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單位辦理社保 第一次辦理請告訴我詳細流程謝謝
正確的是(從2011年5月開始執行的新流程):
1、地點:朝陽社保登記部(大廳二樓)
2、時間:每月5日到25日,排隊辦理,登記部業務不用約號
3、流程:登記審核及發證——開通數字證書工具——網上辦理申報業務——領取醫療存摺和醫保卡
登記審核及發證(只說第一次單位登記的,其他到社保或我網路空間看)流程:
1、攜帶登記所需資料和《登記表》到登記部審核窗口,提交登記申請,接受初審。
2、初審通過的單位,登記部將留取相關資料和表格,返還由社保經辦人員簽章的《登記表》一份。
3、15日內,在朝陽社保網上辦公專區查詢核發的社保登記證編碼及中心預約取號密碼。
4、在每月5-25日間,正常工作日內,憑返還的《登記表》原件到登記部指定窗口領取《社保登記證》,同時交回《登記表》。
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使用基本賬戶的單位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使用一般賬戶的單位除提供《開戶許可證》外,還應提供一般賬戶的《開立單位銀行結算帳戶申請書》、《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印鑒卡》復印件;
5)、所有資料復印件一式一份,A4規格,加蓋申請登記單位公章。
表格及電子文件:
列印的紙質《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與其電子表格(EXCEL格式)同時提交審核,二者內容應當完全一致。《登記表》的電子表格及填表說明(樣表),可在朝陽社保中心網站下載。
注意:盡量攜帶公章,這樣可以減少因出錯導致往返次數增加。
各人員繳納社保的計算可以到我 網路空間 查詢 社保繳納比例及明細。
② 北京社保開戶需要的手續及流程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外經貿委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 (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2)北京朝陽社保單位開戶流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條款資料:
第七條、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③ 我想問一下北京朝陽的單位如何辦理社保 步驟 還有需要准備的東西。
你先在市社保的網上下一個《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列印兩份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公章
6、最好同時開通數字證書,以前有地稅或者公積金的數字證書可以開通一證多用,如果開通就同時帶去
所有資料A4規格復印
每月5-25號去朝陽區社保中心辦理
④ 北京社保單位如何辦理流程
單位辦理如下:有些地區已經可以辦理網上辦保,辦完登記證後購買數字證書就可以了
1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到社保領表,填好後辦理社保登記證
2公司、社保、銀行簽署三方協議(代扣代繳)
3利用採集軟體錄入公司信息、員工信息,做報盤文件,列印人員增加表到社保報盤,先去醫保再去社保
4報完後一個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個人醫保存摺,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數核定,醫保定點醫院變更
6增減人員在每月20日前報盤
7繳費基數是按照你當地去年平均工資的40%為底線
養老公司20%
養老個人8%
失業公司1%
失業個人0.2%
工傷公司0.3%
生育公司0.8%
醫療公司10%
醫療個人2%
本市與外地員工區別在於外地員工需要提供戶口本復印件並沒有生育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北京單位社保開戶流程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
1、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三)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四)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六)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為參保單位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專戶開戶通知》,參保單位憑此通知到指定銀行開設繳費專戶;社保經(代)辦機構依據銀行開戶回執對參保單位予以登記並核發《登記證》。
2、變更
參保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當自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手續。
(一)《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
(二)《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變更證明;
(四)社保經(代)辦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給予變更。
因單位信息變更事項涉及《登記證》內容的需要重新列印《登記證》,但社會保險登記證號不予變動,原《登記證》收回。
2、注銷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發生注銷登記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並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為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收回《登記證》。
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與生成
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採集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參保單位下發繳費基數採集通知及《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表》(表六)(以下簡稱「《採集表》」)或繳費基數採集軟體。參保單位依據基數採集的要求如實將參保人員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資填入《採集表》或錄入採集軟體並列印《採集表》,由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採集表》和採集數據上報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生成
社保經(代)辦機構於每年4月1日按有關規定生成當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並於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繳費基數的核對工作。
三、參保人員增減變動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月5?25日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的變動手續。
參保單位新增參保人員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並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新參保人員還須身份證復印件)或《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轉移單補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增加手續。
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十二)並附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根據減少原因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清算單》(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單》(表二十三?3),並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減少手續。
四、基金補繳
參保單位及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可選擇銀行扣款或零星繳費的收繳方式進行補繳,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和《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並附補繳情況說明,其中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人員復核後,錄入《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生成補繳匯總信息,與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核對一致後自留一份,並將另一份簽字後轉同級財務收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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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北京新辦企業社保開戶流程
首先,單位新參保業務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一、提交的材料
1.與開戶銀行簽訂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等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A4紙加蓋單位公章)。
另外,個體工商戶僱主(或經營者)若為本市城鎮戶口,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僱主(或經營者)的戶口簿復印件(包括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二、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
1.非某區注冊的企業請到工商注冊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新參保業務;
2.提交以上材料後可以辦理社保登記,並列印出《北京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取得社會保險登記證號碼。
其次,辦理人員五險參保手續
1.下載企業版軟體:請通過北京市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站—特色欄目—下載中心—軟體下載—點擊「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及升級補丁」—點擊進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安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並請及時下載安裝最新版本的升級補丁。
2.社會保險征繳表格:請通過北京市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特色欄目—下載中心—表格下載—社會保險征繳表格進行下載。注意:所有表格不能塗改、不能修改表格樣式和邊距。
3.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
(1)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計算;
(2)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為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高於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3)本市及外埠城鎮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2010年繳費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
(4)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5)新參加工作或失業後再就業的人員,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機關或其他企、
事業單位調(轉)入企業人員,以進入本企業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的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業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二、相關信息錄入及報表列印
單位通過安裝企業版軟體完成參保數據錄入、信息報盤和報表列印工作。
1.錄入單位信息(單位在錄入信息時,要按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列印出的《北京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上的內容如實填寫)
基本信息管理—單位信息錄入—內有四個頁簽(分別為:五險共有信息1.五險共有信息;2.四險專有信息、醫療專有信息)—保存(保存後發現信息有誤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單位信息修改」模塊進行修改。)—列印
2.錄入人員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個人信息錄入—選擇單位名稱—內有三個頁簽(分別為:五險共有信息、四險專有信息、醫療專有信息)—保存(保存後發現信息有誤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個人信息修改」模塊進行修改。)
3.信息報盤
數據交換—信息報盤—選擇單位名稱—查詢—核對四個頁簽中顯示的報盤信息
(單位基本信息、個人基本信息(新參統)、增員(續保))—報盤—設置存檔路徑—保存(生成dat文件)
三、辦理醫療單位開戶及五險人員增加
單位完成參保數據錄入、信息報盤和報表列印工作後再到社保中心辦理以下手續:
提交的材料:
1.存有單位和個人信息的U盤;
2.由社保中心列印的《北京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或社保登記證復印件(復印有社保號和單位名稱的頁面);
3.單位錄入信息後通過軟體列印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新參統或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需參保人本人簽字確認〕一式三份;
第三,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後,按要求領取醫保存摺、社保卡
⑦ 北京朝陽社保開戶流程
一、單位社保開戶流程,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以朝陽社保中心為例,其他區縣經辦機構類同)
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周六日不辦公),遇法定節假日,工作日調整以社保中心網上通知為准。具體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辦理時限:1、登記申請——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登記審核——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
3、登記證件發放——登記審核通過後,即時領取。
辦理部門:登記部——朝陽社保中心經辦大廳二層29、30號窗口排隊辦理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是否網上取號:否。
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經辦流程:
登記審核及發證—開通數字證書工具—網上辦理申報業務—領取醫療存摺和醫保卡
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所需材料:
分公司為非法人單位,單位登記材料比法人單位多1個委託授權書(總公司委託北京分公司辦理社保事宜),其他都一樣。
二、增加或減少
1、轉入、減少網上辦理不用到社保
2、新增加人員網上提交後還要到社保提交材料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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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北京企業社保開戶流程
普通增員、減員,每月5-25日,用數字證書在北京社保網上服務平台上,輸入身份證號,辦理。不用去社保交材料。
新參保,操作方法同上,但是需要填更多的個人信息,在網上提交之後。列印增員表、個人信息登記表,加蓋公章,去社保交材料。領回臨時社保卡,大約1個月左右去社保領正式卡,然後去北京銀行領醫保存摺。
其他業務,等您遇到再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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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北京市辦理社保的詳細流程
1、新成立的企業30日內到社保中心進行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③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參加養老保險協議書。需提供以下資料:上年度企業《勞動情況表》(104表),新成立單位提供上月或當月職工工資表。
3、審核參統人員資格。①本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證、大學生派遣證、調入職工個人養老轉移單、臨時工求職證;②外省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個人帳戶轉移單、沒有參加社保證明、就業證等;③農民工需提供: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用工指標、《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花名冊》、就業證。
4、填寫《北京市養老保險參統單位登記表》(表一)、《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表二)。
5、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職工需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
6、將上述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輸入計算機後,確立個人帳戶。
7、到財務交費(支票或現金)。
要說明的是,社保事務涉及多方面的事項,增員、減員等等,都有各自的辦理流程,你可以登陸所在區的社保網,查看相關辦事指南,或者直接咨詢北京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