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如何辦理公積金開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單位新開戶,由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開戶手續。辦理所需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5、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6、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的實際要求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Ⅱ 公積金公司開戶流程
一、個人開戶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4、銀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摺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繳存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存入銀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銀行櫃面辦理繳存業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三、個人變更(一)比例、基數變更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櫃台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二)個人信息變更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2、身份證;3、相關證明材料(存摺、銀行卡等)。(三)個人賬戶封存繳存人因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1、身份證;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四)個人賬戶啟封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1、身份證。(五)個人賬戶漏繳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四、賬戶轉移繳存人到單位就業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3、身份證。五、提取1、繳存人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Ⅲ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Ⅳ 新公司公積金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1、屬於企業;
2、需要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辦理所需資料
1、住房公積金登記表;
2、專辦員注冊申請表;
3、開業許可證明,例如單位設立批准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4、專辦員身份證;
5、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
6、其它相關資料。
【備注】:公積金辦理所需資料具體根據本地公積金繳存政策執行。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公積金機構申請辦理;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後,即可辦理公積金。
【備注】:不同省市公積金辦理手續不同。例如深圳可以先網上預約,然後在現場辦理,以便節省更多時間。
新入職員工住房公積金辦理
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根據規定新職工自錄用或調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辦事機構辦理賬戶設立、賬戶轉移及繳存登記手續,辦理時單位需填寫變更清冊並加蓋財務章,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資料:公司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代身份證、經辦員身份證;
2、流程:公司公積金專辦員憑上述資料原件,復印件,到所在區縣社保中心或公積金分中心辦理開戶與增員手續,然後回銀行辦理托收手續即可。
【注意事項】: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每位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Ⅳ 深圳新公司公積金開戶流程
深圳的新企業公積金開戶,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一種是帶齊所有資料直接前往深圳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還有一種是網上提前申報,再做現場辦理,我們一般會選擇第二種方式,方便高效,如下:
網上申報流程:
1、首先進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找到「單位設立登記」選項,點擊後按著提示操作即可。(需要專辦員的身份證號和個人社保電腦號)
2、按著操作提示預約成功後,就可以帶上規定要求的材料前往就近的公積金中心業務網店進行辦理啦。
3、在公積金中心成功辦理繳存登記後,需要前往指定的銀行給每位在職員工做公積金賬戶的開戶,開好銀行賬戶後,也就一切完事了。
成功預約後,現場辦理需准備的資料:
1、《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及專辦員注冊登記申請表》
2、《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協議》。(2份+加蓋單位公章和私章)
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委託收款協議》。(3份+加蓋單位公章和私章)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5、公章。(必須帶著,隨時都可能用到)
深圳住房公積金中心每天會接待大量的新企業公積金開戶申請,在辦理過程中,請一定要耐心細心.
Ⅵ 新入職員工公積金辦理流程是如何的
一、新開戶:員工從未交過公積金
1、首先需要到當地公積金管理部辦理單位開戶手續。
單位開戶需要資料:
(1)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2)單位設立批准文件。
(3)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4)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副本。
(5)經辦人(專管員)身份證、法人身份證。
(6)工資發放表。
(7)職工繳存清冊、職工名冊 。
以上材料需用A4紙復印一式兩份。
2、個人開戶:根據職工名冊(清冊)搜索辦理個人開戶。
3、公積金繳存分配:合計出公司需要給員工繳存的公積金總數,並到公積金中心告訴的銀行去交費。
4、為新員工員工辦理公積金轉移流程。
二、員工從其他單位轉入的
1、員工原來開過公積金帳戶且在原單位內部封存的:
(1)通知員工原單位,由對方單位為該員工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2)在收到對方單位的公積金開戶銀行寄出的《職工公積金轉入通知書》後才可以為其交繳公積金。
(3)之後同樣填寫以上一式三聯的《公積金變更清冊》、一式三聯的《公積金匯繳書》
2、員工原來開過公積金帳戶且帳戶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辦公室的:
(1)由新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2)填寫:一式二聯的《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先把通知書交到公積金經辦行(建行)。
(3)收到開戶銀行寄出的《職工公積金轉入通知書》後,填寫:一式三聯的《公積金變更清冊》、
一式三聯的《公積金匯繳書》
另外地址留錯了,最好到銀行去改,否則將來會有麻煩。
查詢公積金,可以到你辦理公積金中心的大廳自助查詢,也可以打電話到公積金中心查詢,還可以到公積金中心的網站上查。
(6)新公司公積金開戶流程6擴展閱讀:
單位不依法給職工辦理、繳納公積金的罰則: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
網路-公積金
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Ⅶ 新公司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
Ⅷ 新公司開設公積金,在哪兒去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新公司開設公積金需要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一、新公司辦理繳存公積金的流程:
1、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2、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是採取單位按月匯繳的方式進行的。繳存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的部分,需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辦理匯繳業務。單位首次和以後各月匯繳住房公積金時,均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其他表格均為附件,應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二、新公司辦理繳存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規定: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位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四、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
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五、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應當自錄用或調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辦事機構辦理賬戶設立、賬戶轉移及繳存登記手續,辦理時單位需填寫變更清冊並加蓋財務章。
(8)新公司公積金開戶流程6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流程
1、提交資料。繳存公積金的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一個擔保,為自己提供擔保的擔保申請所需材料,應提交包括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的證明資料,購房合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等到借款申請由管理部初審通過後,開具相應的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
3、審批。然後,擔保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4、繳費。之後,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開具擔保服務費,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公章。
5、材料轉送。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轉送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6、簽署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