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如何辦理公積金開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單位新開戶,由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開戶手續。辦理所需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5、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6、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的實際要求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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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新公司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
㈢ 公司申辦公積金、開戶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單位賬戶設立流程
1、單位申請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單位注冊地或營業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2、審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通知單位
3、設立賬戶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為單位和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通知單位辦理繳款手續
二、申辦公積金材料
1、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基數表(加蓋財務章)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單位開戶時一並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職工工資發放的名冊(驗證原件保留復印件一份並且加蓋財務章)
6、法人身份證(事業單位應該帶單位法人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積金繳納額度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4、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 10% — 12%
6、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 8% — 12%
(3)寧波企業的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納范圍
1、國家機關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3、事業單位
4、民辦非企業單位
5、社會團體
6、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繳存住
㈣ 企業為員工辦理公積金的流程
各地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會有些小小的差異,但區別不大。
一般流程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初始登記
1.單位初建住房公積金時,依「填表說明」,填寫一式兩份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報歸集部門,同時提供單位印鑒卡一式兩張完成初始登記。
2.「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的實際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上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後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歸集部門編報本單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4.繳存額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可變更一次,單位應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並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空白處註明新匯繳額起始匯繳月份。
5.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轉移程序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由轉出單位填制《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見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轉移業務,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清冊》(見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轉出
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中心及鐵路分中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國管分中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單位轉出的,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外部轉出清冊》(見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轉入
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中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中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以下簡稱《開戶證明》見附件二十三)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轉入匯款,經核對相關信息正確後,將其轉移本金、利息金額分別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及利息專戶,待年度結息後,利息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3)業務辦理成功後,中直分中心電話通知單位經辦人員領取該職工的轉入業務回單;
(4)單位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回單後,將轉入本金金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台賬。
希望能幫到你,祝兔年快樂!
㈤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㈥ 公司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什麼材料,手續
一、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6、公章;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三、繳費時間及方式:發放工資日銀行代扣或者繳納支票
四、增減變化:有增、減員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匯繳人數變更清冊》。
五、基數核定:每年6-7月份提交新一年度的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申報表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明細表給銀行辦理調整。
六、繳納比例: 單位和個人分別5%——20%可選
(6)寧波企業的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69條規定了公積金的用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2、公積金用於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
3、公積金可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其中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公積金轉為資本後,按照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分給股東。
4、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公司虧損須先從上年稅後利潤中優先扣除,彌補虧損,不得用資本公積金直接彌補虧損。
㈦ 單位公積金開戶需提供什麼材料
單位賬戶設立流程
1、單位申請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單位注冊地或營業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2、審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通知單位
3、設立賬戶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為單位和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通知單位辦理繳款手續
二、申辦公積金材料
1、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基數表(加蓋財務章)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單位開戶時一並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職工工資發放的名冊(驗證原件保留復印件一份並且加蓋財務章)
6、法人身份證(事業單位應該帶單位法人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積金繳納額度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4、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 10% — 12%
6、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 8% — 12%
(7)寧波企業的公積金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納范圍
1、國家機關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3、事業單位
4、民辦非企業單位
5、社會團體
6、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