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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為職工辦理開戶及繳存手續

發布時間: 2021-05-22 03:12:51

Ⅰ 住房公積金 單位給個人開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住房公積金單位給個人開戶需要提供的資料:

單位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加蓋單位公章)、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單位在辦妥職工住房公積金開戶手續後,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住房公積金繳存採取單位按月繳存的方式。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管理中心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即單位應遵守以上規定,將單位代為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部分,在發放工資的5日內,繳存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戶。

單位出現變更情況,如人員新增、調動轉移等變更情況,應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加蓋單位公章),交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前台。

Ⅱ 首次單位給員工辦理公積金,都應該帶什麼手續

初次繳納住房公積金,企業需先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手續及流程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6、公章。

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後,以後每次為新員工辦理繳納手續只需要提供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增員手續。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Ⅲ 誰能詳細的告訴我下公司辦理公積金開戶和繳存的流程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由單位與個人個繳納一部分組成的,具有相關政策規定。不少初辦理住房公積金的人對其繳納方法不了解,對此,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

  1.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2.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單位如何繳存公積金:

  1. 老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2. 新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3. 合並、分立、撤銷或者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

個人如何繳存公積金:

  1.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2.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注意事項:

  1.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2.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

Ⅳ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應從該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為職工辦理個人新增開戶手續。
單位調入職工的,如果該職工已在原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則由原單位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調出手續,新單位辦理個人賬戶調入手續,將該職工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不需要辦理新增開戶手續;如果該職工在原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則由新單位在調入當月為職工辦理新增開戶手續。

受理地點
主城區: 工、農、建、交、中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Ⅳ 新入職員工公積金辦理流程是如何的

一、新開戶:員工從未交過公積金

1、首先需要到當地公積金管理部辦理單位開戶手續。

單位開戶需要資料:

(1)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2)單位設立批准文件。

(3)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副本。

(5)經辦人(專管員)身份證、法人身份證。

(6)工資發放表。

(7)職工繳存清冊、職工名冊 。

以上材料需用A4紙復印一式兩份。

2、個人開戶:根據職工名冊(清冊)搜索辦理個人開戶。

3、公積金繳存分配:合計出公司需要給員工繳存的公積金總數,並到公積金中心告訴的銀行去交費。

4、為新員工員工辦理公積金轉移流程。

二、員工從其他單位轉入的

1、員工原來開過公積金帳戶且在原單位內部封存的:

(1)通知員工原單位,由對方單位為該員工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2)在收到對方單位的公積金開戶銀行寄出的《職工公積金轉入通知書》後才可以為其交繳公積金。

(3)之後同樣填寫以上一式三聯的《公積金變更清冊》、一式三聯的《公積金匯繳書》

2、員工原來開過公積金帳戶且帳戶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辦公室的:

(1)由新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2)填寫:一式二聯的《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先把通知書交到公積金經辦行(建行)。

(3)收到開戶銀行寄出的《職工公積金轉入通知書》後,填寫:一式三聯的《公積金變更清冊》、
一式三聯的《公積金匯繳書》

另外地址留錯了,最好到銀行去改,否則將來會有麻煩。

查詢公積金,可以到你辦理公積金中心的大廳自助查詢,也可以打電話到公積金中心查詢,還可以到公積金中心的網站上查。

(5)單位為職工辦理開戶及繳存手續擴展閱讀:

單位不依法給職工辦理、繳納公積金的罰則: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

網路-公積金

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Ⅵ 新設立的單位怎樣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新設立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管理中心審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積金委託繳存銀行(以下簡稱委託銀行)辦理職工賬戶設立及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辦理程序如下(以合肥市為例):
1、單位到管理中心領取或通過管理中心網站(www.hfgjj.com)下載《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簡稱開戶申請表)、《合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簡稱個人明細表,需同時提供電子檔)、《單位用戶開通網上查詢申請》(簡稱網上查詢申請)、《授權委託書》(經辦人非本單位職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黃山卡辦理申請表(單位)》(簡稱單位辦卡表),按填表說明填寫後加蓋印章。
2、單位攜帶填寫後的《開戶申請表》、《個人明細表》、《網上查詢申請》、《授權委託書》、《單位辦卡表》和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機關、事業單位須提供)或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社保繳費核定單(或其他社保關系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法人代表及部門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明細表登記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人力資源代理機構辦理開戶還需提供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服務代理協議》),報管理中心歸集處(三樓304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本文中所需的材料除明確標注外,均需提供原件。
3、經管理中心歸集處審核後,至二樓徽商銀行辦理開戶職工公積金卡受理登記,第二聯加蓋徽商銀行受理專用章。
4、經二樓徽行受理後,至業務大廳審核材料,設立單位公積金繳存賬號,列印繳存開戶通知單。
5、將《單位用戶開通網上查詢申請》交管理中心信息處(四樓405室)開通單位網上查詢業務;
6、單位持開戶材料及個人明細表電子盤至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對繳存信息核對無誤後即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員應根據開戶職工月匯繳金額和委託銀行提供的轉賬賬號按月足額繳存公積金。
7、單位收到領卡通知後,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徽商銀行長江路支行領取職工住房公積金黃山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