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國稅地稅需要些什麼證件!
請持下列資料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負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及租房發票;
4、開戶銀行證明;
5、單位公章、財務章;
6、住址機構統一代碼證;
7、章程、協議書;
8、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填寫的其他有關資料。
2. 銀行開戶許可證去地稅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銀行開戶許可證去地稅備案需要的資料:
1、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一節的規定:
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
(2)地稅開戶需要的手續擴展閱讀
簽訂稅務三方協議前置條件:
1、已辦理稅務登記且狀態為正常。
2、持有CA證書的單位納稅人已購買法人一證通,並開通電子申報認定及網站端開戶。
3、已辦理過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新增三方協議時,納稅人必須有有效的銀行登記信息。
納稅人確認戶管信息、銀行賬號信息後,閱讀重要提示後提交申請,自行列印一式二份協議書,按照要求加蓋印鑒,並持協議書至開戶銀行確認信息。
開戶銀行人工審核辦理,加蓋業務印章後將其中一份協議交納稅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納稅人登錄網上稅務局,根據協議書登載內容確認銀行賬號信息,並通過網上稅務局自助發起協議驗證,驗證成功後協議生效。
3. 個人去地稅局開票需要什麼手續
開具發票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發生經營活動或接受勞務的合同或書面證明。
(2)申請開具發票人的身份證。
(3)稅務登記證副本。(個人除外)
(4)地方稅務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5)申請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事先向主管地稅局(個人向所在地地稅局)咨詢開具發票的具體手續、稅率等問題。
(3)地稅開戶需要的手續擴展閱讀
發票內容一般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1993年1月1日全國實行統一發票後,發票聯必須套印:「發票監制章」,統一後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管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0.1厘米,內環加一細線。
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套印在發票聯票頭中央。
4. 我現在要辦理地稅網上報稅,要到那個銀行辦理開戶,都要准備資料
你們既然已經到地稅報道了,證明你們已經開了銀行的基本帳戶了,網上報稅直接和稅務辦好手續,裝好軟體就可以了啊,辦理的手續都是和你的基本帳戶是對應的,也就是稅務會給你個協議,需要公司,稅務和銀行三放認可的,你拿到你們的開戶銀行去就好了,辦好了之後,報稅時有稅款的話就可以直接在網上從銀行劃帳了,你再憑銀行的回單記帳就可以了
5. 新成立的公司到稅務機關開戶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銀行賬戶證明;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5)地稅開戶需要的手續擴展閱讀
稅務變更登記需要的資料:
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指不涉及改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的,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1. 營業執照;
2. 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文件;
3. 國家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稅務登記表等);
4. 其他有關證件。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登記書面申請報告。
6. 新辦的公司,要去國稅,地稅開戶,需要帶哪些資料
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經手人身份證、會計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法人章等。
7. 三證合一稅務開戶流程
一,三證合一後的發票章怎麼辦理流程。
三證合一新政策實施後,納稅人要開具發票,需要重刻「發票專用章」。一般納稅人稅號進行變更前,應將取得的舊稅號的進項發票進行認證。已使用舊稅號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盡快交由購貨方認證;變更稅號後取得的舊稅號發票,應及時退回銷貨方作廢或申請開具紅字發票,然後重新取得18位社會信用代碼的發票;並且及時告知各供貨方,新的發票專用章上應刻制新使用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三證合一後,新的發票專用章上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第一,對於手寫票的納稅人可直接填開發票。
第二,對於使用網路發票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納稅人首先要將剩餘的空白發票在系統里作廢,作廢後列印出《發票使用情況報告表》,之後帶未查驗的發票到大廳繳銷,同時領取新的授權碼,重新安裝網路發票系統。
第三,對於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辦理三證合一專用章,要進行防偽稅控系統的注銷和重新發行。具體流程如下:
①申報期內報稅清卡。若持有空白稅控發票,可直接作廢,也可做空白發票退回處理。
②持工商營業執照和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③在辦稅服務廳的「發行崗」領取《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辦理「修改時鍾授權」,納稅人持授權後的稅控設備回去修改金稅時鍾為下月1日後,進行當期抄稅。
④納稅人持工商營業執照、已當期抄稅後的稅控設備、列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匯總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申請表》、發票領購簿、作廢發票和全部空白發票到辦稅服務廳「認證報稅崗」進行注銷報稅和空白發票退票手續。同時辦理新的稅控發行事項。
二,三證合一影響巨大,下面是三證合一後其他注意事項:
第一,納稅人原有的15位稅號變為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在注銷防偽稅控系統當月應暫停開具發票。如當月已經開具發票的,應作廢沖紅後再辦理注銷;否則等到次月再辦理注銷。
第二,企業登記機關新設登記、變更登記(備案)後,將其基本登記信息、變更登記(備案)信息即時共享到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信息後,將該稅務主管機關全稱即時共享到交換平台。這樣,稅務與工商部門共享「一照一碼」注冊登記信息。
第三,一些涉稅信息如稅種、票種登記等需要稅務機關補錄,才能納稅申報和購買發票。
三,一般納稅人在辦理「三證合一」時的具體流程:
第一步: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上繳「三證」,換出「一照一碼」,再到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最後持相關資料到國稅部門辦理變更。
第二步:辦理國稅變更,國稅變更建議選擇開票和進項業務量少的月份辦理。
第三步:防偽稅控業務處理,主要是處理好專用發票問題。將收到的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完畢,將手頭結存的專用發票全部開具完,如無法全部開具完,要在該月內作廢剩餘空白發票、製作核銷清單並拿到國稅窗口核銷。
第四部:變更。納稅人持金稅盤到國稅大廳窗口進行防偽稅控注銷舊號碼,發行新號碼操作。金稅盤注銷發行成功後,到登記窗口變更稅收征管系統的基本信息,重新簽訂銀稅協議,並跟蹤本月自動扣繳稅款是否成功。出口企業還要到出口業務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8. 辦理地稅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及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分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詳細情況如下:
一、如果您是單位納稅人,您需要提交如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3.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1)企業基本情況表(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如果您是個體經營,您需要提交如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3.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個人合夥企業) 4.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加油站、個人合夥企業及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工商戶)
三、如果您是臨時經營,您需要提交如下資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項目合同或協議及其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的復印件
9. 新開戶辦理地稅需要注意什麼
閃牛分析:轉載;
1:了解地稅及專管員要求你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一般公司章程、銀行開戶許可證及全部銀行賬號(開辦後15天內備案)、財務會計制度備案(辦理稅務登記證之日起15日內備案)、會計人員的資質證等等。
2,認證聽地稅專管員對你的納稅輔導,尤其是關注罰款的層面!
例如:逾期申報繳納稅款、逾期備案銀行開戶許可證、逾期備案財務會計制度等必須涉及罰款的事項。
3,著重了解自己涉及的稅種和申報期。
地稅涉及的稅種較多,有些是按月申報、有些是按季申報、一年兩次申報。
即使沒有收入也一定要零申報!
其他的就是看你是否使用地稅發票和是否享受減免稅,注意聽地稅專管員對你的納稅輔導。
10.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帶什麼手續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銀行賬戶證明。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10)地稅開戶需要的手續擴展閱讀:
稅務登記證使用主體: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五、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