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公司開社保賬戶需要什麼資料
新公司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參加條件
1、繳費單位必須在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北京市有關政策同時辦理幾項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及時到工商企業執照注冊地或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住所(地址)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已參統的繳費單位到目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1)社保所新開戶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1、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⑵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⑶社會保險登記證;
2、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貳』 新公司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准備哪些手續
新公司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准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去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法人如果是員工的話需要購買社保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社保所新開戶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叄』 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帶什麼資料
上海社保新開戶流程是什麼?
首先,企業要提取准備營業執照、銀行開戶的許可證明和法人的身份證。然後在社保中心的官方網站上面進行網上登記,並且將生成的文件列印出來。另外,將企業的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復印件,還有帶上公司的公章前往社保中心進行登記。如果不在十五個工作日中去登記的話,可能需要重新去網上申請,所以一定要及時的去辦理。
公司為個人繳納保險需要提供什麼樣的材料?
首先,假如是上海戶籍的員工,需要提供銀行繳費的專用卡以及社保業務辦事提示單。如果不是上海戶籍的居民則要提供銀行專用卡、居住證的復印件、社保業務辦事提示單。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外來工作人員需要提供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個人社保登記表、外來務工人員備案登記表。
這就是今天為大家介紹的上海社保新開戶流程以及公司問個人繳納需提供的材料的全部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肆』 公司在社保局開戶需要哪些手續
需要相關證件: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伍』 社保開戶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登錄本地社保局,首先網上進入社保局-單位網上服務-注冊單位網上賬號 這是最先開始的。後面就需要准備以下資料。人工回答和以下所看到的回答基本一致。
1、《深圳市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通過網上申報成功後列印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辦理工商登記的用人單位)/有關政府文件或批文(機關事業
單位)/民政等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在非工商部門登記
成立的用人單位)/其他由主管部門頒發的批准設立文件等證明文件(其中屬於宗教事務部門的還需
出具教職人員身份證明及其他規定材料);
3、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載入了統一信用代碼證的,此項無需提供);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
5、經辦人身份證。
多謝,讓大家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