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手續流程 » 南京浦口社保開戶流程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南京浦口社保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5-23 07:39:44

⑴ 南京市辦理社保的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⑵ 南京公司開通社保流程圖

南京企業職工社保辦理:南京企業職工社保新開戶准備以下材料:1、攜帶社會保險證(在公司注冊地址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2、稅務登記證副本3、社保費扣款賬號4、公章5、經辦人身份證辦理就業證流程:1、南京市人員(含郊縣)去戶口所在街道,辦理就業證2、非南京市的外來人員去水西門一樓1號櫃台,帶社會保障卡號、一寸照片(二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外來務工人員就業服務證申領表》一、首次在南京參保人員1、人員信息新建檔(1)非農業戶口性質人員帶身份證原件去水西門211室,在櫃面直接填寫新建人員登記表,領取個人社會保險卡號。(2)農業戶口性質的人員帶身份證原件去水西門211室和本人戶口簿(原件)在櫃面直接填寫新建人員登記表,領取個人社會保險卡號。2、拍攝醫保卡照片(1)交電子照片或在照片採集窗口現場拍照(2)制卡單位列印《照片採集確認單》本人進行制卡信息確認(3)個人制卡登記並繳納工本費,領取《個人領卡通知書》二、非首次在南京參保人員1、拍攝醫保卡照片(1)交電子照片或在照片採集窗口現場拍照(2)制卡單位列印《照片採集確認單》本人進行制卡信息確認(3)個人制卡登記並繳納工本費,領取《個人領卡通知書》單位辦理社保新增人員的辦理流程1、錄用手續(1)新簽合同的人員:需《勞動合同備案情況表》(一式一份蓋公章)、勞動合同(原件))(2)續簽合同的人員,需《勞動合同變更備案情況表》(一式一份蓋公章)、勞動合同(原件)2、參保手續填寫《南京在職人員花名冊》(一式二份蓋公章)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⑶ 南京市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⑷ 急急急、南京新單位辦理社保需要什麼資料什麼流程、

南京新單位辦理社保,需要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具體攜帶的資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1、三證合一的企業:

(1)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未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

(2)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4)企業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及復印件2份;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6)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4)南京浦口社保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⑸ 關於南京社保開戶

你好!關於參保問題我給你一份資料看看,看後你不清楚可以追問。
一、用人單位職工應當參加的社會保險有哪些?
各用人單位職工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按規定繳費後享受相關待遇。
二、用人單位如何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繳費基數和比例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目前各險種繳費比例是多少?

各險種繳費比例

單位繳費
個人繳費
養老
20%
8%
醫療
9%
2%
失業
1.5%
0.5%
工傷
0.5%-1.2%
0
生育
0.8%
0

(二)如何確定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各險種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上一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申報職工個人本結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應採取本人確認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職工。
2、依據國家統計局的口徑,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公布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限部分,按照上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下限的,按照下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其繳費基數,對申報的繳費基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標準的,由經辦機構在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確定後統一調整。
(三)如何辦理繳費基數申報手續?
1、申報時間: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實行按年申報制度。每年3-6月,繳費單位應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申報方式:繳費單位應以報盤方式申報繳費基數,有條件的可從網站www.njhrss.gov.cn上下載申報材料,進行網上申報。
三、用人單位如何進行社會保險參保登記?
1、填報表格:填寫《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批准成立文件、社團、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駐寧機構登記證等相應登記證書和批文;(2)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3)稅務登記證(地稅);(4)社保部門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四、用人單位職工如何辦理參保(補繳)?
(一)新參保人員須辦理人員資源庫數據登記
新增人員的用人單位需填報《人員資源數據登記表》,數據修改的填報《人員資源數據修改表》,加蓋單位公章,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個人辦理資料庫登記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軍官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勞動合同備案
1、填報表格:填寫《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外地戶口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需填寫《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一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1)新錄用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2)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含研究生)提供《報到證》或《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勞動合同;(3)復員轉業軍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協議、勞動合同;(4)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有效《暫住證》及二寸照片一張。(5)社保部門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辦理參保(補繳)
1、填報表格:(1)單位新參保或補繳須填寫《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2)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首次辦理須經社保中心征繳部業務科室審批合格後,填寫《南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至社會保險經辦窗口辦理。(3)多重勞動關系者參加工傷保險須填寫《南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
2、提交資料:(1)跨年度辦理補繳時須出具勞動合同原件、工資記帳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2)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復印件或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多重勞動關系者參加工傷保險須提供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和當月的工資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五、用人單位職工如何中止社會保險關系?
(一)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
1、填報表格:用人單位填寫《南京市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
2、提交資料:(1)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系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字確認的協議書)及有關材料。
(二)中止社會保險關系
1、填報資料:單位填寫《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提交資料:(1)繳費單位轉出最後一人時必須提供當月繳費憑證(2)辦理調轉至機關事業單位需出具調令和進編通知書或公務員錄取通知書。

⑹ 南京個人社保開戶流程

新公司社保開戶:
一、領取《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基本開戶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在三樓領取《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可現場填寫,也可帶回公司填寫,一式三份;填寫好並加蓋公章,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勞動和社會保障證》,
二、員工參保手續:
帶上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的,帶一份去即可,以及員工《就業失業登記證》;(大廳一樓櫃台)
如果公章可帶去,帶上公章和填寫完整的《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即可,此情況下《南京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由社保機構列印,只需蓋公章;
如不能帶公章去,填寫完整的《南京市就業登記人員備案表》和《南京就業登記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
如員工還沒換新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則需帶員工照片一張,在辦理社保的同時辦理此證(南京玄武區辦理此證不需要員工本人暫住證,其他區域的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南京市戶口的,讓其回戶籍所在區的街道管理處辦理即可);
辦理以上手續,上二樓給《就業失業登記證》加蓋印章。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領取:
以上手續辦理完成,工作人員會告訴你去三樓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所需證件:備案蓋章的《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三份,(即第一步填寫的表單)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公章;
同時填寫《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登記完畢,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針對社保中斷兩個月以內的,同時填寫《醫療保險費用補繳申請單》,加蓋公章
四、次月1—10號去地稅大廳申報社保,方能扣款成功。
所需證件:銀行帳戶涉稅賬戶確認單、稅務登記證、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公章。
銀行帳戶涉稅賬戶確認單:一般公司注冊的時候,公司開戶行會給與辦理,如沒有,則需去銀行辦理,所需注意的是:地稅管理碼,是《稅務登記證》上簽字筆寫的數字,如果還不確定,可向所在區的地稅片管確認;
一、需要准備以下一些資料:1。法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2。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4。開戶銀行許可證的原件及復印件5。公章所有復印件要用A4紙復印。二、到注冊地所在區社保局領取《單位社保信息表》三、到銀行簽署《委託付款協議書》四、到社保大廳的櫃台辦立新設立業務,五、將公司需要參保的人員的信息錄入在機器中,列印,加蓋公章,交到社保大廳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⑺ 南京市社保卡丟了在浦口能辦嗎

南京市社保卡丟了在浦口辦不了,需要會南京補辦社保卡,因為社保卡沒有全國聯網。
社保功能掛失方式:簡訊掛失、窗口掛失和熱線電話語音掛失。
1、簡訊掛失:持卡人可以使用信息採集時提供的手機號碼發送簡訊GS#社會保障卡號#社會保障卡密碼或GS#身份證號碼#社會保障卡密碼至指定簡訊中心進行社保功能掛失。
2、窗口掛失:持本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掛失。代為辦理的須提供雙方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熱線電話語音掛失:持卡人可撥打熱線電話咨詢服務熱線,通過自動語音提示辦理掛失。
4、金融功能的掛失:持卡人按照發卡合作銀行的有關規定,到指定營業網點櫃台辦理掛失手續。
社保卡丟失補辦流程:
1、持本人身份證去銀行補辦社保以及社保繳費銀行卡
2、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補辦手續
3、變更社保銀行卡賬號號碼
4、完成補辦社保卡

⑻ 南京單位辦理社保開戶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南京單位可以補交6個月社保嗎

⑼ 南京 新企業,開設社保帳戶怎麼操作,越詳細越好,謝謝。

企業首次辦理社保登記,企業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 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六、咨詢;社保局咨詢電話:12333 地稅局社保咨詢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