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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積金開戶後的流程圖

發布時間: 2021-05-25 08:11:57

Ⅰ 單位住房公積金是怎樣開戶的

一、單位應該到公積金住房管理核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公積金住房管理核心審核後,到受委託的銀行為本單位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1、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公章

6、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公章

7、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且要法人簽字或者蓋章

(1)單位公積金開戶後的流程圖擴展閱讀:

具體流程是:

1、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核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2、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准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3、審核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後,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只有一個,是單位在管理核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4、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

5、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並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6、持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公章到企業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開戶。企業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開戶手續

Ⅱ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Ⅲ 公積金公司開戶流程

一、個人開戶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4、銀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摺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繳存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存入銀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銀行櫃面辦理繳存業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三、個人變更(一)比例、基數變更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櫃台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二)個人信息變更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2、身份證;3、相關證明材料(存摺、銀行卡等)。(三)個人賬戶封存繳存人因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1、身份證;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四)個人賬戶啟封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1、身份證。(五)個人賬戶漏繳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四、賬戶轉移繳存人到單位就業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3、身份證。五、提取1、繳存人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Ⅳ 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和個人開戶所需手續和流程

單位開戶手續和流程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個人開戶手續和流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2、有權部門批準的集資建房計劃和批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3、單位集資方案原件及3份復印件;

4、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基本情況表復印件3份;

5、單位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原件3份;

(4)單位公積金開戶後的流程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Ⅳ 單位要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材料

單位公積金賬戶設立

申請條件:

本市范圍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單位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手續。

設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大連市實施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辦法》

3、《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執照副本(機關事業單位需提供成立批文)。

3、組織機構代碼證(如已更換新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不需提供)。

4、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印章及單位介紹信。

5、如住房公積金啟始繳交時間與單位成立時間不一致時,需提供民主決議。

6、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站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經辦人攜帶上述材料到單位注冊地所屬辦事處營業大廳前台辦理開戶並預留印鑒。

辦理地點:

單位注冊地所屬辦事處。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

市內五區辦事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00周六、周日雙休日9:00-12:0013:00-15:00

金州新區(保稅區)辦事處開發區網點: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周六、周日雙休日9:00-12:0013:00-15:00

其他區市縣辦事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補充說明:

1、繳存單位可在單位、職工各5%—12%之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低於10%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形式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的新職工,執行單位25%、職工15%的繳存比例;開發區職工執行單位18%、職工14%的繳存比例。上述新職工和開發區職工其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其餘部分作為住房貨幣補貼。

3、《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申請及決議樣本可到辦事處營業大廳前台領取。

聯系電話:12329

(5)單位公積金開戶後的流程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_單位公積金賬戶設立

Ⅵ 企業為員工辦理公積金的流程

各地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會有些小小的差異,但區別不大。
一般流程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初始登記
1.單位初建住房公積金時,依「填表說明」,填寫一式兩份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報歸集部門,同時提供單位印鑒卡一式兩張完成初始登記。
2.「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的實際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上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後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歸集部門編報本單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4.繳存額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可變更一次,單位應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並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空白處註明新匯繳額起始匯繳月份。
5.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轉移程序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由轉出單位填制《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見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轉移業務,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清冊》(見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轉出
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中心及鐵路分中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國管分中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單位轉出的,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外部轉出清冊》(見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轉入
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中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中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以下簡稱《開戶證明》見附件二十三)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轉入匯款,經核對相關信息正確後,將其轉移本金、利息金額分別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及利息專戶,待年度結息後,利息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3)業務辦理成功後,中直分中心電話通知單位經辦人員領取該職工的轉入業務回單;
(4)單位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回單後,將轉入本金金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台賬。

希望能幫到你,祝兔年快樂!

Ⅶ 新公司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