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稅務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
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應到徵收分局(報稅大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稅務登記表》、《納稅戶數據採集表》。稅務分局對《納稅戶數據採集表》經過審查通過才算完成稅收申報及繳納。具體的辦稅流程可以使用網路app搜索辦稅指南,在裡面有關各種稅種的納稅申報和稅務登記相關流程文件,在網路app辦稅指南小程序中提供了許多關於公司稅務問題的解決方法。
1、打開網路app。
注意事項:
1、網路app辦稅指南稅務會隨時更新稅務變化。
2、新公司都要進行稅務登記,才能夠正常運營。
⑵ 開業稅務登記的流程
1.填寫稅務登記表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書面報告,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住所、經營地點; 經濟性質; 企業形式、核算方式; 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 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賬號; 生產經營期限、從業人數、營業執照號碼; 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 其他有關事項。 此外,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應登記總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業務范圍,財務負責人。這樣規定便於稅務機關對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之間的經濟往來進行稅務管理。
除填寫稅務登記表外,實務中,稅務機關還要求納稅人填寫稅種登記表,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還應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2.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填報稅務登記表的同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相應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營業執照; 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銀行賬號證明; 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3.審核發證
對納稅人填報的稅務登記表,提供的有關證件及資料,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對不符合規定的,也應給予答復。
4.建立納稅人登記資料檔案
所有的登記工作完畢後,稅務登記部門應將納稅人填報的各種表格以及提供的有關資料及證件復印件建成納稅人登記資料檔案,並製成納稅人分戶電子檔案,為以後的稅收征管提供可靠的信息來源。
⑶ 稅務登記流程
一、辦理程序:
(一) 申請
企業及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行政審批中心國稅登記窗口提供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的相關資料,在申請人資料提供正確齊全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員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錄入列印《稅務登記表》,並經納稅人確認簽字後留存。
(二)受理審核
1、審核納稅人是否屬於本轄區管理,對於不屬於本轄區管理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納稅人到管轄地稅務機關辦理登記;
2、審核納稅人附報資料是否齊全,《稅務登記表》(不含個體工商)填寫是否完整准確,印章是否齊全;
3、審核納稅人《稅務登記表》填寫內容與附報資料是否一致,原件與復印件是否相符,復印件是否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由納稅人簽章,核對後原件返還納稅人;
4、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核准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並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單位納稅人登記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7、納稅人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應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二)個體工商戶登記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4、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5、個體工商戶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開戶辦稅流程擴展閱讀:
稅務登記是整個稅收徵收管理的起點。
稅務登記范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2、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照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
3、扣繳義務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證件及使用:
(1)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領購發票。
(2)納稅人辦理其他稅務事項時,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件:
1、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2、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3、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4、辦理停業、歇業;
5、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參考資料:稅務登記-網路
⑷ 新公司的稅務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稅務登記:
(一)辦證期限
企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登記程序
1、領表、填表、報送《稅務登記表》。
2、報送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
(3)全國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等印鑒;
(5)開戶銀行帳號證明;
(6)生產經營地址的產權證書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7)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
3、辦理納稅磁卡
4、領取稅務登記證
(三)變更、停業(復業)注銷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因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因停業或者復業,需辦理停業(復業)申請手續。
二、發票認購:
(一)認購規定
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企業投資,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1、一般納稅人在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簽定《增值稅專用發票責任書》後,可以認購各種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認購普通發票
3、新辦一般納稅人,暫認定期(1年)只能認購普通發票(在暫認定期內,因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在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監管下開具)
4、對有稅務違章行為的企業一律實行發票控管
(二)認購程序
(1)核銷。納稅人到發票領購窗口提供下列資料:
1、已使用發票存根聯
2、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2)核發、領購。發票領購窗口負責出售各種發票,領購發票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辦稅員證
2、納稅人的納稅磁卡
3、《購票手摺》
4、《申請購買發票審批表》
5、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銷貨單位欄加蓋戳記
(三)使用保管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在規定期限(領購之日起兩個月)內使用,限期內未用完的應到主管國稅機關注銷作廢;
(2)必須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攜帶外地使用,不得虛開、代開;
(4)發票存根聯必須妥善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普通發票存根聯保存期5年,期滿須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方可銷毀。
三、納稅申報:
(一)納稅申報的期限:
1、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納稅人,除金融企業以一季度為一期外,其他原則上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人應於期滿後十日內申報;
2、得稅納稅人,原則上以一季為一期,納稅人應於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申報
3、辦理納稅申報的期限最後一日,遇公休、節假日的,可順延一天。
(二)需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
1、《發票領用存月報表》(有認購發票者填報)
2、財務、會計報表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一般納稅人需報送: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3、《分支機構銷售明細表》(有分支機構者填)
4、《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5、《月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
6、《月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7、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收購發票和運輸及購進農產品等發票。
8、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有代扣代繳稅款者)
9、財務會計報表
10、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四、違章處理:
1、稅務登記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的,由稅務機關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帳簿
納稅人未按規定設置、保管帳簿和記帳憑證等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稅申報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稅款徵收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2)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依照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偷稅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3)扣繳義務人採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第一條的規定處罰;偷稅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5、發票管理
(1)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①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②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③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④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⑤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⑥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2)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3)私自印製、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製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
⑸ 個體戶網上報稅流程
⑹ 新注冊公司稅務辦理流程是什麼
公司辦理稅務登記的要求
1、納稅人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也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設計,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有獨立生產經營權,且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在全國實施三證合一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提高市場准入效率,但是證明證件合並了,所有的信息並沒有共享,還需要企業去稅務局把信息補充完整才能納稅申報和發票申購。
(6)開戶辦稅流程擴展閱讀
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三、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個人合夥企業)。
四、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
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加油站、個人合夥企業及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工商戶)。
六、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
⑺ 三證合一稅務開戶流程
一,三證合一後的發票章怎麼辦理流程。
三證合一新政策實施後,納稅人要開具發票,需要重刻「發票專用章」。一般納稅人稅號進行變更前,應將取得的舊稅號的進項發票進行認證。已使用舊稅號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盡快交由購貨方認證;變更稅號後取得的舊稅號發票,應及時退回銷貨方作廢或申請開具紅字發票,然後重新取得18位社會信用代碼的發票;並且及時告知各供貨方,新的發票專用章上應刻制新使用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三證合一後,新的發票專用章上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對於手寫票的納稅人可直接填開發票。
第二,對於使用網路發票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納稅人首先要將剩餘的空白發票在系統里作廢,作廢後列印出《發票使用情況報告表》,之後帶未查驗的發票到大廳繳銷,同時領取新的授權碼,重新安裝網路發票系統。
第三,對於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要進行防偽稅控系統的注銷和重新發行。具體流程如下:
①申報期內報稅清卡。若持有空白稅控發票,可直接作廢,也可做空白發票退回處理。
②持工商營業執照和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③在辦稅服務廳的「發行崗」領取《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辦理「修改時鍾授權」,納稅人持授權後的稅控設備回去修改金稅時鍾為下月1日後,進行當期抄稅。
④納稅人持工商營業執照、已當期抄稅後的稅控設備、列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匯總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發票領購簿、作廢發票和全部空白發票到辦稅服務廳「認證報稅崗」進行注銷報稅和空白發票退票手續。同時辦理新的稅控發行事項。
二,三證合一影響巨大,下面是三證合一後其他注意事項:
第一,納稅人原有的15位稅號變為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當月應暫停開具發票。如當月已經開具發票的,應作廢沖紅後再辦理注銷;否則等到次月再辦理注銷。
第二,企業登記機關新設登記、變更登記(備案)後,將其基本登記信息、變更登記(備案)信息即時共享到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信息後,將該稅務主管機關全稱即時共享到交換平台。這樣,稅務與工商部門共享「一照一碼」注冊登記信息。
第三,一些涉稅信息如稅種、票種登記等需要稅務機關補錄,才能納稅申報和購買發票。
三,一般納稅人在辦理「三證合一」時的具體流程:
第一步: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上繳「三證」,換出「一照一碼」,再到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最後持相關資料到國稅部門辦理變更。
第二步:辦理國稅變更,國稅變更建議選擇開票和進項業務量少的月份辦理。
第三步:防偽稅控業務處理,主要是處理好專用發票問題。將收到的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完畢,將手頭結存的專用發票全部開具完,如無法全部開具完,要在該月內作廢剩餘空白發票、製作核銷清單並拿到國稅窗口核銷。
第四部:變更。納稅人持金稅盤到國稅大廳窗口進行防偽稅控注銷舊號碼,發行新號碼操作。金稅盤注銷發行成功後,到登記窗口變更稅收征管系統的基本信息,重新簽訂銀稅協議,並跟蹤本月自動扣繳稅款是否成功。出口企業還要到出口業務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