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想單立戶口本需要辦什麼手續
離婚後,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戶口簿。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原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規定,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所以,綜上所知,離婚後,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新的戶口。
B. 離婚後女方戶口另立戶口本需要什麼證明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里注銷。
3、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其中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第19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離婚分開戶口本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派出所就會為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為戶主的《戶口本》,原《戶口本》如果作廢,則同時為男方辦理一本新的《戶口本》,如果不作廢就在原《戶口本》上女方一頁上加蓋「已遷出」字樣即可。
這是說女方戶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戶口本上登記地的情況,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則可到現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落戶,申請落戶必須持有離婚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證)、離婚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本人身份證等。如果符合當地落戶條件即可落戶,由落戶登記的派出所發給《戶口本》。
C. 離婚之後辦獨立的戶口本要些什麼手續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D. 自願離婚後分戶需要什麼證件
一、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戶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
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三、辦理步驟
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E. 離婚了戶口本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這個只需要得到派出所的同意就好
帶著離婚證,然後到你想遷入的地方
和他們咨詢辦理就是了
最好有自己獨立的住房
F. 離婚後拆分戶口本需要什麼手續
一、離婚後戶口該怎麼辦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如果是由於離婚引起的分戶、遷戶問題,您就可以帶著離婚證、本人身份證還有戶口本,去當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 二、離婚後該如何分戶 (一)離婚後分戶申請的條件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 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 由於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 (二)離婚分戶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 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推薦
G. 我和前夫離婚了戶口本想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由於各地戶籍政策的不同,關於當事人在離婚後的戶口問題,沒有準確和細化的規定。當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狀況結合當地的戶籍政策想辦法。
其次,從原則上講,雙方在離婚後,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會有很多不便,當事人有權利選擇分戶或者將戶口遷出。但是,這種權利並不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必須符合遷入地的戶籍政策。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另外,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H. 離婚後戶口不遷出,另立一個戶口本可不可以,需要什麼條件或手續
離婚後戶口不遷出,符合條件的話,可以另立一個戶口本,也可以進入「公共戶」,具體的條件就手續如下: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四十條 本市居民因婚姻關系變化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同號分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戶手續。
獨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戶。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實際需要擇址設立「公共戶」。本市居民(含本市戶口待定人員)因房屋出售、房屋拆遷、婚姻關系變化、租賃房退租等原因確無他處落戶的,或因家庭矛盾、集體戶所在單位不同意遷入等原因造成不能辦理正常落戶手續的,可向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在「公共戶」辦理戶口登記,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入戶手續。
(8)離婚分開戶口本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家庭成員同住一處、共同生活的可立為一戶;一人獨居的可單立為一戶。
公安派出所憑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或《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房屋憑證辦理家庭戶的立戶手續。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本市居民因購買、交換、分配或繼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戶的,由公安派出所發給《居民戶口簿》。
戶主戶口遷(移)出戶或戶口注銷的,公安派出所應收回原《居民戶口簿》,簽發新的《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