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師事務所在銀行開戶的手續
各家銀行的具體要求不一。但是辦理的基本程序相同。
㈡ 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具備的條件
設立律師事務所的審核、申報程序
其餘
成立合夥律師所,需要3名合夥人(每人需要從業3年以上),需要開辦資金10萬以上。2、成立個人所,需要一名從業5年以上的律師,需要開辦資金10萬以上。
㈢ 如何成立律師服務所,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私人開一個律師事務所需要的條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三名以上合夥人,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㈣ 注冊律師事務所需要那些手續和條件
根據《律師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第十九條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並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律師事務所管理登記辦法》規定:
第五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章程;
(二)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師。
第八條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章程;
(三)發起人名單、簡歷、身份證、律師資格證書、能夠專職從事律師業務的保證書;
(四)資金證明;
(五)辦公場所的使用證明。
第十條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律師事務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15日內初查完畢,並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
必要時,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和司法部也可以直接接受申請材料。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和審查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做出准予登記的決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做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申請人對不予登記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司法部申請復議。
㈤ 私人開一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私人開律師事務所需要有自己的住所及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六條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章程;
(三)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明、律師執業證書;
(四)住所證明;
(五)資產證明。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交合夥協議。
根據《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章程;
(二)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師。
二、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以及縣(市、區)司法局同意設立該律師事務所的審查意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章程和協議;
(三)發起人的簡歷以及原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品行鑒定表;
(四)發起人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律師資格證明、律師執業證的復印件;
(五)發起人的轉所手續;
(六)發起人的檔案關系存放證明;
(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或合作人會議推選主任的決議書;
(八)律師事務所的資金證明;
(九)辦公場所的租賃協議或房屋產權證明;
(十)律師事務所名稱檢索表。
(5)律所在人才開戶手續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辦理開業登記後,登記機關應向律師事務所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並在報刊上予以公告。
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辦公場所懸掛,副本用於查驗。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律師事務所憑據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辦理稅務登記。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得偽造、塗改、出借、抵押和轉讓。
第十七條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章程、住所、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合夥人時,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律師事務所因解散或因其它原因終止業務活動時,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該所主任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報告、債權債務清理完結的說明文件。
第十九條律師事務所領取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後,六個月內未開展業務活動或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終止,原登記機關可以予以注銷。
第二十條律師事務所被注銷後,登記機關應當收回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公章以及所屬律師的執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登記機關每年對所登記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年檢。
未通過年檢的律師事務所不得繼續執業。
第二十二條律師事務所年檢的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的年檢自下一年度進行。
㈥ 誰知道公司在人才開戶都需要什麼東西
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公章
申請單位持相關材料到省人才填寫《人事代理申請登記表》和《人事代理委託合同書》(一式兩份),領取《人事代理開戶證》。
年審:通過年審的人事代理開戶單位,由省人才在開戶證上加蓋年審章;對未通過年審的,由省人才提出處理意見。
變更:開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省人才審核後變更。
注銷:代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省人才審核後,省人才與代理開戶單位解除合同,開戶單位歸還《人事代理開戶證》等,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轉為個人人事委託。
每年還需要付出少量的管理費用
㈦ 怎麼查在全國人才開集體戶口的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你去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咨詢一下,看看他們能不能告訴你。
另外你在找所的時候也先問一下有沒有在全國人才開戶,如果開戶的話你再考慮加入。就算沒開也可以去開一個呀,手續也不繁瑣。
㈧ 個人開辦律師事務所需要哪些條件,相關手續如何辦理
具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如下:
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十六條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章程;
(三)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明、律師執業證書;
(四)住所證明;
(五)資產證明。
第十八條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准予設立的決定。准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㈨ 北京哪些律所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開戶
你到首都律師網上看看那些招聘信息http://www.bmla.org.cn/bjlawyers2/hr/main.jsp 有很多都直接說了自己在全國人才開戶了 有的沒說 但你可以打電話直接問 別人會告訴你的 估計沒有哪個地方會有集中的提供這些信息的
不為得到分 因為你是我的網路好友 呵呵
㈩ 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手續什麼條件自己本身不是律師可以聘請律師嗎!
法律上不可以,因為律師所的合夥人必須是執業三年以上的律師。
如果想與律師有實質上的使用,那條件就得與具體的律師去談了,沒什麼法定的條件。至少得有些特長吧,要麼是有足夠的案源或背景,要麼有一定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