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常州開企業社保公積金賬戶如何開
社保、公積金
企業新賬戶開戶流程
1、社保
1、利用法人一證通證書網上辦理(財務開稅務時會辦理,若無,需先辦理第一張證書)
2、登錄自助經辦平台(每月5-26日)進行企業參保
(1)登錄→社會保險、企業參保→社會保險信息登記(繳費方式選擇:開戶行為社保合作15家銀行時只可選擇「委託扣款方式」,其他選擇「社保繳費卡」)
(2)網上登記完成自動生成「社保核定表」
2.1「委託扣款方式」
(1)委託收款行號即公司開戶銀行號
(2)自動生成《上海支付結算綜合業務系統集中代收付業務委託付款授權書》,列印兩份,蓋章(銀行印鑒章、公章)交至開戶銀行辦理授權
2.2「社保繳費卡」
(1)登錄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特色服務-社保繳費專用卡申辦」欄填寫開戶信息,下載列印表格蓋章,
(2)開戶表式和資料交至工行指定網點
(3)獲取繳費卡,登錄CA平台辦理後續手續
3、申請第二張一證通證書,添加社保公積金賬號(可在此前先開通公積金賬號,一同添加至U盾中)
(1)申請第二張證書資料:第一張證書及密碼,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需本人到場拍照認證),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現場填寫申請表格,公章,現金(可微信支付寶)
2、公積金
1、公積金開戶材料:
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網上可下載),公章
2、公積金首次匯繳
(1)首次匯繳去對應建行(開戶時自行選擇)辦理,帶支票、匯繳清冊,匯繳書(櫃台自取),公章
(2)U盾添加公積金功能:
①U盾中如果在辦第二張卡時已添加可直接辦理,若沒有可在協卡助手中自己應用更新添加
②去曹楊路540號中聯大廈4樓(先手機預約培訓),帶:一證通證書及密碼,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培訓預約單》,《單位身份認證業務申請表(一證通數字證書變更)》(網站可下載),公章
③3天後U盾網上基本業務開通,登錄公積金系統,點用戶管理→網上業務開通,點擊下載委託授權書(分表一表二);表一一式三份填好蓋查(公章,銀行印鑒章),帶上公章去資金開戶行,開戶行授權(返回表一兩份)後,帶表一原件及表二原件(填好蓋查)各一份,去建行,辦理完成即
⑵ 企業為員工辦理公積金的流程
各地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會有些小小的差異,但區別不大。
一般流程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初始登記
1.單位初建住房公積金時,依「填表說明」,填寫一式兩份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報歸集部門,同時提供單位印鑒卡一式兩張完成初始登記。
2.「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的實際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上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後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歸集部門編報本單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4.繳存額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可變更一次,單位應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登記表」,並在「住房公積金登記表」空白處註明新匯繳額起始匯繳月份。
5.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轉移程序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由轉出單位填制《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見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轉移業務,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清冊》(見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轉出
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中心及鐵路分中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國管分中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單位轉出的,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外部轉出清冊》(見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轉入
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中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中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以下簡稱《開戶證明》見附件二十三)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轉入匯款,經核對相關信息正確後,將其轉移本金、利息金額分別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及利息專戶,待年度結息後,利息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3)業務辦理成功後,中直分中心電話通知單位經辦人員領取該職工的轉入業務回單;
(4)單位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回單後,將轉入本金金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台賬。
希望能幫到你,祝兔年快樂!
⑶ 新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深圳新辦企業參保流程:
1.登錄社保網站→點擊「新參保企業網上登記」→按要求錄入相關登記信息,並列印《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2.在網上申報成功之日起(不含當日)1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徵收窗口提交《登記表》及申請材料,逾期不辦的,網上申報的信息將自動作廢,企業需重新申報。
深圳社保所需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
3.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或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證明原件;
4.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5.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6.企業法人或社保經辦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入中國境內的證件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蓋單位公章)。
申請受理機關: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部門
辦理時限:當月15號前(含15號)申請的,視為當月受理的業務,16日後申請的,視為下月受理的業務。
提示:申請表格應到辦事現場領取
⑷ 社保公積金開戶流程
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
流程:①單位到社保中心列印《在職人員社保花名冊》(當月)需蓋社保中心業務章;②准備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各2份;③到有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建行、工行、農行和交行填寫《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單位蓋章,銀行蓋章;④職工身份證復印件;⑤提供單位職代會決議;⑥由開戶銀行送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後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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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⑹ 以公司的名義辦理社保和公積金開戶都需要准備什麼
請你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保所)去為員工辦理參保手續。員工參加社保一般應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員工身份證(驗原件、存復印件)。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有員工原來就己經依法參保,應該告知該員工停保,並提交社保本(卡),以便續交。用人單位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員工提 交
身份證 或
社保本(卡),住房公積金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提交的材料與社保同。祝順利!
⑺ 企業社保開戶如何辦理
社保開戶辦理方式:
單位負責人進行社保登記,需要在企業所在地的社保網站下載填寫登記表,然後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了解櫃面辦理所需資料(不同地區會存在差異)。
一般需要如下辦理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2、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3、與開戶銀行簽訂的《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原件和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信息登記表》;
6、《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
7、《工商信息登記表》;
8、公章。
註:辦理一證通需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所有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建議辦理的時候順便攜帶公章,然後拿這些准備好的資料,去單位經營地所在地社保機構櫃面辦理即可。(各地略有不同)
拓展資料:
登記手續
1、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⑴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⑵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⑶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⑷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⑸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⑹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2、已參加本市三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申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樣表附後),並出示與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參加養老、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協議書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繳納證》或有關繳費證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參加了一項或二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須出示有關協議和證明。
3、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其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即時受理,10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社會保險登記表》由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備案),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獨立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所屬的若干非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也須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其登記工作由上級主管單位全權辦理。上級主管部門除按照規定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外,還須填報《所屬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表附後),經核審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