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開辦的公司如何到銀行開戶
企業在銀行開戶,先選擇好你要開戶的銀行,填份開戶申請表,攜帶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法人代碼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法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
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㈡ 新辦企業如何在銀行開戶
新辦企業開戶需要證件如下:
1、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異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單位開立賬戶時,應同時出具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國、地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華機構等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應同時出具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法人或單位負責人應憑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辦理,授權他人辦理的應同時出具法人或單位負責人的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書,以及法人或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開戶行留存授權書和身份證復印件,放入開戶檔案中保管。
5、如果不是基本戶開戶,需要出具基本結算賬戶《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新辦企業開戶手續如下:1、銀行交驗證件。
2、客戶如實填寫《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並加蓋公章。
3、開戶行應與存款人簽訂的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開戶行與存款人各執一份。
4、填寫關聯企業登記表。
5、下面銀行會送報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並核發《開戶許可證》後,開戶行會將《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密碼、《開戶申請書》客戶留存聯交與客戶簽收。
㈢ 新公司銀行開戶需要帶哪些材料
公司辦理銀行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基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與「臨時存款賬戶」。注冊新公司都必須要開立「基本戶」,「基本戶」主要用於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及現金支取等業務。
下面我們來介紹開立銀行「基本戶」的具體流程:
(一)首先選定開戶銀行,可提前「預約」開戶銀行的經理
(二)法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章」及「私章」(銀行以預留印鑒章留「財務章」的,要帶上「財務章」)填寫開戶的材料並加蓋相應印章。
(三)攜帶已填好的開戶資料及上述證件、印章到對公窗口進行辦理。
(四)辦理後一周,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及「公司公章」,即可領取「銀行開戶許可證」。
Tips:
1、開戶前需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有無公司信息,可以查詢到公司信息才可辦理開戶。
2、可提前准備好一些現金,因開戶過程中需要支付開戶費,開戶費具體金額根據開戶銀行情況而定。
3、法人需要到現場辦理,如法人在異地不能到現場辦理,部分銀行允許法人通過其他方式驗證,如微信視頻,或法人在異地的銀行先開戶驗證,再委託經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辦理開戶。
4、委託經辦人開戶時,需提前告知法人開戶的具體時間,並將公司的信息及經辦人信息發給法人,以便銀行跟法人核實資料。
㈣ 新注冊的公司到銀行開戶需要那些程序
以在上海注冊公司為例子:
企業名稱查詢(注冊上海公司第一步)
申辦人提供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上姓名即可)。
申辦人提供公司名稱2-10個, 寫明經營范圍,出資比例(據工商規定:字數應在60個內)。
例:上海(地區名)+某某(字數二個、企業名)+貿易(行業名)+有限公司(類型)。備註:行業名要規范。
由開發區統一提交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注冊上海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過上海市工商行管理局進行公司名稱注冊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冊官進行綜合審定,給予注冊核准,並發放蓋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稱登記專用章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注冊上海公司所需證件(注冊上海公司第二步)
新注冊公司申辦人提供一個法人和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各一份。
相關行政機關如有新規定,由開發區和申辦人按照國家規定相互配合完成。
(注冊上海公司第二步,提供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營業執照材料,現行規定,只需提供法人、股東身份證原件即可,其它材料暫時取消,詳細免費咨詢:上海工商注冊網www.Zhucegongsi.com)
經營范圍中有需特種許可經營項目,報送審批
如有特殊經營許可項目還需相關部門報審蓋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根據行業情況及相應部門規定不同,分別分為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特種許可項目涉及,如:衛防、消訪、治安、環保、科委等)
公安部門刻章
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過程中,需要使用圖章,因此由公安部門刻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全體股東章、公司名稱章等
驗 資(注冊上海公司第三步)
(注冊上海公司第三步,即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投資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相關注冊資金的證明,通過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並出具「驗資報告」)
申領營業執照(注冊上海公司第四步)
(注冊上海公司第四步,工商局經過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審查,確定符合企業登記申請,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發放工商企業營業執照,並公告企業成立)
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上海公司第五步)
(注冊上海公司第五步,公司必須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出申請,通過審定,由中華人民工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章,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申辦稅務登記證(注冊上海公司第六步)
辦理稅務應提供的材料:
經營場所租房協復印件;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固定電話;通信地址。
如新公司需領取增值稅發票的還應准備以下材料:
1、經營場所的租房合同復印件一份。
2、經營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一份。
3、租金發票復印件一份。
如企業投資人,在自有房產內辦公的(法人或股東自有產權內辦公),只需提供自有房產的產權證復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財務人員會計上崗證復印件一份。
5、財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如企業無財務人員,由開發區的會計進行財稅服務的,4--5不必提供,由開發區代理記帳財務人員自行提供。
6、企業法人照片一張。
7、另需企業購買發票人員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辦理發票准購證件。
(按照國家稅務登記規定,公司必須在工商營業執照列印之日起,三十天內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件,經過稅務機關審定,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聯合發放稅務登記證)
銀行開設企業基本帳戶(注冊上海公司第七步)
企業設立基本帳戶應提供給銀行的材料:
在開設銀行基本帳戶時,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銀行。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並復印件3張。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並復印件3張。
3、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4、法人身份證原件,並復印件3張。
5、國、地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並各復印件3張。
6、企業撤消原開戶行的開戶許可證、撤銷帳戶結算清單、帳戶管理卡。
一般一個星期後可到開戶行領取基本帳戶管理卡。
備註:企業有銷戶憑證的,應在開戶時一並交於銀行;如非企業法人親自辦理還需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
備註:以上材料為通常銀行所需,如果開戶銀行有新要求或新規定企業應以銀行為准!
(注冊上海公司第七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企來必須擁有自已的基本帳戶,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的需求,選擇自已最方便的任何銀行進行開設基本帳戶,具體銀行規定請咨詢相關開戶行)
申請發票購用簿(注冊上海公司第八步)
(注冊上海公司第八步,由企業向所在稅務局申請,領取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共同監制的發票購用印製簿,企業申領發票時,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發票購用印製簿)
企業開設納稅專戶(注冊上海公司第九步)
1、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基本帳戶管理卡。
4、填寫納稅專戶材料。
購買發票開業,進入實際公司經營階段(注冊上海公司第十步)
1、發票購用簿及填定發票申請報批准表。
2、辦稅人員(一般為財務人員或企業法人、職員等)的身份證、證件照2張、辦理發票准購證。
帶好公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稅務登記證原件。辦稅人員本人和公司財務負責人員同去稅務部門,第一次領發票需法人簽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稅務部門。
全部注冊公司事宜結束,企業進入正常經營階段。
你還可以去http://www.zhucegongsi.com/ 「注冊公司網」查一下下。
㈤ 事業單位分支機構在銀行開戶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請看以下規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型大小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准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但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第十條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第十一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注冊驗資。
第十五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並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第二十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
(三)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四)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應出具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五)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文件外,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經營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二)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屬本條第二、三項情況的,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四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文件的名稱全稱相一致。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型大小相一致;無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一致。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准後辦理開戶手續;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於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一並退回報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除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以外,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並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一條開戶登記證是記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效證明,存款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並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並簽章。但臨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㈥ 新建公司在銀行開戶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銀行基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企業的工資、資金等現金的支出,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說到企業必不可少的那肯定是營業執照了,營業執照是一個企業的證明,通俗得來講營業執照就是一個企業的身份證。除此之外法人身份證也是必須要有的,另外就是公司的章了,公章、法人章、財務章,三個章,到時候是要在印鑒卡上蓋章的,如果法人沒有時間或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到場,需委託別人辦理,還要有一份委託書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
以上是在銀行辦理開戶的基本材料,還有些銀行可能需要其他材料,開戶前可提前咨詢銀行。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咨詢小易,期待您的採納~
㈦ 新公司銀行開戶怎麼辦理
公司開戶首先要開立基本戶,需要基本戶的開戶許可證才能開一般帳戶和臨時戶。
基本戶銀行開戶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公司開戶委託人證明(授權委託書)
7、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或其他人員私章
8、當地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註:如果已做了三證合一,那麼只需提供三證合一後的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基本戶銀行開戶流程:
1、提前預約銀行客戶經理或直接帶相關材料前去
2、在客戶經理的指引下簽相關文件、蓋章
3、銀行會將相關資料報送央行,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央行會下發開戶許可證
4、等待客戶經理通知去取證、回單卡、U盾等
5、在客戶經理的指引下進行賬戶存款等剩餘操作
註:一般來說,在開戶和取證中,法定代表人至少親自到場一次。
基本戶開戶基本費用:
開戶手續費(一次性收費100左右)
賬戶維護費(每年400左右)
網銀(每年1000左右)
電子回單櫃(每年400左右)
結算卡(每年500左右)
簡訊提醒(每年200左右)
密碼器(一次性收費100左右,用於現場櫃台支付及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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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需服務及資費可以自願選擇,具體費用開戶時可以咨詢當地銀行。
(7)新設立事業單位銀行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企業銀行開戶類型:
1、銀行基本戶是企業為了滿足日常和現金收付業務而辦理的銀行賬戶。銀行基本戶辦理後銀行會核發開戶許可證和信用機構代碼證,以便監督企業的信用和資金流動等情況。
2、銀行一般戶主要是企業為了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業務,一般戶不能支取現金。
3、銀行臨時戶是企業為了滿足臨時需求開辦的銀行賬戶。像是辦理驗資臨時匯入的資金或者外地采購匯入當地行的資金等。
基本戶、一般戶、臨時戶三者的區別:
1、一個企業只能在一家銀行辦理基本戶。而一個企業可以辦理多個一般戶和臨時賬戶。
2、基本戶和臨時戶可以存入現金也可以支取現金,而一般戶只能轉賬和存入現金,不能支取現金。一般戶想要取出現金,只能通過轉賬存入其他企業銀行賬戶才能取出現金。
3、銀行的臨時賬戶是為了滿足臨時業務所開辦的賬戶,當這個業務完成要注銷臨時賬戶,剩餘資金匯入企業的其他銀行賬戶。
㈧ 河北省事業單位銀行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開戶程序。事業、行政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開戶條件,需要開設帳戶的,必須按以下要求辦理有關申報手續:
(一)單位辦公會集體研究。符合開戶條件的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帳戶,首先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財務部門、單位紀檢部門審查同意後,提交單位辦公會集體研究。單位辦公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出具《辦公會議記要》或單位正式批准文件;
(二)填寫《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帳戶申報表》。經單位辦公會集體審核批准後,由財務部門或經辦部門填寫《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帳戶申報表》(格式見附件三之一);
(三)主管部門審核。財務主管部門財務處(科、股)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申請開戶單位的開戶理由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後,簽署意見並加蓋財務主管部門財務專用章、財務主管部門公章;
(四)財政部門審批。申請開戶的事業、行政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預算部門審批;
(五)辦理開戶手續、預定銀行帳號。申請開戶的事業、行政單位,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政策性)銀行辦理開戶手續。被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政策性)銀行發給申請開戶單位《印鑒卡》,預定銀行帳號。
(六)人民銀行頒發《開戶許可證》。屬地人民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業、行政單位開戶理由、開戶條件、進行全面審核,依據經財政部門審批的該事業、行政單位《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帳戶申報表》、商業(政策性)銀行預定的銀行帳號,頒發《開戶許可證》。
(七)啟用銀行帳戶。申請開戶的事業、行政單位,持《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帳戶申報表》,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加蓋財務章、單位(財務)負責人或經辦人印章的《印鑒卡》,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啟用銀行帳戶。
申請開戶的事業、行政單位啟用銀行帳戶後,將加蓋印章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帳戶申報表》、《開戶許可證》(復印件)、銀行帳號(印鑒卡復印件)各1份,分別送財務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預算部門備案。事業、行政單位啟用銀行帳戶後,還需向同級財政預算部門發一份正式公函,財政預算部門據此向該帳戶辦理撥款。
參考資料http://www.bdscz.gov.cn/content-156-643.html
㈨ 事業單位如何辦理銀行賬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1)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
(2)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3)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按你所說的情況,大概你們的勞動技能鑒定所是符合上面所說的第三點,也就是屬於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你們職業學校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另外如果有國稅或地稅稅務登記證的話,也要出具哦.
㈩ 新成立公司要到銀行開戶,需要什麼手續,需攜帶哪些證件
看你公司到銀行開什麼戶了,基本戶、一般戶、專用戶還是臨時戶。每種都有所差異。
開戶需要證件
1、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異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單位開立賬戶時,應同時出具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國、地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華機構等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應同時出具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法人或單位負責人應憑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辦理,授權他人辦理的應同時出具法人或單位負責人的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書,以及法人或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開戶行留存授權書和身份證復印件,放入開戶檔案中保管。
5、如果不是基本戶開戶,需要出具基本結算賬戶《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一份。
臨時戶的要求
1、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2、異地臨時經營活動的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3、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4、注冊驗資賬戶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5、增資驗資需要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應持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證明文件。
開戶手續
1、銀行交驗證件
2、客戶如實填寫《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並加蓋公章
3、開戶行應與存款人簽訂的「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開戶行與存款人各執一份
4、可能需要填寫「關聯企業登記表」
5、下面銀行會送報人行批准核准。
人行核准並核發《開戶許可證》後,開戶行會將《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密碼、《開戶申請書》客戶留存聯繳與客戶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