還需要社保部門審核的。。

C. 新公司第一次為員工購買社保,需要什麼資料,辦理流程,越詳細越好,謝謝!

帶上公司的三證,直接到社保局去開戶,後續會有社保專員跟進的。

D. 公司來一名新員工,需要辦理社保,應該如何辦理 越詳細越好。我在北京。 謝謝!

  1. 網頁搜索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進入官網。

  2. 進入增加申報頁面後,按照所提示的流程填寫相關信息,准備好相關資料。

(4)新員工繳納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參考資料:用人單位新參保登記--北京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E. 新增員工社保辦理流程包括什麼

如果是首次參保的:

單位需要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者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且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手續。

如果是批量參保(5人以上),還需要提供電子文本(攜帶U盤拷貝程序或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如果是續保的:

單位需要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且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手續。

若是批量續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續保人員職工編碼電子表格(即Excel表,由單位自行製作)。

個體參保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本人憑用人單位出具的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到其原參保代理點辦理繳費核減手續。然後由用人單位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續保。

(5)新員工繳納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F. 企業新入職員工的社保怎麼辦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辦理社保需要的資料
一、
一般來說,個人辦理社保的受理時間為每月的1號到20號(節假日除外)。本市
人需要購買社保的,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地稅局購買,而個人掛靠單位辦理社保,
是以人力資源公司的名義去購買。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
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
對於初次辦理社保人員需備交在本市場《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委託協議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寸證件照。對於之前繳納過社保,離開舊單位之後想要續費的人員除了要提供本市場《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委託協議書》和身份證及復印件之外,還要提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申報單」或「基金轉移清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登記證》(未辦《手冊》或《登記證》的出具繳費記載原始資料)。
二、
如果是企業職工,便可以通過單位集體方式辦理社保。公司辦理需要先到
社保中心辦理社保登記證。
辦理社保登記證需要: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社保中心填表(社保問訊處領表,然後加蓋公章送社保中心辦理社保登記證)這些資料。
此外,因為城市流動人口的增多,各個地方的流動人員也很大。那些由外埠
轉入本市人員辦理社保除了要需備交本市場《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委託協議書》和
身份證及復印件之外,還要出具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金轉移清單」到代辦處
按現行規定辦理續保手續。
三、
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購買社保,只可以通過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方式,才能買到當地的職工社保。辦理社保也可以找中介公司代為操作社保,這種方式是正規合法的。需要提醒參加社保的人員的是,一般情況下,簽訂《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協議書》後,由於余額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當月劃款失敗,應及時登記申請補繳未扣社會保險。如連續三個月劃款失敗,則視為自動終止繳納社會保險協議。

G. 新員工怎麼辦理社保新入員工怎麼交社保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