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州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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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二、報送材料三、辦理程序
一、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
----①社會保險登記
一、登記范圍
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根據當地政策)。
二、報送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開戶銀行全稱及帳號。
三、辦理程序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並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
四、注意事項
1.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在各區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按企業辦法參保的單位,還應立即到地稅徵收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繳費單位應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紙質副本懸掛於辦公場所醒目位置,並於每年規定時間內持《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到勞動監察機構辦理勞動保障年檢手續。
4.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單位依法終止的,須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及證明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蘇州市參保單位結戶審批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結戶)手續。
----②繳費基數的申報
一、申報范圍
市區所有繳費單位及其職工。
二、報送材料
1.《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及碟片;
2.經主管部門蓋章的本單位上年度勞動工資年報和財務年報;
三、辦理程序
1.繳費單位於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購領碟片。
2.繳費單位根據碟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結算人數,按規定的格式輸入職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核對無誤後列印《花名冊》,並將《花名冊》經單位蓋章、職工簽字(或單位工會、職代會蓋章確認)後,與碟片一起於3月5日前報社保經辦機構。
3.社保經辦機構對單位申報的工資收入總額進行審核,並按上、下限規定統一處理。凡申報工資低於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基數執行;高於上限的,按上限基數執行。
4.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啟用新一結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職工社會保險各險種繳費工資基數,月繳費工資基數按年繳費工資基數的月平均數確定。
四、注意事項
1.職工工資收入總額按國家統計局的口徑掌握,各單位須按實申報。每一結算年度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基數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確定並公布。
2.逾期未申報者,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
3.首次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由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手續時按起薪月工資申報。
----③申報、結算和繳費
一、辦理程序
1.繳費單位於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次月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供屬等人員增減及基本情況變更的有關材料和報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於每月5日進行結算,確定當月應收應付項目及金額,生成《結算表》,並於6日完成數據核對。繳費單位可於每月7日起至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結算表》。
3.企業繳費單位於每月25日前,按《結算表》上確定的應繳金額解繳至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並使用)。
機關事業繳費單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繳納,或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
二、有關規定
1.從2004年5月1日起,市區繳費單位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比例如下:
險種單位繳費比例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備注
基本養老保險20%8%
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9%2%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1%——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人員不參加
失業保險2%1%外地戶口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1%——
生育保險1%——
2.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含退休人員),須同時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准繳納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
3.各項社會保險費中的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和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的退休(職)人員,其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社保經辦機構在發放養老金時直接扣繳。
三、注意事項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的,除按規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繳額每日加收2‰的滯納金。
----④人員增減及基本情況變更
一、申報期限
繳費單位於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次月參保人員增減、變更情況。
二、參保人員的增加
繳費單位新錄用人員後,須填寫《蘇州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加表》或《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從起薪之月起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
1.首次參保人員:須攜其居民身份證、近期1寸證件照2張,並填寫《蘇州市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結算部門審核登記並生成個人編號後,單位至社會化管理服務部門購領《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職工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等參保證卡。
2.市區統籌范圍內續保人員:須附報《蘇州市區職工統籌范圍內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單》,其中轉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須提供進編審批表和經市區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套改表。
3.市區統籌范圍以外轉入人員:須附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轉移情況表》,並提供職工本人《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1992年後歷年繳費工資基數及1996年後個人帳戶情況,以及醫療保險首次參保時間、實際繳費年限、個人帳戶情況等;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的人員,還須提供本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出具的基金到帳證明等。
4.視同繳費人員:對復退轉軍人,須提供其在部隊服役期間的有關證明,其中轉業到企業工作、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軍官和文職幹部須提供軍隊開具的《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資金轉移憑證》;對從未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人員,須提供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有關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按規定不參保證明,其中流動到企業、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人員須提供人事、財政部門核準的《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人員補貼發放核准表》。
5.外國人、華僑和台港澳人員:須提供外國人、華僑的有效護照和《外國人就業證》、《華僑回國就業證》,台港澳人員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6.原參加本市農村養老保險人員:須提供經轉出地農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蘇州市農村向城鎮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換算表》,並先到本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進行轉移基金的到帳確認。
三、參保人員的減少
參保職工、離退休人員及供養直系親屬等因各種原因發生減少,繳費單位須填寫《蘇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攜有關證明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手續。其中:
1.因終止解除合同減少人員:單位須提供退工證明等材料。
2.因死亡減少人員:單位須附報其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並持《社會保險卡》對其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進行清算。
企業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以及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付喪葬費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按失業保險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其中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先從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納部分余額中列支。喪葬費、撫恤費的標准由勞動保障部門確定並公布。
四、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
參保人員的姓名、社會保障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性質、人員屬性、享受補充醫療保險類型等需要更正或發生變化的,單位須於月底前持《社會保險卡》,填寫《蘇州市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或《蘇州市區社會化發放離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分別到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結算部門和社會化管理服務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Ⅱ 問題是:社保和公積金的辦理流程
以北京為例:
單位辦理社保
1.到當地區的社保中心辦理單位登記,需要帶的資料有
a.《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b.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c.辦理過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須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註:外區縣轉入單位需出示由轉出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加蓋業務章的表1—1)
d.單位公章(避免單位往返)
e.法人或負責人(以營業執照為准)身份證復印件一張B5規格(註:外籍人員需提供護照復印件一張)
f.提供單位基本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銀行名稱、賬戶、銀行行號(交換號3-4位)
g.提供單位所屬街鄉名稱
h.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i.單位開具的經辦人身份證(以防萬一)
帶著上述資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辦理公司登記,辦完後會給一個《社保登記證》,回公司後到社保中心網站上下載一個信息採集軟體,把公司信息登記上。
2.辦理職工參保
a.未參加過社會保險人員:本人照片兩張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戶口簿復印件,需單位提出申請並加蓋公章和本人簽字,需先在社保採集軟體上登記個人信息,然後拷到U盤上帶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參加過社會保險人員:需持社會保險轉移單或轉移證明(此規定今年改成不用帶了,但是如果是較長時間以前中斷的可能還需要帶),並帶醫療手冊辦理續保手續,需填寫《參保人員增加表》
這個業務是每月的2日至28日辦理,有時間可能會提前到25日。
這些辦好後就每月自動從銀行上劃賬,一般在月初的5.6兩日,這個根據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較長假期會提前到月底就劃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賬上留好錢。
去社保辦業務需要填寫一些表格,網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會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領表現場填寫,有不會的還可以問,所以一定記得去社保一定要帶公章和社保登記證,如果有錯的還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離公司不近,而且辦事的人特多,這樣以免來回跑和排隊。
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時,要先辦醫療增加,再辦四險增加。醫療增加後會給一個個人的醫療藍本、條形碼、列印在不幹膠紙上的個人信息,把個人照片貼在不幹膠紙相應的位置上,然後蓋鋼印(他們把鋼印放在外邊讓自已蓋)要同時蓋在照片和不幹膠紙上,三個月以後到北京銀行取個人的醫療存摺
社保還有一些業務是,人員減少(職工離職)、補繳(如果有中斷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資基數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辦理程序,這里說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辦業務的人非常多,一般排號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兩個小時,(我曾經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們8:30開始辦公,拿到的號是第300號),而且社保中心裡的工作人員態度非常之惡劣,問題不好好回答-訓你都訓孫子似的,辦事不一次說清-讓你要跑好幾次。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在里邊混個熟人,送送東西,走走人情,那樣辦事會非常快的。
住房公積金(這個比較好辦)
單位登記
1.到當地管理部辦理企業登記,需要帶的資料:
a.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b.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c.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d.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e.單位介紹信
f.公蓋
這里沒有規定復印件對紙的大小
2.填寫一份單位登記表,加蓋公章.
一般當天就能辦好.
辦理職工個人賬戶
單位在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及開戶資料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匯繳:
住房公積金匯繳是指單位為其所屬職工代扣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務。
1.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匯繳到管理中心。資金到賬後,分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匯繳應提供的材料
a.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以下簡稱《匯繳書》)。
b.匯繳人員有變化時,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以下簡稱《變更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中心。
c.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匯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填寫《單位匯款繳存公積金備案表》。
2.匯繳的程序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可以轉賬支票、現金、銀行匯款、支取住房基金、委託銀行收款等方式繳款,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以財政撥款方式繳款。
可以選到管理部交,到銀行交,銀行委託收款等方式.
Ⅲ 新公司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准備哪些手續
新公司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准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去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法人如果是員工的話需要購買社保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3)財政及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Ⅳ 長沙社保辦理的步驟和需要的資料
企業辦理社保:
新參保單位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特殊單位還需提供:
①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B5規格復印件;
②外商機構和港澳台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及B5復印件;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及B5復印件。
(4)財政及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社保特徵: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Ⅳ 深圳新公司辦理社保流程和所需文件
辦理流程:
1、企業自網上申報成功之日起(不含當日)5個工作日內並且在當月20日前需將登記表及相關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社保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系統將自動取消企業網上申報的數據;
2、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20日(含當日)前所申報的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20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
3、社保機構統一在每月的23日(含當日)至月底托收社保費。
所需文件:
1、《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通過網上申報成功後列印的登記表);
2、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蓋銀行公章)。
(5)財政及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當月20日(含當日)內所申報的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20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的含義是,例如9月21日至10月20日申報:
1、開始繳費時間項是10月單位開始繳費;
2、開始繳費時間項是11月單位開始繳費。
Ⅵ 誰知道公司辦理社保的流程,具體點的 十分感謝啊
一、申報范圍二、報送材料三、辦理程序
一、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
----①社會保險登記
一、登記范圍
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根據當地政策)。
二、報送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開戶銀行全稱及帳號。
三、辦理程序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並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
四、注意事項
1.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在各區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按企業辦法參保的單位,還應立即到地稅徵收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繳費單位應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紙質副本懸掛於辦公場所醒目位置,並於每年規定時間內持《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到勞動監察機構辦理勞動保障年檢手續。
4.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單位依法終止的,須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及證明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蘇州市參保單位結戶審批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結戶)手續。
----②繳費基數的申報
一、申報范圍
市區所有繳費單位及其職工。
二、報送材料
1.《職工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及碟片;
2.經主管部門蓋章的本單位上年度勞動工資年報和財務年報;
三、辦理程序
1.繳費單位於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購領碟片。
2.繳費單位根據碟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結算人數,按規定的格式輸入職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核對無誤後列印《花名冊》,並將《花名冊》經單位蓋章、職工簽字(或單位工會、職代會蓋章確認)後,與碟片一起於3月5日前報社保經辦機構。
3.社保經辦機構對單位申報的工資收入總額進行審核,並按上、下限規定統一處理。凡申報工資低於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基數執行;高於上限的,按上限基數執行。
4.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啟用新一結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職工社會保險各險種繳費工資基數,月繳費工資基數按年繳費工資基數的月平均數確定。
四、注意事項
1.職工工資收入總額按國家統計局的口徑掌握,各單位須按實申報。每一結算年度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基數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確定並公布。
2.逾期未申報者,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
3.首次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由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手續時按起薪月工資申報。
----③申報、結算和繳費
一、辦理程序
1.繳費單位於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次月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供屬等人員增減及基本情況變更的有關材料和報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於每月5日進行結算,確定當月應收應付項目及金額,生成《結算表》,並於6日完成數據核對。繳費單位可於每月7日起至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結算表》。
3.企業繳費單位於每月25日前,按《結算表》上確定的應繳金額解繳至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並使用)。
機關事業繳費單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繳納,或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
二、有關規定
1.從2004年5月1日起,市區繳費單位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比例如下:
險種 單位繳費比例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備注
基本養老保險 20% 8%
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 9% 2%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 1% —— 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人員不參加
失業保險 2% 1% 外地戶口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 1% ——
生育保險 1% ——
2.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含退休人員),須同時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准繳納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
3.各項社會保險費中的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和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的退休(職)人員,其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社保經辦機構在發放養老金時直接扣繳。
三、注意事項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的,除按規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繳額每日加收2‰的滯納金。
----④人員增減及基本情況變更
一、申報期限
繳費單位於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次月參保人員增減、變更情況。
二、參保人員的增加
繳費單位新錄用人員後,須填寫《廣州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加表》或《廣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從起薪之月起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
1.首次參保人員:須攜其居民身份證、近期1寸證件照2張,並填寫《廣州市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結算部門審核登記並生成個人編號後,單位至社會化管理服務部門購領《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職工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等參保證卡。
2.市區統籌范圍內續保人員:須附報《蘇州市區職工統籌范圍內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單》,其中轉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須提供進編審批表和經市區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套改表。
3.市區統籌范圍以外轉入人員:須附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轉移情況表》,並提供職工本人《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1992年後歷年繳費工資基數及1996年後個人帳戶情況,以及醫療保險首次參保時間、實際繳費年限、個人帳戶情況等;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的人員,還須提供本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出具的基金到帳證明等。
4.視同繳費人員:對復退轉軍人,須提供其在部隊服役期間的有關證明,其中轉業到企業工作、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軍官和文職幹部須提供軍隊開具的《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資金轉移憑證》;對從未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人員,須提供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有關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按規定不參保證明,其中流動到企業、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人員須提供人事、財政部門核準的《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人員補貼發放核准表》。
5.外國人、華僑和台港澳人員:須提供外國人、華僑的有效護照和《外國人就業證》、《華僑回國就業證》,台港澳人員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6.原參加本市農村養老保險人員:須提供經轉出地農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廣州市農村向城鎮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換算表》,並先到本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進行轉移基金的到帳確認。
三、參保人員的減少
參保職工、離退休人員及供養直系親屬等因各種原因發生減少,繳費單位須填寫《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攜有關證明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手續。其中:
1.因終止解除合同減少人員:單位須提供退工證明等材料。
2.因死亡減少人員:單位須附報其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並持《社會保險卡》對其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進行清算。
企業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以及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付喪葬費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按失業保險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其中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先從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納部分余額中列支。喪葬費、撫恤費的標准由勞動保障部門確定並公布。
四、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
參保人員的姓名、社會保障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性質、人員屬性、享受補充醫療保險類型等需要更正或發生變化的,單位須於月底前持《社會保險卡》,填寫《廣州市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或《廣州市區社會化發放離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分別到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結算部門和社會化管理服務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Ⅶ 新公司怎麼上社保,什麼流程
新開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當企業在當地工商局注冊成功一個月之後,就可以去當地政府的社保局開通企業社保繳納賬戶。社保繳納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也可以開通網上辦理。到辦事窗口辦理根據社保局提示的社保開戶操作流程,需帶上規定的資料,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開戶手續。規定攜帶的資料有:(1)公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2)公司公章;(3)經辦人的工作證明(或介紹信)及身份證(原件);(4)填寫開戶登記表。個人繳納社保個人能交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個人養老保險繳納辦法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咨詢當地的社保局。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二、個人醫療保險繳納辦法如果是城鎮居民的話,購買城居醫療保險,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到戶口管轄的社區居委會或者社保所繳費登記,即可購買。農村居民可以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村委會會通知你什麼時候交,會統一辦理。如何你是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Ⅷ 深圳新公司辦理社保流程和所需文件
您好,首先要登錄「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www.szsi.gov.cn,點擊首頁「在線辦事」項目,在「企業網上申報」一欄點擊「新參保企業網上登記」→點擊「企業社會保險登記網上申請須知」頁面上的「同意」→按要求錄入登記信息→點擊「申請登記」→再按要求錄入登記信息→點擊「保存」→點擊「網上申報」→點擊「列印登記表」→點擊「列印申報表」→點擊「首選項」→點擊「橫項」→點擊「確定」→點擊「列印」。
然後在申報成功的5個工作日內需將列印好的《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及有關資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簽字並蓋章);
(2)營業執照原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
(4)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證明或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蓋銀行公章);
(5)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6)社保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