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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傷保險開戶手續

發布時間: 2021-05-23 10:53:38

1. 工傷保險辦理流程是什麼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1、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2、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

3、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這些用人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僱工。

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僱傭勞動者為其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體經濟組織。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2. 辦理工傷保險手續需攜帶什麼資料

工傷保險辦理程序如下:

1.需提交材料:
1.到工傷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確定申請表》一張,受傷職工填寫,填寫完整,單位蓋章本人簽字;2.《工傷認定通知書》認定號;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4.個人申請;5.醫院診斷證明書和出院通知單復印件;6.原始發票;7.門診處方及病歷本;8.醫院費用總清單;9.工傷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0.屬於交通事故的必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損害賠償調節或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11.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資料單;
2.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如何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一、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並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到規定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是認定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的首要標志。
二、單位申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時,應根據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范圍,對照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填報本單位的行業類別。社保經辦機構對其填報的行業類別核准後,予以辦理登記。

3. 去社保局辦理工傷保險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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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申請人超過了15日才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上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以超過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同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是不可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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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辦理程序:

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

2、《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4、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5、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4)河北工傷保險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作用:

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志和成果。

2、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恤和遺屬撫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

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

5. 唐山公司社保開戶都需要哪些手續

唐山市本級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申報核定
一、事項名稱:市本級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申報核定
二、承辦處室:業務一處
三、責任人:楊立明
四、提交材料:
1.用人單位辦理增加人員需要提供參保人員勞動合同和用工備案手續。
2.用人單位辦理人員停保需要提供經勞動部門審核的解除(或調動)關系手續。
3、死亡人員停保需要提供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政策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65號)、《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5]62號)。
六、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七、辦理結果:完成參保單位養老保險申報核定及增減變化。
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一、承辦處室:工傷保險處
二、服務方式:窗口受理
三、提交材料
(一)工傷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鑒定傷殘定級後由企業勞資人員攜帶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復印件
3.《工傷職工本人繳費工資核定表》
4.工傷職工公民身份證復印件
5.鑒定費票據原件貼於粘貼單上
6.1-4級人員領取傷殘津貼需提供本人的農業銀行卡號(每月25日發放傷殘津貼)
(二)工亡待遇:
工傷職工認定工亡後由企業勞資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
2.《工傷職工本人繳費工資核定表》;
3.《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確認表》;
4.《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確認表》;
5.供養關系證明;
6.供養親屬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復印件;
7.工亡職工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
8.工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醫療費待遇:
工傷職工認定工亡後由企業勞資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
2.工傷職工醫療診斷證明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工傷職工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4.工傷職工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
5.工傷職工住院匯總明細(加蓋醫院公章);
6.工傷職工門(急)診或住院票據原件貼於粘貼單上;
(原件留存保險公司或法院的,票據復印件需每張加蓋其公章並註明原件留存地)票據按時間先後順序粘貼。
7.工傷職工公民身份證復印件。
四、政策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
2、《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號);
五、辦理時限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手續齊全,即來即辦。
六、辦理流程
每月1-5日企(事)業單位(職工)按要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局工傷保險業務經辦部門申報工傷保險待遇所需材料→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申報材料齊全的,社保局工傷保險業務經辦部門當時辦理完結,如材料不齊全,當即告知補正→自受理之日起30日之內進行結算支付。
七、辦理結果
列印支付結算單、銀行定期放發傷殘津貼、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八、辦理部門地址及電話
市本級用人單位(職工)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地址:唐山社會保險事業局二樓工傷保險業務大廳(唐山市路北區衛國北路20號)。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6. 辦理工傷險需要哪些手續

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工傷保險辦理程序如下:

需提交材料:

1、到工傷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確定申請表》一張,受傷職工填寫,填寫完整,單位蓋章本人簽字;

2、《工傷認定通知書》認定號;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個人申請;

5、醫院診斷證明書和出院通知單復印件;

6、原始發票;

7、門診處方及病歷本;

8、醫院費用總清單;

9、工傷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0、屬於交通事故的必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損害賠償調節或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11、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資料單;

7. 工傷保險開戶所需材料

企業工傷保險參保開戶 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工傷保險費費率核定表。 辦理程序:辦理參保登記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工傷保險處辦理參保開戶手續,按照 營業執照確定單位行業類別和繳費費率。
2.
企業繳費申報 申報材料: 1、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基本情況表; 2、職工原始工資發放明細表; 3、參加工傷保險職工減少報告表; 4、參保職工工資收入月報表; 5、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8. 買工傷保險需要哪些手續

一、企業工傷保險參保開戶
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工傷保險費費率核定表。
辦理程序:辦理參保登記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工傷保險處辦理參保開戶手續,按照
營業執照確定單位行業類別和繳費費率。
二、企業繳費申報
申報材料:
1、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基本情況表;
2、職工原始工資發放明細表;
3、參加工傷保險職工減少報告表;
4、參保職工工資收入月報表;
5、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總額,參保單位須按月申報繳費。

9. 工傷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報銷醫療費應攜帶資料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2、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3、《市、城鎮職工工傷醫療終結鑒定表》;4、費用票據原件;5、住院治療的提供住院病歷復印件、內置固定物原始發票復印件、非工傷性疾病的用葯和檢查同意書、床位費或內置固定物超標准同意書、住院費用明細,加蓋相關科室印章;6、門診治療的提供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復式處方(門診的復式處方與醫療保險處方一致,加蓋「工傷保險」條型章),檢查單等。二、辦理1---10及工傷職工的一次性補助金,提供下列資料1、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2、由用人單位填寫的《工殘(工亡)職工一次性補助金審批表》一式三份;三、辦理1---4及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護理費,提供下列資料1、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2、由用人單位填寫的《職工因工緻殘撫恤金護理費審批表》一式三份;四、辦理工亡職工待遇,應提供下列資料1、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證明;3、由用人單位填寫的《工殘(工亡)職工一次性補助金審批表》一式三份;4、有供養親屬的,提供被供養親屬有效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由用人單位填寫的《職工因工死亡供養直系親屬審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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