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方協議簽訂人社局簽章的流程
簽約流程
1、學生領取就業協議書後,應及時與用人單位簽約。學生與用人單位協商簽約事宜,協議書的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由學生簽字、用人單位簽章後,協議書即生效。
2、畢業生登陸校就業信息網「網上簽約系統」,錄入已經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相關內容,學院簽字確認,並加蓋鑒證登記章,同時在網上確認。
3、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就業協議書送至校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加蓋公章;
4、協議書一式四聯,學校蓋完章後,學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聯。備查聯(黃色)可由單位或學生留存或辦理相關手續用。未經學校鑒證登記簽章的就業協議,學校有權不予列入當年的就業方案,不予辦理相應的畢業生派遣手續。
(1)社保開戶的第三方協議流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簽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
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㈡ 辦理社保開戶有什麼流程
社保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人員和依法享受本市社會保障及其他社會公共服務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以及在本市內就業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和台港澳人員。
辦理材料:
單位申領:社會保障卡申領表、單位職工花名冊、戶口簿或身份證;
個人申領:申請者本人的有效戶口簿或身份證;
辦理流程:
1、單位申領:
(1)單位向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申領表並組織員工填寫;
(2)工作人員將表內信息錄入系統,將卡片製成並通知申領人領取卡片;
(3)單位領取人領取市民卡並發放到職工。
2、個人申領:
(1)申領者提交上述辦理材料並填寫申領表;
(2)工作人員將表內信息錄入系統,將卡片製成並通知申領者領取卡片;
(3)申領者持身份證等材料到市民卡服務網點領取卡片。
㈢ 社保網上申報詳細流程
以北京社保局為例:
1、登錄社保局後,點擊【銀行繳費信息】進入填寫信息,如下:
㈣ 新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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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辦企業參保流程:
1.登錄社保網站→點擊「新參保企業網上登記」→按要求錄入相關登記信息,並列印《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2.在網上申報成功之日起(不含當日)1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徵收窗口提交《登記表》及申請材料,逾期不辦的,網上申報的信息將自動作廢,企業需重新申報。
深圳社保所需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
3.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或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證明原件;
4.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5.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6.企業法人或社保經辦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入中國境內的證件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蓋單位公章)。
申請受理機關: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部門
辦理時限:當月15號前(含15號)申請的,視為當月受理的業務,16日後申請的,視為下月受理的業務。
提示:申請表格應到辦事現場領取
㈤ 公司辦理三方協議的流程和需要的資料
三方協議,帶上稅務登記證副本,找專管員或者是辦稅大廳領表,填好後,蓋上公司的公章,然後去銀行,銀行蓋好章後,再帶表去找專管員,專管員或稅局大廳在系統里做個操作,就好了,以後報稅後,不用出單子,直接系統扣款,每個地方的規定不同,你先聯系你的專管員或者是辦稅大廳,他們會告訴你詳細的辦理內容。
㈥ 用人單位社保開戶需要哪些材料,流程
社保開戶流程: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公章 開完社保戶後,買數字證書,做新參材料,之前在京上過的,直接數字證書做增員,沒有上過的需要到社保局提交新參材料。
㈦ 公司繳納社會保險已和開戶銀行簽訂協議 ,需要到社保辦理什麼手續
一、公司社保要新開戶,需要攜帶的資料是: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二、個人戶口所需材料:新開戶的如果是外地戶口: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本地戶口:失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參保人員在簽訂代扣代繳協議時,務必仔細核對協議書列印的內容,尤其是養老、醫保個人代碼,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等重點項目,如發現個別項目有差錯,請及時到辦理點更正,避免因差錯造成代扣失敗或無法發送手機簡訊。
簽訂協議時需要持本人本地銀行卡,否則銀行無權扣繳。要密切關注代扣銀行及社保機構發送的催繳提示、代扣成功告知簡訊,對簡訊內容有疑問,以及反復收到催繳提示簡訊,卻未收到代扣成功告知簡訊的參保人員,請及時與社保機構聯系,了解未能代扣的原因。
請個體繳費人員簽訂協議時選擇好「每年規定扣繳年月」,一個結算年度為當年7月到第二年6月。如果你選擇6月,則在第二年6月扣繳;如果你選擇7月,則在當年7月扣繳。急需票據的人員可盡量把扣繳月份選擇早一點。
少數參保人員在簽訂協議後,需補繳斷接養老保險費的,可到相關窗口辦理補繳業務,並同時出示協議書,避免造成重復繳費,對個別已經形成重復繳費的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銀行將在次月辦理退款手續。
(7)社保開戶的第三方協議流程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㈧ 第一次給員工辦理社保,請教辦理社保的具體流程
新參單位 ( 包括個體工商戶 ) 辦理注冊登記參保手續時須提前准備好所需資料,到服務大廳辦理,具體如下:
一、所需資料:
( 1 )用人單位 ( 包括個體工商戶 ) 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 2 )工傷保險費率審批表 ( 用人單位按隸屬關繫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 ;
( 3 )整理單位要辦理社保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 4 )一張一寸照片;
( 5 )續保人員,確保個人窗口已報停、或前單位已報停。
二、辦理程序:
1、請攜帶以上資料直接到服務大廳養老、失業、工傷基金中心櫃台填寫《社會保險參保單位登記表》、《社會保險繳費個人登記表》 , 加蓋公章後辦理參保手續。
2、服務承諾:業務申報服務承諾。接待受理、審核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凡業務資料手續齊全的,當日辦結,因資料手續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辦結。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服務承諾 。
(8)社保開戶的第三方協議流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社會保險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