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工傷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1、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2、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3、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提示:綜上可以看出,辦理工傷保險的流程並不復雜,首先需交齊必備證件,然後登記,審核後就可以享受到這一保險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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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要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有什麼流程找哪些部門
一、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工傷保險費費率核定表。
二、辦理程序:辦理參保登記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工傷保險處辦理參保開戶手續,按照營業執照確定單位行業類別和繳費費率。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辦公地址:市社保局工傷保險處。
(2)單位工傷保險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C. 工傷保險辦理流程是什麼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1、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2、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
3、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這些用人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僱工。
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僱傭勞動者為其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體經濟組織。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D. 工傷後工傷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工傷賠付流程:
1、提出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4、專家進行鑒定。
(4)單位工傷保險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所需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按照表列填寫好)需要蓋好公司的章
2、工傷認定書原件復印件
3、工傷鑒定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4、身份證原件正反復印件一份簽好名
5、銀行卡復印件一份簽好名
流程
(1)由單位在事故後30天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有工傷認定書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2)如果單位在30天內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個人應在事故後一年內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有鑒定結果後按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如果單位沒為職工交工傷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進行賠償,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程序同上。關於申請工傷認定和索要工傷賠償: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地點
辦理地點:社保中心
E. 單位交工傷保險怎麼辦理
用人單位給職工購買工傷保險,職工最擔心的是單位沒交夠工傷保險費,那麼在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工傷職工要怎麼辦呢?是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自己的損失呢,還是由單位承擔自己的醫療費等費用?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單位未足額交工傷保險費怎麼辦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後,工傷保險基金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標准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由此可見如若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則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工傷保險費可減免嗎
工傷保險費不得減兔,由用人單位出現相關情形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緩繳期滿仍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新發生的工傷職工,其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超過緩繳期限6個月仍不繳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停止支付該單位老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按規定如數補繳工傷保險費後,新發生的工傷職工繼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單位重新繳費的次月起開始支付,並如數補發該單位老工傷職工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單位給職工購買的工傷保險是有最低檔的購買數額的,要是單位沒有交夠工傷保險費,則等同於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這個時候根據職工工傷傷殘等級,最後確定的賠償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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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工傷保險申請流程具體有哪些
工傷保險申請流程
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申請條件:
①傷(亡)者受傷前已參加工傷保險(未參保職工工傷待遇向用人單位追索);
②傷(亡)者已經勞動保障部門(或社保機構)認定為(或視同)工傷;
③申請人是用人單位、受傷害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2)申請時限:
①因工負傷未致殘的,申請人應在醫療終結後30日內申請工傷補償;
②因工負傷致殘的,申請人應在傷殘程度(等級)鑒定後30日內申請工傷補償;
③因工負傷死亡的,申請人應在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後30日內申請工傷補償。
(4)辦理程序:
①申請人向工傷保險部門提交上述材料;
②如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的,工傷保險部門正式受理,出具《工傷保險收文回執》給申請人;如材料不齊全的,工傷保險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齊的材料;
③工傷保險部門受理申請後,核算出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補償額,向用人單位、職工或其家屬送達《工傷保險待遇核定書》和《工傷保險償付核定單》,核發工傷保險待遇。
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1)職工因工受傷的,須提供:
①《工傷認定書》;
②《工傷(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工傷職工自願不做鑒定保證書》;
③工傷職工本人醫療病歷本、醫療費用收據和費用清單;
④單位或職工的銀行帳號;
⑤其它材料:屬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等。
(2)職工因工死亡的,須提供:
①《工傷認定書》;
②有急診搶救醫療費用的需提供工傷醫療病歷本、醫療費用收據和費用清單;
③《死亡通知書》和《火化證明》;
④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的身份證或小孩的出生證、戶口簿、家庭成員的從業及經濟收入證明材料,有婚姻關系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及被供養人的銀行帳號;
⑤其它材料:見工傷保險部門印製的《申請工傷保險業務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